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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剑阵(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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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自虐能变强,恐怕不少渴望力量的家伙都会这么干。

但我们的林小哥儿不太一样。

这家伙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事会下点苦工,若是不感兴趣,即使再重要,他也不会太过关注。

——比如高考。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明知道学习好将来有个好前程,可就是不感兴趣,不然何苦在酒店刷盘子洗碗混好几年才混出头?

在上辈子,随性而为不是什么好习惯,但在这个讲究缘分的世界里,随性似乎是很难得的品质。

修士有太多影响他们判断的因素,纲常礼法也好,自尊傲气也罢,这些都是让修士无法随性而为的因素之一。

仗剑而行,引吭高歌,看似逍遥的背后隐藏了多少无奈恐怕只有自己知道。

如此看来,生性随意疲惫懒散的林天赐反而有几分逍遥的意思。

这货非常的随性,或者干脆叫懒。

刚刚现剑阵能让他领悟三昧真火,颇想领略一番能把孙猴子烧跑的火在自己手中是何等的牛逼,所以干劲很高。

但很快,等技能解锁,这货就没兴趣再去挑战了。

而且解锁的技能也不是三昧真火,而是一个火灵咒的上位法术名叫炎杀术。

法术启动,目标地点喷出三丈高的火柱,看上去不错但依旧不如三昧真火。

这东西跟冉青莲用过的烟雨术一样,算是五行法咒的进阶法术,无法通过秘籍或口传心教学习,只能自己领悟。

估计继续解锁就该是三昧真火,但林天赐受够被九尾狐用各种体位烧成灰,以及被剑阵弹飞的快感。

单凭炎杀术干不过人家的三昧真火啊……

至于其他的剑林天赐也试过一些,出来的怪物和敌人各不相同,甚至有修士存在。但都没有领悟什么新技能的迹象,他试过两次也就放弃了。

正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本人对此倒是没什么遗憾的。

不管怎么说,学会个新法术还是令人高兴的事,只是仍然没有突破剑阵的办法。

相比林天赐,铁宁就显得十分执着。

他至今为止仍然对着一把黑色的长剑不停的起冲击,简直就是个百折不挠的小强。

林天赐可没有那么死脑筋,反正还有别的路可以走,干嘛非要硬碰硬?

“林师兄,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剑柄上缠着白布的剑应该比较容易过。”

冉青莲擦擦脸上的汗,又道:

“黑布对应武,白布对应文。根据推测,你左手边那把带着金色剑穗的剑是最简单的。”

话说回来,林天赐还真没有试着拔过那些缠着白布的剑,因为那些剑都不是仙剑,而是普通的凡铁。

凡铁再锋利,也不具备仙剑的诸多品质,一开始林天赐以为那些剑都是布阵之人留下的陷阱,毕竟凡铁的剑好像很脆弱的样子,示敌以弱可是陷阱布置的常识。

两人交谈时并未放轻声音,以修士六识的敏感度,另一边的铁宁一定听得到。不过对方毫不在意,他属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主儿,根本不屑用什么偷奸取巧的手段。

他不愿意用,林天赐愿意啊。

结果一样,有偷懒的办法为什么不用?

或许,没脸没皮这点也算优点吧……

–‐‐——–‐‐——

和九尾狐那次一样,手碰到剑柄的一瞬间,眼前景物再次变化。

这一次林天赐看到面前跪着个身着囚衣的女人,两侧还各有一排手持哨棒的衙役。

“威~!武~!”

林天赐:“……“

这次换成了来升堂审案的县官?

自己身穿官袍,头戴乌纱,腰间还悬着一把剑,正是那把冉青莲说最简单的那边一把。

头顶挂着‘明镜高悬’的牌匾,结合现场这一情况,只要不瞎就能看出来。

土行宗真是越来越会玩儿了……

按照流程,林天赐此时应该拍一下惊堂木,然后拿腔拿调的来一句‘堂下何人?’,不过装腔作势之前他选择先低头看看案板上那一卷卷宗。

莫名其妙被扔进来,两眼一抹黑,至少先搞清楚下面跪着的人犯了什么事儿再说。

卷宗写的很简单,就是一起与人通奸后谋杀亲夫的案子。

有人报案说在河边现一具男尸,经人辨认确定死者姓王,附近村民。并经过走访得知其妻子马氏曾经被人看见与同村的另一名叫做宋姓的男子行为亲密,故而判定为奸夫**通奸杀人。

林天赐不太了解古代的刑事案子如何定罪,单凭这一点虽然有怀疑但也不应该这么简单的拿人吧?

事实上单凭这一点确实足够了。

卷宗上留有众多目击相亲的口供,纷纷表示目睹过马氏与其他男人在一起过,加上她这人本身风评就不好,众口铄金之下难免嫌疑最高。

话虽如此,没有直接证据就这么定罪有点太草率。

卷宗后面多是口供,而且大多雷同,林天赐从头到尾看过后表示蛋疼。

老子真不是福尔摩……呃,天朝这边应该是宋慈,可不管咋说,我不会审案啊。

不过这一幻境的节奏很明显是要他找出真相,再不擅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堂下之人可知罪?”

捏着腔调,林天赐回忆以前看电视剧时县官们的表现问道。

“大人,民妇冤枉啊!”

马氏约莫三十出头,生的美貌艳丽,即使身着囚服依旧不减风韵,一举一动都表现出成熟女子的魅力,难怪会被人嚼舌根。

“你有何冤情?”

“民妇一向恪守妇道没有和人通奸,更没有杀害丈夫,请大人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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