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荣耀(1/2)
“这次的获胜者是来自河谷地的伦纳德爵士士士士士”
当温泉镇爵士的嗓子拉长时,将大会的气氛推到了最高峰,显然他担任这次大会主持人的角色,而且很清楚如何调动现场气氛。
几个侍从将已经在地上昏厥的败者从沙地上拖走,而胜者则在尽情享受着观众们的欢呼。
但是斯坦尼斯却在无聊的打着哈欠。
虽然第一次看着这种长枪对决是很有意思,但是千篇一律的战斗过后,一种无聊空虚的感觉开始包围起他。
他实在搞不懂这种拿着晾衣杆互戳,目的是将敌人戳下马的运动有什么乐趣可言。
长枪对决是比武大会上最受欢迎的比赛项目,互相对冲的骑士们往往都是在骑枪接触到敌人的一瞬间松开手,利用巨大的冲击力将对手撞下马,这考验了骑士的力量,马术,平衡性以及灵活性。
虽然原理都知道,但是斯坦尼斯还是提不起兴趣,因为胜负往往在一瞬间就决出,两匹马交错过后,就有一个人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
对此,斯坦尼斯表示……
“老大,我看的真是好热血啊!”罗伯特摇着他的肩膀激动万分,
截然相反的,斯坦尼斯周围的人却看得狂热到不行,他们大吼着,仿佛也能和胜利者获得荣耀一般。
“四个种子已经全部晋级了吧”斯坦尼斯问道,刚才再报出场名字的时候他都有特别留心,那些被寄予厚望的重点战力果然都顺利晋级。
“嗯,除了科罗多夫外,别的种子都战胜了各自的对手。”萝卜确认道。
很快,就轮到傻大个出场了。
“下面出场的是来自齐薇尼的科罗多夫爵士!”
欢呼声变得更大了,斯坦尼斯被吵得脑袋有点疼。
“而另一边则是一名不知道来自哪里的史东,真是个可怜虫。”温泉镇爵士的声音中分明透着不屑。
相应的,观众们也嘘声四起。
斯坦尼斯困惑不解,“这什么情况!同样是骑士,怎么进场差距这么大!”
正嘘的起劲的萝卜惊异的停下来,“老大难道你没看出那个家伙是个流浪骑士吗”
“哎”
流浪骑士是指没有封地,没有封君,甚至是被剥夺骑士封号的无主骑士,虽然西陆的歌谣里一直宣传这些流浪骑士经常行侠仗义,但真实情况是这帮已经失去一切的人毫无道德底线,大多数会化身成为打家劫舍的土匪。
而少数还心存骑士信条的人则会碾转于不同的比武大会,靠着武艺获取报酬,名声,贵族小姐的垂青,领主们的赏识乃至无上的荣耀。
面前这个家伙就是这样,他的盔甲和马甲看起来都已经锈迹斑斑,看起来他的比武生涯混的不咋地。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一上来就遇到科罗多夫,那个傻大个会把这家伙当做甜点般生吞活剥。”罗伯特已经判断出了胜负。
倒是斯坦尼斯有点心疼起这个被狂嘘的家伙,也许是天生爱唱反调,也许是同情弱者,他倒有点期待这个家伙能够击败他的手下。
很快,双方骑士都以进入场地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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