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武关奇遇(四)(2/2)
自从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的实职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具有实职权力。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在军队中,根据爵位的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二级爵位“上造”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算不错了。
军功爵最优越的地方,是可以传子的,如同后世的世袭罔替一样。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就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当爵位到五大夫时,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衣食600户的,还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
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大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其计量单位是“石”。
秦晓篆知道,按照大秦军功爵禄制度,羸炀的十级左庶长岁俸500石。秦1石等于30.75公斤,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够获得这样的待遇就非常可观了。尤其是像他们这样的功爵将军,平日里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就算同职级或者职务略高的地方官员见了也要礼让三分。
众人行进了大约有两炷香的工夫,就见不远处出现了一处村落,只是不知什么缘故,村落之内颇有些冷清,很少见到其它来往之人。在嫪福带领下,大家来到了一处宽大华丽的宅院。
在高大气派的院子门前,站立着一大群人,为首的老者约莫着有六十多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精神矍铄,穿戴不俗,手上盘着一串泛着厚重包浆光亮的紫檀木佛珠,一看就知非富即贵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