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女生 > 天价前妻,离婚无效 > 第七十章 心底深处的那根刺

第七十章 心底深处的那根刺(2/2)

目录

“不就是看了你的日记吗怎么着犯法了吗阮瀚宇,你什么意思凭什么要把我软禁在此”她也毫不示弱,满肚子怒火,连声质问道。

“你偷看我的日记还有理了”阮瀚宇被木清竹的反抗激得失去了理智,一把拉过木清竹的手,愤怒地吼道:“你究竟有何居心”

“难道你日记里有见不得人的东西干了什么不能见光的事吗”手臂上的痛阵阵传来,木清竹本能反抗着,掰着他的手,叫道。

“很好,犯了错还不知道改正,看来你真是欠收拾了,是我对你太仁慈了!”阮瀚宇想到在孤岛时她竟然还要选择景成瑞,心头的怒火更加蓬勃欲发,“今天我要让你知道被惩罚的后果。”

铁臂落在她的腰间,捞起她朝卧房里走去,狠狠丢在了床上,他迅速脱下了衣裤,露出了胸脯健壮精瘦的肌肉。

“疯子,你要干什么”木清竹被抛得头晕眼花,预感不妙,此时的他看起来更像个失去理智的疯子,慌忙要爬起来,可惜已经迟了,阮瀚宇刚铁般的身子迅速朝她压来,有力的大手一把就扯掉了她身上的衣服,把她压在身下,红着眼睛,恶狠狠地说道:

“女人,不要考验我的耐性,我不是什么善人,你三番几次挑战我的底线,到底想干什么!说,你做这些是不是想要故意勾引我,想爬上我的床上来,那好,今天我就成全你,满足你。”

“不是这么回事”,木清竹推着他,大叫,拼命挣扎着,可惜力量悬殊实在太大了,无济于事,他健壮的身躯强劲有力,全部覆在她的身上,很快不能动弹。

又羞又气又怒!伤心与难过,无助袭上心头,她咬紧了牙齿。

新婚之夜,他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地对她,失去理性般,她昏死过去几次,可那都是在他醉酒的情况下,还能找到理由。那天卖身给他,被他狼性索取,如果不是她早已无数次重温了新婚之夜的恐怖,心脏已被磨得足够强大,她都不知该会怎么挺过去。

今天,又要这样吗

不,绝不能让他得逞!

“阮瀚宇,你这个恶魔,混蛋,自大狂,我鄙视你,你想要发泄去找你的乔安柔。”她眼里盈满了眼泪,痛心疾首的骂道。

“少跟我把她提出来,没有用,至少她比你干净,不要以为我会放过你,告诉你吧,我现在就是把你奸了,强了,再丢到大街上,你能奈何我能把我怎样”阮瀚宇满脸通红,浑身体温不断升高,眼睛里泛着红光,射出的是阴冷狠厉的光。

这话实在太过混蛋了!木清竹气得浑身发抖,泪流满面。

“阮瀚宇,我不干净,那还不是被你糟践的吗既然你的乔安柔干净,你去找她呀,我都已经告诉你了,那天夜晚是阮家俊劫持我的,既然你不信,也无所谓,但我告诉你:今天我绝不会让你得逞,就算那天你站在黑暗中无意中救了我,我也不会心存感激的,因为你们阮家的男人太混蛋。”她的指甲陷进了他的肉里,想要把心底的恨全部还给他,“今天你要敢动我一下,以后我会让你付出十倍的代价。”

她浑身抖动着,泪水汗水把阮瀚宇胸前的肌肤都浸湿了,阮瀚宇的脑袋一阵比一阵糊涂,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别装了,把自己说得冰清玉节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你新婚之夜的贞洁给了哪个野男人了”他用手捏紧了她的下巴,恨得发狂,额头上青筋暴起,像一头要吃人的狮子。

贞洁钻心的痛从下巴上传了过来,都没法转移她的注意力,阮瀚宇的话像电闪雷鸣,轰响在脑海里,她的贞洁哪去了那天晚上她昏死过去了,醒来后睡在还算整洁的床铺上,她没有看到自己的落红,以为是阮瀚宇把不干净的床单给丢了,她竟然没有落红吗

忘了痛与恨,她眼里全是迷惑与茫然。

在a城虽然风气开放,但名门闺秀的女人新婚之夜都是要有落红的,否则会被夫家看不起,而且a城的男女都有根深蒂固的思想,如果女人的第一次不是给了自己的丈夫,那他们之间就不会和谐,白头到老,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包括女人自己。

男人在意,女人也会在意,虽然知道这对女人不公平,但社会现实就是这样。

木清竹整个人都松泄了,脸上全是茫然,原来,她没有落红,难怪阮瀚宇会这么嫌恶她,可她有什么错,她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除了那晚阮家俊想要强暴她没得逞外,再也没有跟其他男人有过牵扯。

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承认了吧,水性扬花的女人,还在装。”阮瀚宇眼里嫌恶的光毫不掩饰,满脸都是讥笑,好似看穿了她的把戏般,满脸的讽刺。

“没有,除了你,我从没有跟任何男人在一起过。”阮瀚宇讥讽,不屑的笑让木清竹瞬间清醒过来,她明白了症结的所在了,不能让他这样误解她,就算以后他们天各一方,也不能让他认为她是个不洁的女人,身体所有的能量都积聚到了手上,她拼尽了所有的力气推开他,愤然大叫。

阮瀚宇被推得滚落在一边,理智也渐渐清醒过来,心里隐隐作痛,闭上了眼睛。

他其实不在意这些的,是吗可他是男人,嫁给她的女人不清不白的,他的尊严在哪里尽管他也是有文化的人,知道生理常识,可他就是过不了心里的那道槛,实际上这么多年他对她的厌恶与嫌弃多多少少都有这个因素存在的。

可现在一切不都过去了吗为什么还要提出来,就是因为她不该偷看他的日记吗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