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0章 :一个糟老头子(1/2)
黑暗中忽然响起的这个声音,把叶明媚给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呵斥问道:“谁、谁”
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头子,好像幽魂那样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的肩膀上,还蹲着一个黑糊糊的小东西,两只眼闪着蓝汪汪的荧光,透着说不出的邪性,就像它的主人钱猴王那样,大半夜的冒出来,与无家可归的幽灵还真没啥区别。
叶明媚认识钱猴王。
确切的来说,梨花山上那十四个鸟人,叶明媚都认识:十二生肖,秦大川还有格林德,外加一条每次看到她,就会欢快摇尾巴的贱狗。
十四个人,一条狗。
叶明媚很清楚,那条贱狗可是被某个小混蛋视为兄弟的,别看它不会说话,更是每天除了漫山遍野的撵兔子逮鸡(野鸡)外,正事也不干一点,在梨花山的地位却是最高的。
秦大川,格林德都是方圆的心腹小弟,纯粹就是叶总以往懒得多看一眼的混子。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好像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仗着方圆才能在世上立足的叶明媚,不但不能得罪秦小冰,还不能得罪这俩走狗,无论心里再怎么不鸟他们,可表面上也得把他们当做人物来看:毛驴苦于不会说话,秦大川俩人就是方圆的代言人了。
叶明媚进驻梨花山工地后,很多时候都得与这俩人交涉,所以也勉强算是熟人了。
不过,到现在为止,叶明媚都不知道那十二个脏兮兮的老头老太,就是四十年前已经成名的十二生肖,还以为他们是某小混蛋善心大发,收留的无家可归的老头老太呢。
方先生当前正在大干慈善事业,立志要在梨花山修建一座具备国际化标准的孤儿院,所收容的不一定全是孤儿,还有可能是钱猴王这种靠一只猴子满世界流浪卖艺的老不死,这也很正常的。
所以呢,叶明媚每次去梨花山,都是与秦大川俩人交涉,从来不关注钱猴王等人是何方神圣:这群黄土已经埋到脖子上的老不死,能够在临死前近距离见识到叶总这般女王仙子般的人物,就已经是莫大的福分了,再指望他们会获得叶总主动打招呼理睬……嘿嘿,那简直就是开玩笑了。
可就这般被叶总视为蝼蚁般即将被黄土埋上的老不死之一,今晚却鬼魅般的冒出来,把叶总给吓了一大跳。
叶总能不生气吗
碍于某些无法对人言的苦衷,叶明媚得捏着鼻子与秦大川、格林德这俩走狗说话,这耍猴子的老不死,又算哪根葱呀
“是你”
叶明媚认出钱猴王(她当然不知道钱猴王的名字)后,顿时娇面寒霜,冷冰冰地问道:“你躲在这儿做什么”
“不做什么。”
钱猴王当然不介意叶明媚对他是啥态度,就像叶明媚从来都没正眼看过他们那样,只是嘻嘻一笑:“我就是想问问,叶总你这是要去哪儿”
“上山。”
叶明媚懒得再跟这种老乞丐费什么口舌,更不担心他会对自己心生歹意,敢趁黑非礼自己,话说叶总也是练过十余年跆拳道的,练这玩意的人尽管被人称为‘最好的拳靶子’,不过有资格这样说的,也只是那些对掐好手,依着叶总当前的武力值,要对付一个棒小伙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钱猴王,只是个看似风一吹就会倒的糟老头子呢
他如果乖乖退却也倒罢了,现在心胸宽阔的叶总也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了他,如果他敢心生歹意,要对叶总动手动脚--嘿嘿,叶总不介意让他提前归位。
相信就算方圆知道了,也不会责怪她的,毕竟为了个收留的、还有色心的老不死,实在犯不着与叶总翻脸的,俩人不仅仅是滚床单那般的简单关系了,还是、是舅妈与外甥呢。
“等等。”
钱猴王却不知死活的紧走了两步,挡在了叶明媚面前。
尼玛,这是自己找死呢
叶明媚登时怒了,双眸微微眯起死死盯着满脸猥琐笑容的钱猴王,用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滚开。”
钱猴王却笑嘻嘻的说:“叶总你要转身向后走,我就马上滚开。”
再傻的人,也能从钱猴王这句话中听出什么意思了:要我滚开可以,但你不能上山!
哟呵,这座山叫明媚山,山上的别墅,山脚下的六栋小高层,都是我叶明媚的私房钱所造,我就这座山的主人,你特么的却不许我这个主人上山,真是岂有此理啊。
叶明媚笑了,那笑容就像午夜昙花那样,绚丽灿烂美艳不可方物,声音也温柔了起来:“为什么,就不许我上山呢”
钱猴王就像不懂得欣赏魅力的傻子那样,明明盯着叶总那张足够让夜色都黯然的笑脸,却依旧贼兮兮没心没肺的样子,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啊,是格林德吩咐我这样做的。他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上山的。”
“格林德吩咐你这样做的”
叶明媚黛眉微微挑了下,还真没想到这是格林德的意思,看来这老不死说的是真得,他还没胆子私下里跑来这儿阻挡叶总的。
但就算是格林德说的,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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