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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搜神记卷十六(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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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汉朝九江郡人何敞任交州刺史时,有一次巡查部属来到苍梧郡高要县,夜里就留宿在鹄奔亭。还没到半夜,便有一个女子从楼下走出来,向他喊冤道:“我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住在广信县,是修里人氏。我早年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哥哥弟弟,嫁给了本县的施家,命不好,丈夫又死了,但还留有各种丝织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零丁,身体又瘦弱,不能自谋生计,所以想去邻县卖这些丝织品。于是从本县的一个叫王伯的男人那里租了一辆牛车,那牛车租金一万二千文钱,装载着我和丝织品,叫致富牵了缰绳赶车。前年四月十日,我们来到这个鹄奔亭外面。当时太阳已快下山,路上又没有行人了,我不敢再前进,便打算在这里留宿。致富突然腹痛,我便到亭长家去讨一点汤水和火种。那亭长龚寿,手拿戈戟,来到车边,问我说:‘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你丈夫去哪了为什么你单独一个人赶路’我回答说:‘你何必问这些事情’龚寿竟抓住我的胳膊说:‘小伙子喜欢漂亮的姑娘,是希望能得到快乐。’我很害怕,不肯依从他。龚寿便拿起刀刺我的肋下,一刀刺下去我就马上死了。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龚寿在楼下挖了坑,把我们合埋在下边。我在底下,我的婢女致富在上面。他夺走了我们的财物,杀了牛,烧了车,车轴上的铁和牛骨,都藏在这亭楼东边的空井里。我含冤而死,痛苦感动皇天,却又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去控诉,所以便自己来向您这贤明的刺史投诉。”何敞说:“我现在要挖出你的尸体,用什么来证明呢”那女子说:“我上下身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脚上穿的青丝鞋,还没有腐烂。希望您能寻访一下我的乡邻,把我的尸骨与我死去的丈夫合葬在一起。”何敞叫人把尸体挖了出来,果然是这样。

何敞于是骑马赶回自己的官府,派遣差役逮捕犯人,审讯拷问,犯人都一一服罪。他又派人到广信县查问,也和苏娥说的话相符合。龚寿的父母兄弟,全都被逮捕入狱。何敞向朝廷上报的写有龚寿案的表文说:“按照通常的法律,杀人不至于灭族。但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隐瞒了好几年,王法自然不能容忍。而且,让鬼神来申诉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所以我请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示鬼神的灵验,用来助成对恶人的惩罚。”皇帝批复,同意何敞的意见。

鬼鼓琵琶

吴赤乌三年,句章民杨度,至余姚。夜行,有一少年,持琵琶,求寄载。度受之。鼓琵琶数十曲,曲毕,乃吐舌,擘目1,以怖度而去。复行二十里许,又见一老父,自云姓王名戒。因复载之。谓曰:“鬼工鼓琵琶,甚哀。”戒曰:“我亦能鼓。”即是向鬼。复擘眼吐舌,度怖几死。

【注释】

1擘目:鼓起眼珠。

【译文】

三国东吴孙权赤乌三年,句章县的一个老百姓叫杨度的,他要到余姚县去。夜晚赶路的时候,有个年轻人抱着琵琶,请求搭车,杨度同意了。上车后年轻人弹琵琶,弹了数十支曲子,弹完后就吐出舌头,瞪圆眼睛,吓唬杨度,然后就离开了。杨度又走了二十余里,又看见一个老头,他自称姓王名戒,于是杨度又载上了这老头。杨度对老头儿说:“鬼很擅长弹琵琶,弹奏的曲调很哀伤。”王戒说:“我也会弹。”实际上,他就是刚才那个鬼。鬼又瞪起眼睛,吐出舌头,杨度差点被吓死。

秦巨伯斗鬼

琅琊秦巨伯,年六十,尝夜行饮酒,道经蓬山庙,忽见其两孙迎之。扶持百余步,便捉伯颈着地,骂:“老奴!汝某日捶我,我今当杀汝。”伯思惟某时信捶此孙。伯乃佯死,乃置伯去。伯归家,欲治两孙,两孙惊惋,叩头言:“为子孙宁可有此恐是鬼魅,乞更试之。”伯意悟。

数日,乃诈醉,行此庙间,复见两孙来扶持伯。伯乃急持,鬼动作不得。达家,乃是两偶人也。伯着火炙之,腹背俱焦坼。出着庭中,夜皆亡去,伯恨不得杀之。

后月余,又佯酒醉夜行,怀刃以去,家不知也,极夜不还,其孙恐又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竟刺杀之。

【译文】

琅邪郡人秦巨伯,六十岁的年纪了,曾经在夜里出去喝酒,路过蓬山庙的时候,忽然看见他的两个孙子前来迎接他。但一个孙子搀扶着他才走了一百多步,就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按倒在地,嘴里骂道:“老奴才!你某某天毒打了我,我今天要杀了你!”秦巨伯回想,那天的确打过这两个孙子。秦巨伯于是装死,两个孙子便扔下秦巨伯走了。秦巨伯回到家中,想要惩罚这两个孙子。两个孙子又惊讶又难过,向他磕头说:“当子孙的,哪会有这种事呢恐怕是鬼魅作祟,求您再去试它一下。”秦巨伯心中有点清楚了。

过了几天,他假装喝醉了酒,来到这座庙前。又看见两个孙子来找他。秦巨伯于是赶紧把他们紧紧挟住,鬼动弹不得。到家中一看,却是庙中的两个木偶像。秦巨伯点火烧木偶,它们的腹部、背部都被烧得枯焦裂开了,然后把它们扔在院子里,到夜里它们都逃跑了。秦巨伯后悔自己没把它们杀了。

一个多月后,秦巨伯又假装喝醉了酒在夜间外出,他怀里揣着刀离家,家里的人却不知道。夜深了他还没有回来,他的孙子们怕他又被那些鬼魅困住,就一起去迎接秦巨伯,秦巨伯竟然把自己的两个孙子当成鬼给杀死了。

三鬼醉酒

汉,武建元年,东莱人,姓池,家常作酒。一日,见三奇客,共持面饭至,索其酒饮。饮竟而去。顷之,有人来,云:“见三鬼酣醉1于林中。”

【注释】

1酣醉:喝得大醉。

【译文】

东汉武建(也作建武)元年,东莱郡有个姓池的人,他家中时常酿酒。有一天,他看见三个奇怪的客人,一起带着面食来他家,跟他索要酒喝,喝完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有人来,说:“看见三个鬼喝得酩酊大醉,倒在树林里。”

钱小小

吴先主杀武卫兵钱小小,形见大街,顾借赁人吴永,使永送书与街南庙,借木马二匹,以酒噀之,皆成好马,鞍勒1俱全。

【注释】

1鞍勒:马鞍和马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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