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你哪来的勇气(1/2)
“大人!”
船舱内,满脸疤痕的男子恭敬有加,在罗素面前单膝跪地。
他的名字叫泰黄,是九大海盗王之一,新加坡海盗王啸风的二把手。出身啸风的亲信护卫,因为忠心可嘉被啸风赏识,委任为掠夺船的船长,劫掠附近过往的商船。
罗素凭借优秀的口才、超凡的智慧、杰出的样貌、过人的品德,虎躯一震王霸之气乱飙,成功打动这员大将,让其弃暗投明,对他纳头便拜。
通过泰黄的讲述,罗素很快确认自己置身的世界——加勒比海盗!
一个去掉海盗两个字,就会被404的世界。
这是罗素确认世界最快的一次,主要是杰克船长骚媚入骨的海盗形象太过深入人心,连带着一些配角都为人熟知。
比如泰黄的前任老大,新加坡海盗王啸风,就是一个颇具传奇的人物。原本是威震武林的一代大侠,赌场从无敌手,结果因为叼着牙签、披着白围巾的形象太嚣张,和自家兄弟抢女人反目成仇,被赶出内陆,连赛车都没得开,下海沦为海盗。
没错,就是这样,很传奇!
这位盘踞在南中国海和新加坡海域的华人海盗,控制着前往东方的海上要道,手下有支海盗组成的舰队,势力庞大,又被称为南中国海海盗王、南海之鞭。
性格方面,他是个标准的海盗,心狠手辣、唯利是图,喜欢用酷刑将人折磨致死。
在听到啸风还活着的时候,罗素就大致猜测出了目前的时间线,现在应该是前三部之间,再具体点得通过杰克船长目前的下落才能判断。
“泰黄,带我去见啸风,我有个重要情报要单独汇报给他。”罗素想了想,不管现在的剧情在哪个时间线,啸风海盗王的身份都非常重要,控制对方有助于他完成世界任务。
“好的,大人!”泰黄低头领命,却依旧单膝跪地动也不动。
“怎么了,没听懂我的话”
“大人,啸风不在船上,您要上岸才能见到他。”
泰黄解释起来,啸风早年是个争勇斗狠的海盗,但家大业大之后就不怎么出海活动了。他坐镇新加坡澡堂,控制着海上通道,成功转型成幕后boss,掠夺行动都交给手下来办。
“那好吧,返航回新加坡,越快越好。”
“明白!”
……
此行出港掠夺的戎克船已经完成任务,即便罗素不说,泰黄也准备满载而归。船员在他的大声呵斥下清理完甲板,整理好掠夺的财物和肉票,降下旗帜转舵开始返航。
海盗旗只有掠夺目标进入攻击范围时才会升起,作为一种恫吓与警告的标记,可以目标主动投降并接受洗劫。
啸风身为九大海盗王之一,拥有自己独特的海盗旗,罗素惊鸿一瞥,一面紫色旗帜,画着一只握刀的金色手臂。
大海上的航行并不愉快,至少对罗素而言是这样,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对冒险有些期待,但一望无际的大海看久了就觉得单调无聊,而且比起大海,他更喜欢脚踏实地的陆地。
因为满载而归,前舱里塞了很多‘货物’,戎克船返回新加坡老巢需要两天的航程。泰黄非常狗腿将船长室让给罗素,说是船长室,但其实就是船上最大最干净的房间。
对罗素这种现代人而言,这间屋子勉强能住,如果能忍受臭味的话。
泰黄精心准备了晚餐,海鲜、水果、肉食,船上有个海盗是厨子出身,手艺不错,很符合罗素的口味。当然,餐桌上少不了被海盗视若比生命还重要的朗姆酒。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也称为糖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纯天然的酒品,陈年朗姆酒有种无与伦比的口味。
海盗是把脑袋栓在裤腰带上的高危职业,随时都会送命,所以每次掠夺之后都挥霍无度,三天饱三天饥更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下,价格相对便宜的朗姆酒就成了首选,尤其是最便宜的劣质朗姆酒,深受海盗们喜爱。
罗素以前没喝过这种酒,第一次品尝感觉口感还不赖,细腻、甜润,有种驱之不散的清香,加上酒精含量不高,十分适合大口豪饮。
两杯下肚,罗素的思维又开始跳跃起来,手中的朗姆酒让他莫名联想琴酒和伏特加。
对,就是那个神秘了25年的黑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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