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以尸推理(2/2)
想不通,真的是想不通,按照潘瑾瑜的说法,小权确实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才出的车祸,老鬼又说王芳的鬼魂天黑没一会儿就出去了,那么,王芳是去带小权一起上路了么可是如果要带上小权一起死的话为什么不在第一天就下手呢而且,要是嫉妒的话,潘瑾瑜似乎也该死啊,而她只是奇迹般的磕破了额头而已。
或许,是阴气不足吧,尸体上都要没有阴气了,可见老鬼说的王芳的魂魄很虚弱是真的。不对,还是不对,王芳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投胎,而我刚刚用拘魂咒强拘她的魂魄却没有见到效果,说不定她就像老鬼说的,已经被众多活人的阳气给冲散了。那么杀了小权让他一同下地狱还有什么意义呢
“沈哥,这里的遗物不全,少了一件东西。”就在我低头思索的时候,一直在那边翻看遗物的林逸突然开口了。
“什么少东西了不可能吧,警局里的监控设施很齐全,尤其这里又是法医科的停尸房,不可能有人跑到这里偷东西吧,那还不早就被发现了!”刘语熙一边说着一边跑到外面的屋子拿了一张清单来,快速的对了一下盒子里的遗物,然后把清单交给林逸,“林小姐,没少东西啊。”
“不,真的是少了一件。”林逸说着,也不忌讳什么,伸手抓起女尸的左手,把左手腕展露了出来。只见女尸的左手腕上明显有那么一圈颜色略浅一些的皮肤。“这个东西我记得非常的清楚,关太太的左手上戴着一只红玛瑙的镯子,据说那是关长寿给她的订婚信物,她不管走到哪里,那只镯子都不会离手的。
“镯子……”我咂了咂舌,按理说,这种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死者,身上的衣物什么的,也必须一件不落的一起送来。要说那个镯子特别贵重,所以在送来的时候被人拿走了,这也不太可能。
玛瑙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特别贵重的宝石,就算是比较珍贵的南红玛瑙,在网上的报价每克通常也是不过百的。那盒子里不乏金银首饰,如果真的是贪财,或者主家怕遭受损失而拿走奢侈品的话,那也不应该只在意那个镯子啊。
那么……王芳的早夭,会不会和这个镯子有关呢这玩意儿还真的是没准。想到这里,我的嘴角微微的翘了一下,“老鬼,如果我给你供奉上香烛元宝,让你以后都不用忍饥挨饿,你肯替我办事么”
“那为啥不肯呢,我跟您老说实话,我做了一辈子人,饿怕了,做了这些日子的鬼,更是饿毛了,之前您给我吃的,我就感恩戴德了,现在您说让我以后都不挨饿,那还有啥好说的,只要您说话,我这条鬼命就卖给您了!”老鬼喜笑颜开的做出一副哈巴狗的模样。
“好,那就这样,我需要你去帮我做点事儿。”从腰包里掏出一个空的小瓷瓶拔开塞子,然后指了指那边抽屉里躺着的王芳。“我需要你潜进她家里去给我打探消息,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死的,你食物中毒的事儿,已经有人在追查了,她的死也不能不明不白的。”
“好咧,这替天行道,积阴德的事情,我也乐意干,不过,我不知道这女娃娃的家在什么地方啊。”老鬼倒是没有半点推辞。“您老给我指个方向好不”
“那个不用你管,进来就好了。然后把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保管你以后不挨饿。”我把瓶口对准老鬼晃了晃。老鬼扭过头去,看着地上那几根还没烧完的香,狠狠的吸了一口,这才报了生辰八字和名字,然后化作一股青烟,钻进了小瓷瓶里。
塞好瓶口,把小瓷瓶递给林逸,“你负责把这东西弄到那个关长寿家里去,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林逸耸了耸肩,“当初那老东西可是开价二百万买我一夜呢,去他家放点东西,小意思。”
额,哥的嘴角这叫一个抽搐啊,照这么说起来,我这不等于是送羊肉进虎口了么……那啥,老话咋说的来着,闺女有事儿,啊,不是,老爹有事儿闺女服其劳,嘿嘿,这保护小妈的光荣任务,当然是交给小诗了,额,林逸不至于放错瓶子吧。要是放错了,那就不是派个卧底,而是派个猛鬼去抄家了。
在警局能了解到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多了,刘语熙说就不跟我们一起回去了,知道小权没事,她就放心了,干脆就在警局告别,回自己家去了,不过……在临走之前,刘语熙找借口跟我握了下手,然后把什么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
一路过来,刘语熙已经用她的行动向我证明了她的能力,至少在办事的水准方面,绝对值得信任。既然这样塞给我东西,那必然就是不想让人看到的了。于是当林逸问我要去什么地方的时候,说告诉她让她先去医院,我再去事发现场看一眼就过去。
林逸提出送我过去然后一起去医院,被我拒绝了,她也没有坚持,叮嘱我一定要注意安全,就开车离开了。直到这时候,我才张开手掌看到了刘语熙塞给我的东西——坑爹啊!你干嘛给我一张手机扩展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