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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欧洲(十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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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次的万骑冲锋,依然是冲到了一半,就迂回了。

“奥斯曼人在试探我方榴弹炮的射击间隙。”丁一放下望远镜,对文胖子说道,“不要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以有效杀伤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

很快天色黄昏,有数十奥斯曼的侦骑在战场游荡,结果被文胖子亲率了一个连的骑兵,披上胸甲出去,用骑步枪直接就是撩倒了,其余慌忙逃窜而去。文胖子回阵地来时,天已开始黑下来了。

这一天的战事,也算暂时拉下了帷幕。

丁一看着文胖子入来指挥所,示意他坐下,却对刘吉说道:“正军那边,你应该去做做工作了。明天开始,也许需要他们在必要时候顶上去。”

因为一营、二营再精锐,他们也是人,也不可能靠着勇气的斗志,不眠不休。

所以轮换是必要,这就需要那一千正军,开始去替换一营二营的士兵,以让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战役。

“弟子这就过去。是不是今天晚上,就由正军上去担任勤务,把一、二营的士兵替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刘吉已经开始融入战事之中,丁一说的是明天开始,他却就担心明天一、二营的士兵,是否还能保持充沛的精力,所以提议不如今夜就开始接换防务。

“不要太着急,明晚再说。你应该告诉正军,只有表现最好的两个连,才可能被选拔去接替防务。”丁一想了想,还是坚持了原本的意见。因为丁某人自己喜欢搞特种作战,喜欢偷营,所以他很担心,今夜防线是否消停,奥斯曼军队是否会过来偷营

所以他觉得,还是由一、二营执行防务比较让人放心一些。

而今天两次建功的文胖子,却就被丁一狠狠的训斥。

“骑兵营不要弄成专门的胸甲骑兵!我们开始用条状尖头弹,敌人也会学习的。”丁一向着文胖子这么吩咐道,“一旦面对条状尖头弹的话,胸甲的意义不大。建立骑兵营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组建一支重骑兵,这记得在南北朝时代才流行吧到了宋代,拐子马出现过一阵子,然后明显笨重的重骑,虽然威武,但对于战场的适应性太差了。”

文胖子一脸地憨笑,点头记下丁一说的要领,正因为他当过硬探出身,他才知道,丁一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实打实的。而在思考了一会之后,文胖子提出一个问题:“少爷,我以为,就算到了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的时节,如果到了战况胶着的时候,胸甲骑兵还是可以作为突破的预备队投入战场。”

“你想都不要想!”丁一马上否决了文胖子的说法,尽管他很清楚,历史上拿破仑就是把胸甲骑兵做为预备队来投入战场,并常常以此扭转战局的,“不要学赵辅,放不下那点骑兵情结。我们的火器进展,已经跨过了圆形铅弹、遂发滑膛前装枪的年代了,骑兵突击的想法,除非小分队作战,否则不要考虑。”

“战况胶着的话,如果按你说的,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了,那也不可能大规模的白刃战吧为什么不用炮弹去解决问题运载相同重量的炮弹,要比运载胸甲强多了。”

“骑兵要发挥速度上的优势,配备骑枪,马刀,远处以携行迫击炮解决敌人,接着是掷弹筒,然后是骑步枪、手榴弹,最后才是马刀。如果到了需要使用马刀对决时,胸甲的重量,我更愿意换成两把左轮。”

文胖子急着抓腮挠头的,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反驳丁一的话,但是:“但我们需要一种重装甲的士兵顶在前面,特别是冲锋的时候啊!”

“最好的装甲,就是火炮,摧毁一切的火炮。”在这个问题上,丁一很固执,根本就不打算妥协,“当然,如果柴油机在几十年内研发出来,我们可以弄出坦克,来满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真的喜欢重甲兵种,那么可以保留它,在需要巷战时使用,目前来看,如果我们面对冷兵器的敌人,胸甲的确还是有一定的存在意义。”

丁一想了想,对文胖子说道:“在敌人仍使用冷兵器的时候,我可以允许你把骑兵当成胸甲骑兵使用。但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夕阳兵种,必将被历史淘汰的兵种,所以不要向骑兵营的士兵,过多灌输关于重甲作战的理念,明白吗”

“是,少爷。”

丁一轻吐了一口气,对文胖子说道:“选一个排出来,晚上总不能就这么让奥斯曼人安稳入梦吧”特种作战的老本行,丁一可不打算丢的。就算现在他不太可能亲自带队出去,但至少拟定作战计划,仍旧也能让他有些痛快的。

能进警卫团的士兵无不是精英,原本里面就有两个特种大队为基础了,对于丛林作战和山地作战,在这个时代,算是很深入的研究了。所以就算这边的地形有所不同,在适应训练过后,还是可以胜任任务的。

但当丁一吃完晚饭时,准备休息一下然后半夜起来巡营时,突然就听着在一、二营那边隐约枪炮声响起,然后又过了一阵,便见着曹吉祥跑了过来:“少爷,捉了几个舌头。”(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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