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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造历史的单身女性:美国的未婚女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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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年,英格兰上议院(hoe of lords)向女王请愿:“恳请女王陛下着手处理自己的婚姻大事,包括举办婚礼的地点和结婚对象,请您尽快做出决定。”这位女王就是英格兰“童贞女王”——伊丽莎白·都铎(elizabeth tudor),她于1558年至1603年执掌权柄,终身未婚。伊丽莎白也曾经对几次求婚犹豫不决,其中有些联姻还能帮助英格兰在保持独立的条件下,缔结极具价值的国际联盟。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单身,1558年在议会恳请她结婚后,伊丽莎白发表声明说:“我早已选定了英格兰王国作为我的丈夫”,并在另一场合说明她想保持单身的愿望,“在我这里将只有女主人,不会有男主人”。传言,这位女王曾对一名外国密使说:“倘若可以遵照我自己的意愿,我宁为单身的乞丐,也不做已婚的女王。”[1]

然而事实上,在当时,一名女性乞丐保持单身要比伊丽莎白选择不婚困难得多。历史学家朱迪斯·贝内特(judith bent)和艾米·弗洛德(ay froide)在关于早期欧洲单身女性的研究中发现:“几乎没有女性能找到和男性薪酬相等的工作”,这使得不想结婚的女性根本无法靠自己生活下去。然而在精英阶层,“富有的女性继承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跟一般女性相比,她们更有条件放弃婚姻”。伊丽莎白也被列为“因掌握财富而保持单身的女性典型”。[2]

伊丽莎白的例子不仅说明了数百年以来单身女性获得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同时也证实,与步入婚姻的女性同胞相比,那些努力坚持单身的女性往往可以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命运,甚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从前除婚姻外,并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让她们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社会地位,以及有社会认可的性生活和生育年龄。但是,拥有丈夫(然后生儿育女,甚至儿女成群)同时就意味着成为贤妻良母,意味着失去自我,放弃法定权利,丧失为公众谋福祉的能力。也有少数女性在历史上留名,她们通常来自更为富裕的阶层,大都没有走进婚姻——至少为获得历史地位奋斗的时候还是单身。

许多女性作家以及艺术家都终身未婚,包括画家玛丽·卡萨特(ary cassatt)、诗人艾米莉·狄金森(eily dickn)和克里斯蒂娜·罗塞蒂(christa rossetti)、作家安妮·勃朗特(anne bront&235;)、艾米莉·勃朗特(eily bront&235;)、薇拉·凯瑟(wil cather)、凯瑟琳·玛利亚·塞奇威克(cathare wick),以及多产的非裔美籍作家波琳·霍普金斯(paule hopks)。许多在医学上取得重大成就的女性,比如医生伊丽莎白·布莱克维尔(elizabeth bckwell)和艾米莉·布莱克维尔(eale)、克拉拉·巴顿(cra barton)及多萝西娅·迪克斯(dorothea dix),都一直保持单身。还有一些社会改革家如简·亚当斯(jane addas)、苏珊·安东尼、弗朗西丝·威拉德(frances wilrd)、爱丽丝·保罗(alice paul)、玛丽·克鲁(ht),以及教育家凯瑟琳·比彻(cathare beecher)和玛丽·里昂(ary lyon),也都没有结婚。

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女性就没有性生活或家庭事务方面的烦恼,也不是说她们从来没有与异性或同性保持长期的恋爱关系,虽说其中有些人确实不曾有过感情经历。她们只是与当时的社会期望格格不入,不愿意缔结充满男尊女卑意味的婚姻关系。

安东尼曾向记者内莉·布莱这样说道:“我爱过的人不计其数!……但我从没有爱到想要结婚的程度……我绝不放弃自由的生活,给男人当管家婆。在我年轻那时候,要是有位姑娘嫁给了一个穷小伙,那她就会变成管家婆和苦工。她要是嫁了个有钱人,就成了有钱人家的宠物和玩偶。想想吧,我要是在20岁结婚,那么接下来的五十五年,我不是个苦工就是个玩偶。”[3]

当然了,也有一些已婚女性跳出性别与时代的藩篱,取得了非同寻常的成功:伊丽莎白·加斯克尔(elizabeth gaskell)和哈莉特·比彻·史杜威(harriett beecher stowe)不仅是结了婚的作家,还是女性婚姻福利的大力倡导者。但许多已婚女性也确实承认,传统形式的婚姻使女性脱离了社会。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是19世纪妇女权利改革家,同时也是一位有着七个子女的已婚母亲。对丧钟般沉闷的家庭生活,她常报以冷嘲热讽。有段时间斯坦顿没有收到苏珊·安东尼的来信,便写了封信打趣道:“苏珊,你现在在哪儿啊?最近干吗呢?这么久没你消息着实吓人,你是去世了还是结婚了?”[4]

对于那些取得卓越成就的已婚女性,包括社会活动家艾达·威尔斯(ida bwells)、安吉丽娜·格里姆凯(anla griaret fuller)及卓拉·尼尔·赫斯特(zora neale hurston);艺术家弗里达·卡罗(frida kahlo)和乔治娅·奥基弗(ia o’keefe);演员萨拉·伯恩哈德(sarah bernhard);以及飞行员布雷芙·贝茜·科尔曼(brave bessie lean),她们都有着在当时看来非常前卫的婚姻:开放、没有子女、短暂,或是结婚很晚——在经济或事业上站稳脚跟后,她们找到了更愿意视她们为同伴而不是附庸的伴侣。

然而,并没有多少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让女性摆脱作为传统妻子的繁重枷锁。数百年来以各种方式合法构建起来的婚姻制度,在控制女性、限制女性权力上“卓有成效”,比如从社会、政治、医疗、文化方面给无婚姻的生活带去重重阻力。因此在过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成为单身的女性,尽管她们拥有一定的能力和自我作主的权利,几乎没有人能逃脱来自社会的责难,或者获得经济上的独立。

追溯美利坚历史上女性困难的奋斗之路,不难发现,过去单身女性在生活上面临的挑战和阻力,与当今单身女性的遭遇出奇相似:事实上,自美国建立以来,女性一直在为争取独立而斗争,在与政客、说教者和主流媒体做斗争。不仅如此,过去的两百年里,单身女性对美国的社会和经济巨变也做出了一定贡献,使今天的单身女性更容易过上独立自主的生活。

婚姻独立与新大陆

在早期的殖民地美国,由于欧洲政府的缺位,家庭继而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17世纪的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康涅狄格以及纽黑文,没有结婚的人必须从属于家庭,而且掌控家庭管理权的男主人必须热心宗教,还要拥有土地。17世纪50年代,纽黑文颁布法令,称“既不在服役,也不在家庭中生活的人”有可能成为“麻烦与动乱”的源头。每个家庭的“治理者”被赋予权力“监察每一个单身者的行踪、举止以及行为”。未婚女性则需要维持恭顺的居家女子身份,不得进入社会谋求独立。[5]

塞勒姆小镇的长老曾短暂允许未婚女性拥有自己的财产,不过州长很快便修正了这一疏漏,并要求今后最好避免“一切向未曾婚配的单身女性赠予财产的罪恶之事”。[6]历史学家爱丽丝·柯斯乐–哈里斯(alice kessler-harris)指出,由于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女性可以不用依靠婚姻独立生活,其他殖民地也“渐渐意识到给予女性土地会削弱女性的从属角色”,因此采取措施来限制女性的这一权利。1634年,马里兰州参议院颁布一项议案,提出如果未婚女性在七年之内仍未结婚,其拥有的土地一律没收。[7]

几乎只有一类女性有可能坚持自己的权利,那就是富裕的遗孀。这类女性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她们结过婚,并且合法地继承了已故男主人的财产。但这种情况却很少见,大多数寡妇都十分贫穷,根本没有办法养活自己或者子女,而是靠着邻里的施舍帮助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计。

多数情况下,未婚女性都寄人篱下,她们被视为家庭的负担、社会的负担。

英文中“大龄未婚女性”(spster)一词由纺纱工(spner)一词演化而来。在13世纪的欧洲,十字军东征遗留的寡妇和孤儿会去纺织棉花、羊毛和丝织品,这些人被称作“纺织工”。到了16世纪,“大龄未婚女性”一词是指,很多没有结婚的女性为了不成为家里的累赘,直到很大年龄还会日夜不停、不计回报地做些纺织活贴补家用。[8]

在新大陆,“大龄未婚女性”一词有了更为准确的定义:在殖民的俗语里,它是指23岁至26岁以下的未婚女性。到了26岁,还没有结婚的女性会被称作“刺鱼”(thornbacks),刺鱼是一种背部和尾部长有尖刺的海鳐。这可不是什么赞美之词。

波士顿书商约翰·邓顿(john dunton)在1686年写过这么一句话:“在波士顿,一个老姑娘会被视作最恶的诅咒、最可悲的人。”[9]但事实上,这种“可悲的”未婚女性在殖民地几乎难得一见。移居殖民地安家的男性大大多于女性,因此男女人口比例很高,而男性数量超过女性往往会造成结婚率高和婚龄偏低的情况。1755年,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 frankl)写道:“因此,与欧洲相比,美国的结婚率更高,结婚年龄通常也更早。”

美国人早期对待婚姻的态度,以及婚姻中的男女角色,都与英国普通法(on w)中的“夫妻一体主义”(verture)原则一致。夫妻一体主义是指女性婚后的法律、经济以及社会身份,包含在其丈夫的法律、经济和社会身份之中。当时,已婚女性为“fe vert”,未婚女性为“fe le”。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nd)对“夫妻一体主义”的解释是“女性在法律意义下的存在状态,在婚姻存续期间暂停,或者至少是与其丈夫的法律存在状态合并统一。女性所行之一切,均在丈夫的保护之下……男性不得授予其妻子任何财产,也不得与其订立契约,因为授予妻子财产意味着她将独立生活,与妻子订立契约则相当于与自己订立契约”。

夫妻一体主义原则包含了历史学家阿丽拉·达布勒(arie dubler)所说的“大量令人震惊的有关社会地位的法律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妻子不得持有自己的工作报酬,不得签订合约或是提起法律诉讼。[10]历史学家南希·科特(nancy tt)认为:“从经济层面来看,传统婚姻契约类似于主仆之间的合约”[11]。虽然一些学者的研究显示,欧洲以及新大陆的很多女性都想尽办法对家庭以及公共社会施加影响,但根植于婚姻条例中的性别不平等却使她们步履维艰。

对那些逃脱了婚姻的单身女子而言,也会有许多条条框框阻碍她们的成功。清教徒女性没有性自由,大名鼎鼎的牧师科顿·马瑟(tton ather)曾对那些“外表、言语或是姿态显露出不贞放荡、放肆无礼”的女性大加谴责。[12]未婚女性能从事的职业寥寥无几且薪水微薄,比如助产士、裁缝、护理、家庭教师或是助教,而这些工作也反映了社会大众对女人天性的一些看法。

后来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使得两性关系变得更为复杂。首先,许多青壮年男性离家奔赴战场,在18世纪70年代、80年代,以及在1812年的战争中与英国人作战。这几场战争,加之后来天命论时代[1]大批男性西迁,造成了成千上万女性留守东部的现象,打破了全国男女性别比例的平衡。

但是女性与婚姻的关系绝不仅仅与人口数量有关,18世纪末是一个政治动荡时期,美国独立战争之后,法国大革命爆发,又催生了当时法属殖民地圣多明各(今属海地)革命,奴隶由此获得解放。1804年,海地共和国成立。在启蒙时代自由思想的作用下,世界各地的权力结构开始土崩瓦解。英国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ary wollstonecraft)(晚婚并在婚外育有一子)驳斥了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es roseau)关于女性应顺从丈夫的观点,并在1792年出版的《为女权辩护》(a v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an)中对卢梭“贬低女性,把她们变成爱的奴隶的思想”进行了声讨。她自己则努力推动女性接受教育,获得独立。

“革命中的平权言论为女权运动提供了最初的词汇,”历史学家玛丽·贝思·诺顿(ia chabers-schiller)是这样描述女权运动的:“最初兴起于1780年中上阶层的女性……她们展现出一种引人注目的女性独立形象。越来越多的女性,包括美国东北部制造商、商人、农民,还有从事‘低微职业’者的女儿们,都开始拒绝‘给她们带来束缚的婚姻’。”[14]

个人自由与部分美洲居民所受的限制完全背道而驰,这些限制不仅仅来自婚姻,更来自用来维持这个新国家经济稳定、确保白人男性统治地位的奴隶制。

婚姻和奴隶制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奴隶是财产,在宪法中被算作五分之三个人,他们可以被买卖,自身无任何权利。而婚姻中,虽说女性一方会失去自己的权利和身份,但它承认女性是自由人,婚姻契约是女性自愿缔结的(虽然有来自经济、家庭或是邻里等方面的压力)。通过婚姻,妻子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和财产继承权,并且能得到社会及教会的认可,她们的社会地位继而可以得到提高。

然而,奴隶法和婚姻法也有相同之处,表现在:一个群体可以运用政治、社会及性的权力迫使或禁止另一个群体结婚;黑人女性曾饱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制度的双重压迫。在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奴隶之间的婚姻得不到法律的认可,这既阻碍了奴隶之间的正当结合,更使奴隶主可以与奴隶发生性关系,又不会违背婚姻契约。[15]相反,一些奴隶主还会强迫奴隶违背自己的意愿结婚,让她们生下更多的孩子成为奴隶,或是让她们有了家庭之后不再设法逃跑。“有些奴隶如果无法与自己希望的人结婚,那么她们干脆就不结婚,”历史学家弗朗西丝·史密斯–福斯特(frances sith-foster)这样写道。同时她还引用了奴隶哈莉特·雅各布斯(harriet jabs)说过的一句话,当时哈莉特想和一名自由人结婚,遭到主人阻止,主人要求她只能在他的奴隶中选一位做丈夫,哈莉特质问道:“先生,难道您不认为,奴隶也有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呢?”[16]

当然,一直以来也有不少奴隶彼此相爱,按自己的意愿结婚,组成美好家庭。但是这些家庭通常因为奴隶买卖而被拆散,成年和未成年的女奴遭到主人或少主人的强暴而怀孕。控制女人的婚姻生活和生育年龄是压制她们最有用的办法。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国家中,有些地方的女性还是可以选择单身,即使单身生活非常艰辛,充满磨难。19世纪初,大量海地难民涌入新奥尔良市,“自由的有色人种”(ns de uleur libre),也就是自由黑人的人口大量增长。自由的非白人女性得到许可,能够继承或拥有财产、生意还有奴隶,这些人绝大多数不会选择结婚。较为宽松的经济条件和性别环境对这些女性是一种鼓励,大家都会尽力避免经历与玛利亚·尚迪利(entilly)类似的不幸:由于丈夫挥霍她的钱财,这位自由女性在18世纪90年代上诉法院要求丈夫归还财产。[17]

她自己把这件事称为“婚姻的枷锁”。[18]

工业时代的躁动

18世纪末,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过渡,人们对性别角色重新进行了思考,至少在中产阶级家庭中是这样。长久以来,女性的生活就是生儿育女,在家做饭缝衣。随着食品和纺织品开始在市场流通,她们突然有了更多的自由空间。医学的发展、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寿命的延长,以及农活的减少更意味着女性无需生养很多孩子。

在这个年轻的国家里,性别角色的调整推动人们重新认识女性的价值。19世纪的前三十年里,随着宗教复兴和女性期刊业的蓬勃发展,人们用全新的方式诠释女性的美德和价值。《戈迪女性指南》(godey’s dy’s book)就大力倡导一种令人向往的上层社会女性新形象和人生目标,也就是现在历史学家所谓的“贤妻良母风尚”(cult of dosticity)。富裕的美国白人家庭的太太,无需再为家里的衣食操劳,开始精心打造充满女性温情的家庭气氛,与外面喧嚣的男人世界形成鲜明反差。相对于他们投身事业的广阔天地,家被想象为男主人神圣的港湾,道德的庇护所。

1829年出版的《年轻女性指南》(the young dy’s book)一书称:“不管一个女人身处何种生活状态,她的一辈子就是要顺从、克制、谦卑”。[19]日常家事被写得费时费力,为的是要充实女性的生活,免得她们无聊厌倦而离开家庭。《戈迪女性指南》热心地告诉读者“大多数年轻小姐们都不愿相信,倒茶倒咖啡这类事其实大有学问”。[20]

凯瑟琳·比彻(cathere beecher)提倡教育。而且大力倡导女性接受家政教育。她在1841年出版的《家庭经济论述》(a treatise on dostic enoy)一书里写道,女孩子学会了洗衣服,就能“领略到洗衣盆的艺术与神秘”。[21]

18世纪时,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男性的西迁,东部的女性结婚率开始下降,越来越多的未婚女性不得不负担起社会强加的家庭义务。19世纪早期出现一种论调,现在的历史学家称之为“单身是福风潮”(cult of sgle blessedness)。“单身是福”背后的观点是,没有结婚的女性,不管是不是出于她们自己的选择,都有她们内心接受和需要去遵从的东西。人们假定“幸福地单身着”的女性都是神的器皿,丈夫或是子女都无法减弱她们的热情。这样的侍奉之心使她们成为上帝、家庭以及社会的忠实仆人。人们往往会期望未婚女子承担起照顾社区贫病者的责任,更期望她们在兄弟姐妹顾着自己新家的时候,担当起照料年迈父母的责任。

19世纪,牧师乔治·博纳普(e burnap)在名为“女性的职责与范畴及其他”系列演说(lectures on the sphere and duties of woan and other subjects)中,称单身女性为“后备部队”,一语道出了“单身是福”背后的悲哀逻辑。[22]“英明的将军不会让所有士兵一齐上阵,总会留一部分在后方,以免兵力不足,”博纳普写道,“留下的未婚女性也是一样的道理……让她们替那些不愿尽义务的人承担责任。”他还指出,在别人以夫妻之名享受生活之乐的时候,单身女士们却“在替那些不顾他人、只顾自己享受的人操劳家务事,或者在病榻前目睹病痛和死亡”。[23]这是什么逻辑!

19世纪时,尽管外界社会的手段如此严厉,很多有志向的女性仍愿意投身于非家庭工作中,尤其是那些没有丈夫和孩子的女性,孜孜不倦地追求事业和知识。玛利亚·米歇尔(aria itchell)是一位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女天文学家。她说,女性“一旦从缝缝补补的活计中解放出来,便有时间专注于学习知识,针线活绝对无法与之相较”。[24]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路易莎·梅·奥尔科特(louisa ay altt)的认同。奥尔科特或许是整个19世纪最出名的、以文学形式来鼓动人们打破婚姻枷锁的作家,她大力倡导女性独立。奥尔科特的父母是超验主义[2]改良者和社会工作者,她从小便做出了不婚的决定。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想法越发坚定。1868年,奥尔科特写下了自己认识的“所有辛勤忙碌、有贡献的独立未婚女性,”她在书中提出“对我们当中的许多人来说,自由比爱情更适合做我们的丈夫”,“失去自由、快乐和自尊,而换回空洞的‘夫人’头衔是得不偿失的”。[25]

奥尔科特立志实现经济上的独立,或许是她家里的经济状况使然。为了贴补父母、供养兄弟姐妹,她当过教师、护士、裁缝、家庭教师、作家、女佣和杂志编辑。奥尔科特的成长之路非同寻常,她帮着供养家人,还实现了经济独立,甚至成为了那个时代的著名作家,著有《小妇人》、《小绅士》等小说以及其他形式的作品。然而对于绝大部分与奥尔科特同时代的人来说,写作仅是爱好,几乎是无偿劳动,完全谈不上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事业”。一个女性,纵使她有再大的抱负、再高的天分,纵使她取得再大的成就,也鲜有机会能获得与男性同行同等的地位,也不太可能赚取稳定的收入。

教师职业在当初虽然薪资微薄,又不大稳定,但却是个正在发展壮大的行当。工业化让越来越多的孩子从田间劳作中解脱出来,他们可以上学,而且有更多的时间受教育。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的美国,民众的识字率显著增长,中小学扩招增加了对教育工作者的需求。由于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天生适合养育儿童,她们自然而然地填补了这些空缺。记者达娜·戈德斯坦(dana goldste)称,在1800年,美国90的教师是男性,而到了1900年,教师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是女性,单身女性占女教师人数的一半以上,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一系列“婚姻障碍”(e bars)政策的出台,学区有权解除与已婚女性的工作关系,或拒绝授予她们终身教职,许多州的女教师在结婚之后很难再继续执教。[26]正如戈德斯坦指出的那样,很多教育先驱包括贺拉斯·曼(horace ann)和终身未婚的凯瑟琳·比彻(cathare beecher),都“明确认为教师是未婚女性的工作”,这份工作能够“减轻不婚带来的耻辱”,[27]使未婚女性虽无自己的孩子也能教育孩子,履行家庭使命。

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crian war)的爆发,很快又将女性吸引到另一种职业——护理行业上。同时,工业革命导致棉纺厂数量激增,许多工厂,例如在马萨诸塞州出产纺织品的洛厄尔镇(lowell town),几乎所有员工都是未婚的年轻女性。家政服务反而成为许多人最后的选择,这些工作往往留给最贫困的人群——非白人女性。

这样的社会背景,再加上19世纪中期宗教的复兴,提升了人们对社会改良运动的道德责任和关切,女性开始走出家庭,进行社交。

随着国家的发展壮大,人们开始争论新纳入的领土是否实行奴隶制这一问题,甚至引发了一场危机。在学校、工厂里结识的女性同胞,其中多数为年轻的单身人士,她们也参与了这场争论,并团结起来参加了一系列改变国家命运的社会活动。

妇女能顶半边天

1840年,一名自称为“不幸的、受人讥讽和鄙视的女性群体中的一员(这个群体人称老处女、单身姐妹、俗世修女……然而更多的是被人叫做老姑娘)”的新闻记者贝齐致信《洛厄尔发行》(the lowell offerg)说,“老姑娘是(上帝的)神来之笔”,之所以这么说,部分原因是“她们是废奴运动、道德改革运动,以及各种宗教和慈善协会的发起人和顶梁柱”。[28]《洛厄尔发行》是马萨诸塞州工业城镇洛厄尔的出版物,洛厄尔镇上雇用了成千上万名年轻的单身女工,后来洛厄尔镇成了劳工运动的发源地。

然而,她的这种说法却引起了人们极大的不安:女性会不会为了更多人的福祉、为了道德,选择不是顺服于一个更大的权力结构,而是组织起来去推翻它呢?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ss)在1881年写道:“将来,女性会在记载废奴运动历史的真实档案中,占据很大的篇幅,因为奴隶运动主要是女性的运动。”[29]而许多有时间、有能力投身奴隶解放事业的女性,至少在她们投入运动期间,都没有丈夫或孩子,比如废奴主义者苏珊·安东尼和萨拉·格里姆凯(sarah griké),两位女性终生未婚,还有萨拉的妹妹安吉丽娜,在她33岁那年与一位同道的废奴主义者结婚,婚前曾以其言辞激烈的废奴演说吸引了公众的注意。

废奴思想与女权主张自然存在重合之处。反对奴隶制的改革者,包括安东尼和格里姆凯姐妹,以及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卢克丽西娅·莫特(cretia ott)、索茹尔内·特鲁思(journer truth)、哈莉特·塔布曼(harriet tuban)、玛利亚·斯图尔特(aria stewart),还有莉迪亚·玛利亚·柴尔德(lydia aria child),她们最初的斗争是为了废除蓄奴制,但是她们关注的焦点很快就扩大到女性在法律、社会和民权等方面长期受压制的问题上。她们与男性同胞共同作战,其中包括威廉·劳埃德·加里森(williaarrin),他曾为女性废奴主义者无法参加1840年于伦敦举办的世界废奴会议进行声援,还有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ss),他是1848年签署《情感宣言》[3]的32名男性之一,《情感宣言》起草于纽约的赛尼卡瀑布城(seneca falls),是女性解放运动的早期蓝本之一。

并不是所有参与这些运动的女性都是单身,但是单身女性在废奴运动中的参与度非常高,有人因而指责早期的一些女性废奴主义者要解放奴隶,是为了可以和黑人男性结婚。[30]许多改革者在当时确实是单身,至少她们对于婚姻模式的性别限制是有切肤之痛的。露西·斯通(cy stone)既是废奴主义者,也是妇女参政论的主张者,1855年她与亨利·布莱克维尔(henry bckwell)结婚时,两位新人邀请主持婚礼的牧师给宾客分发一份抗议婚姻不平等的声明,其中写道:“我们二人公开结为夫妻,以此表达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但这并不表示我们认同,或承诺自愿遵守现行婚姻法的一些规定,如不承认妻子是理性的独立个体,赋予丈夫几乎绝对的优越感。”斯通婚后继续使用父姓,后来又有一代代的女性效仿她的做法,保留父姓,被人们称为“斯通们”(cy stoners)。

女性对婚姻中潜在伤害的认识,还推动了禁酒运动的壮大发展。领导禁酒运动的既有单身的活动家(以弗朗西丝·威拉德最为出名),也有已婚的妇女,这场运动旨在通过禁止酒类的买卖和消费,减少丈夫酒后轻则怠惰、重则暴力的行为。相比消除家庭内部不平等或改革婚姻法,彼时的禁酒令在遏制家庭暴力方面取得了更为卓尔的成效。当然,没有什么比这个事实更能证明传统婚姻对女性的伤害了。

美国内战

内战期间,约有三百万男性离家奔赴前线作战,六十多万人死于战场和疾病。女性则加入两边的军队充当战地护士,照料前线士兵,奉献自己的力量。在战争期间以及战后的若干年里,单身和守寡都变得极为平常。

1865年,马萨诸塞州州长提议将本州的三万八千名“多余”的女性遣运到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这两个缺少女性的州去,但是遭到了立法机构的反对,这说明社会开始对女性劳动力产生了依赖。立法机构指出,如果将新英格兰地区的这些年轻姑娘转移走,“数以百万的纺锤将会停止奏乐,这里将会如坟墓一般沉寂;十多万家庭的女主人,将会因为家中有一两个或更多‘女佣’被带走而陷入恐慌”。[31]

历史学家瑞秋·塞德曼(rachel seidan)称,战后不久,中产阶级改革家圈子内开始出现“女性不应依靠男人”之类的新观念,而工人阶级女性则开始意识到她们根本没有男人可以依靠了——因为她们的丈夫、父亲和兄弟或是奔赴战场或是去了西部。于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外出工作,但劳动收入的差异让她们意识到,社会中还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和阶级矛盾。

曾经做过教师的弗吉尼亚·佩妮(virgia penny)在1869年出版了《思考与行动》(thk and act)一书,探讨越来越独立的职业女性所面临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她强烈要求政府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甚至建议向收入优渥的单身男性额外征税,以此补贴未婚女性。差不多同一时期,来自波士顿职业女性联盟的奥罗拉·费尔普斯(aurora phelps)提出了获取宅地的请求,希望政府仿照西部《宅地法》[4]中政府把土地分发给移民的做法,将毗邻波士顿的有政府津贴的土地,分给愿意耕种的未婚女性。[32]虽然这些提议并没有实现,却从此拉开单身女性通过政策辩论为自己争取权利的序幕。

不少女性还只身前往西部。李·弗吉尼亚·钱伯斯–席勒(lee virgia chabers-schiller)报道称,1900年之前,科罗拉多州的两个行政区有大约10的土地登记在未婚女性名下,其中一些人——如南达科他州的农场主“单身贝丝”(bess rey)——她们前往西部并非为了寻找如意郎君,而是在于抢占更多土地。1893年,一听说俄克拉荷马州的切诺基地区(cherokee)向农场主开放,劳拉·克鲁斯(ura crews)便骑着马,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内跑了十七英里,然后宣布这片土地归她所有。之后,克鲁斯亲自料理这片土地,直到那里发现了石油。[33]克鲁斯于1976年去世,是切诺基抢地运动参与者中最后一个去世的人,享年105岁,并且终身未嫁。[34]

女性拥有独立购置并占有地产的权利,看似不起眼,但却是史无前例的突破,这不仅仅是不动产行业的事件,因为土地所有权长久以来都与政治选举权联系在一起。最初,美国选民的资格要求不仅仅是白人男性,而是拥有地产的白人男性。1869年,英格兰拥有地产的未婚女性得到参与地方选举投票的权利。美国最早争取投票权的女性也是购置了地产的女性:未婚女子玛格丽特·布伦特(aret brent)是马里兰州的第一位女性土地所有人。17世纪40年代,她曾两次在当地民事诉讼案件中要求投票。

在西部,女性可以拥有土地,而且许多地方授予女性选举权的时间都早于第19条修正案[5]的颁布时间,这或许并非巧合。早在1920年以前,怀俄明州、犹他州、华盛顿州、蒙大拿州、科罗拉多州、爱达荷州、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堪萨斯州、俄勒冈州、内华达州、俄克拉荷马州、南达科他州、密歇根州和阿拉斯加州便允许女性参加选举。而在城市化进程更快、更加传统的东部各州(除纽约州外),则要在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才允许女性参加选举。

19世纪社会改革运动之所以有所发展,是因为女性参与世界的方式改变了,也因为人们对于个体认同和两性依从关系有了新的认识。这期间,美国迎来了第一个单身高峰,1865年至1875年之间出生的美国女性的单身率达到11。[35]

“女汉子”的面包和玫瑰

19世纪末,女性越来越独立,奴隶也刚刚获得自由,这段时间社会运动频发,全美国都笼罩在不安之中。

除了参加社会运动,女性在教育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教师的需求激增,使得从事师资培训的教学机构,即“师范学校”的数量飞速增加。这段时期还陆续诞生了不少私立女子大学,如1837年创立的曼荷莲学院(tholyoke),1861年创立的瓦萨尔学院(vassar),1870年创立的韦尔斯利学院(wellesley),1871年创立的史密斯学院(sith)。布林莫尔学院(bryn awr)创立于1885年,此后十年间,学院一直由第二任校长——凯里·托马斯(carey thoas)管理。托马斯主张妇女参政,她曾向母亲写信解释自己不结婚的决定:“婚姻意味着丧失自由,意味着贫穷和服从,在我看来实在是得不偿失……亲爱的妈妈,您必须做好思想准备,您的女儿将是一个终身不嫁的老姑娘。”

1862年,美国颁布《莫雷尔法案》(orrill act),拨出土地用来兴办大学,包括西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农学院和机械学院。这些大学的课程比较灵活,越来越多的女性能够和男性一起上学。[36]1884年,密西西比州工业学院(最早为密西西比白人女子工业学院)成为第一所为女性提供高等教育的州立大学。[37]斯贝尔曼学院(spelan)则是历史上第一所黑人女子学校,由两位未婚女性于1881年创立。

然而,由被压迫者——时至今日,这些人的被迫服从还在为美国的权力结构筑底——发起的来势汹汹的自由运动,引发了声势更为浩大的反单身浪潮,社会动荡被直接地归咎于未婚的女性。这些“女汉子”[38]不是被指责错失了享受家庭生活的机会,而是被认定根本不适合家庭生活。针对1853年苏珊·安东尼关于禁酒运动的著作,《纽约太阳报》(new york sun)发表长篇回应说,“那些不男不女、总是渴慕成为女中豪杰、绝不肯输给男人的人,她们不配做一个女儿、母亲和妻子,因为合格的女儿、母亲和妻子需要有默默奉献的精神”。

反单身人士把所谓的社会动荡与单身现象紧密地捆绑在一起,甚至给结了婚的社会活动家也贴上了单身、冷漠、不适合结婚的标签。1838年,《妈妈杂志》(rikésisters)(也就在那一年,两姐妹中的安吉丽娜顺利完婚,后育有三个孩子,萨拉也已至少拒绝过一次求婚)说,“这些强悍的女人是在做自己的刽子手。在公众的眼里她们已经不再是女人,因此无需担心她们这类人会延续下去”[39]。

也许是因为女性对婚姻的排斥,法律和社会风俗开始略有让步,为女性让出些许空间,让其在婚姻制度内获得一点独立,尽管这一过程十分艰难。女性请求颁布《已婚妇女财产法》(arried won’s property acts),并要求实行独立调查,在丈夫不在场的情况下,允许法官与妻子单独对话。1839年,法院批准该请求,由此逐渐开始推翻夫妻财产一体的制度,虽然这个过程已经历时一个多世纪。19世纪60年代末,玛拉·布拉德韦尔(yra bradwell)申请法律从业执照,并援引第14条修正案的内容,以捍卫自己从业的权利。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以已婚妇女无权单独经营业务为由,驳回了她的请求。玛拉对裁决表示不服,但法官约瑟夫·布兰德利(joseph bradley)在判决书中写道:“原告显然无法证明历史上择业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之一,”布兰德利认为,“女性的首要任务和使命是完成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这是一个高尚而又美好的职责。”[40]

与此同时,法律更是打压一切有助于女性逃避“美好职责”或与此相关的行为。1873年颁布的《康姆斯托克法》(stock act),以及不久之后实施的一系列州法律,规定传播“淫秽”信息为违法行为,所谓“淫秽”信息包括有关节育和避孕的宣传资料。各州法律开始全面禁止堕胎,而在此之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是允许堕胎的。到了1880年,除非是为了挽救孕妇的生命,堕胎基本被禁止。

同一时期,世界各地的科学家试图用医学证明女性和有色人种从能力上便天生低等,让压迫女性和歧视有色人种的行为有理有据。

1864年,德国科学家卡尔·沃格特(carl vogt)写道,“就智力构成而言,成年黑人的智力与白种人的小孩、女性和老人相当。”1879年,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tave le bon)也撰文称,“在最智慧的人种中……许多女性的大脑,在大小上更接近于大猩猩的大脑,而不是最发达的男性大脑。这种劣势非常明显,目前无人可以辩驳,只是程度上还有待讨论。”但是勒庞也承认,“毫无疑问,的确有一些女性非常出色,明显优于普通男性,但这样的怪胎,就好比是长了两个脑袋的大猩猩,完全可以忽略”[41]。

毫无疑问,这些诊断的背后隐藏着对女性反叛的恐惧,正如勒庞所写,“让女性接受与男性相同的教育……是一种危险的思想。如果有一天,女人误解了女性天性赋予她们的低等工作,她们就会离开家庭,加入战斗,那一天便是社会革命的开始,一切维系家庭的神圣纽带都将消失殆尽”[42]。

美国医学界也将欧洲的医学声明作为理由和依据,建议限制女性的生活,促使她们依附于男性。在1873年出版的《教育中的性别;给女孩一个公正的机会》(sex education;or a fair chance for the girls)中,哈佛大学教授爱德华·克拉克(edward crke)提出,女性如果和男性一同学习,而且负担一样的话,她们的大脑将会不堪重负,子宫和卵巢也会退化。[43]钱伯斯–席勒更在报告中称,医学界认为“更年期的痛苦很可能就是女性生殖器没有定期沾染男人精液引起的”。

然而,尽管如此,依然有很多女性坚持不结婚,并且继续寻求改变。

进步时代

进步时代(1890年——1920年),是美国政治和社会出现巨大震荡的时期,正好也是美国女性结婚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的一个时期。在这数十年中,美国发生了许多大事,包括确定公平劳工标准运动、税号改革、公共教育改革,以及反私刑运动(私刑已成为南方白人对付非裔美国人的致命武器)等。[44]

欧洲移民开始大量涌入东海岸城市,或前往中西部地区,日本移民则越来越多地选择西海岸。华人移民虽遭禁止,但原有的华人社区也在不断扩大。美国的社会难题变得更加复杂,社会普遍认为是妇女选举权运动促成了工会运动,又进一步推动禁酒运动和社会福利改革。所有斗争都与一连串的技术创新相关联,这些技术创新创造了新行业,解决了新移民的就业问题。这些新移民继而加入当时的劳工运动、妇女选举权运动、教育改革运动和民权运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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