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倌(1/2)
我父亲死后,叔叔见我孤贫无依,早早就动了心思,有意栽培我当一名猪倌,赶着大猪郎,走村串户,去给母猪配种。他说,等我再大一点,再把他那一手劁猪的绝活传授给我。他的腿脚有毛病,每到阴雨天,大腿的膝盖犹如“针刺锥凿”般痛不可忍。婶婶劝他“不能忍,也得忍”,好歹再坚持几年,“眼睛一眨,孩子就大了。大的要娶亲,小的要嫁人,你把这门好手艺交给人家,钱从哪里来?”
那会儿,堂哥礼平已经认了赵宝明做师傅,跟他学木匠。金花是个女孩,总不能让她去干配种劁猪一类的龌龊事吧。因此,见叔叔铁了心地要提携我,婶子后来也就不说什么了。叔叔赶着猪郎去外村配种,总要特地让我跟着去“熟悉业务”。说实话,虽说我当时年幼无知,但毕竟还跟着赵先生读过几年书,知道给猪配种算不得什么特别光彩的营生。说句不好听的,我总觉得给母猪配种,与妓院里拉皮条的老鸨、淫媒一类的勾当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整整一个夏天,我心里郁郁不欢。每天看着那头大猪郎,晃动着两个硕大无比的卵子,刚从一头母猪的身上下来,呼哧呼哧,又跳上另一头母猪的臀背,好一阵胡捣乱捅,心里总有一种难以忍受的耻辱和悲凉:假如让我一辈子都干这种事,还不如趁早死了好。
我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迈不过去的坎。心中那个惨然,不说也罢。不知怎么,我忽然就想到了父亲——他那么冷静地在便通庵悬梁自尽,也一定是遇到了什么迈不过去的坎吧。
有一天,我在燕塘边遇见了正在码头上淘米的春琴。她见我一个人在河边发傻,就伸手勾了一下我的鼻子,笑道:“你还真要跟你叔叔学配种啊?要是干上了这一行,长大了连老婆都娶不到。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听她这么一说,我当时真的恨不得一头扎到河里去,死了完事。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礼平在宝明家当学徒不到一年,就闹出了一桩让人难以启齿的丑事来。
我曾亲耳听见宝明对叔叔这样说(他在大队部门前拦下我们,满脸怒气):“要不是看在你老哥已经瘸掉一条腿的分上,我非得把那杂种的一条腿打折了不可!”他既然如此说,表明这件事的严重性显然非同小可。可到了同彬的口中,这事就变成了:“礼平那小子,把丽华按在灶堂里,霸王硬上弓。丽华人事不省,被人送到医院,缝了十七针。”
真不知道“缝了十七针”这种言之凿凿的说法从何而来。我所了解的事实是:趁着家里没人,礼平强行搂着宝明家的大闺女丽华亲嘴,把人家的嘴唇给咬破了。后来,伤口结了痂,留下一条细细的疤痕(猛一看,还真看不出来!),可以佐证这一说法的可靠性。礼平的木匠生涯戛然而止,被人家轰了出来,只得兔回旧窝。婶子当即决定,干脆让他取代我的位置,子承父业,独当一面。
至于说我的前途,婶子以“车到山前必有路”一语加以宽慰。她殷切地勉励我说:“你就好自为之吧。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我劝你横下一条心,到革命的大江大河、大风大浪中锻炼成长!”
那些日子,春琴每次见到我,都要说上一箩筐婶子的坏话。什么无情无义啦,什么自私自利啦,什么小人之心啦,唠叨个没完。我被婶子遗弃这一事实,促使春琴坚定了将我纳入她羽翼之下加以保护的决心。她说服小武松潘乾贵,将生产队的一头耕牛,交给我来饲养,每年额外给我计上八百个工分,来报复婶子对我的刻薄寡恩。春琴所不知道的是,我对婶子默默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毫无保留的。她的一个小小决定,就立刻使我从无边的苦海中超拔出来,重获名誉和自由,我当然求之不得。至于说她性格中的那一点冷漠、吝啬又算得了什么呢?这就好比说,一个拥有生杀予夺之权的君王,一纸圣谕,就慷慨地免除了你的凌迟之罪,他的眼睛有点斜,鼻子有点歪,又关我什么事呢?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这个世界上果然存在着所谓的幸福,那它一定就存在于某个看不见婶子的地方。换句话说,婶子和幸福不能同时待在一块儿。所以,在一个下着濛濛细雨的早晨,当我睡眼惺忪地赶到叔叔家,打算跟他去野田里配种,却被突然告知“以后你就别去了”这一从天而降的喜讯时,你可以想象我当时如释重负的狂喜。
峰回路转,天地一片空阔。
我记得,我没有立刻回家,而是独自一人在雨中走了很久,来慢慢消化心里秘密的喜悦。当我看到肥硕的杏子和梅子在雨中悄然发了黄,看到斜雨在河塘里腾起一片濛濛轻烟,看到远处田野里雪白的麦花向天边伸展,似乎觉得压抑了我两个多月的羞耻和烦恼,被呼呼刮过的春风荡涤一空。
出了这桩丑闻,堂哥倒也没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相反,他走到哪里都梗着脖子。他看人的眼神,变得更加阴沉、乖戾,就像一头凶狠的小兽,仿佛在咬牙切齿地警告每一个他所遇见的人:“你们都给我等着吧!”村里的女孩子一看到他赶着猪郎出现在视线之中,立刻就会远远地躲开。同彬和我也很少与他来往。就连叔叔见到他,也绕着道走,有点怕他。
据说,出了那件事后,叔叔照例拿着一根棒槌,将礼平关在猪圈里暴打。开头几下子,礼平一声不吭地忍了下来,后来,他见父亲当真要往死里整他,就突然“哼哼”怪笑了一声,对父亲道:“我念你是个瘸子,不和你计较,让你打几下算了。可你这老狗,这么不识相,居然得寸进尺!你他妈再不收手,就不要怪老子不客气了。”叔叔被他一吓,呆呆地在墙上靠了半天,气得整个人都瘫软在地。
事后,他仍然没忘了逢人就为儿子的丑事辩解,说他“本质上是个要求上进的好青年,一时鬼迷心窍罢了。只要他痛改前非,浪子回头金不换”。
说到同彬与礼平的疏远,其实也不完全是因为丽华那件事。同彬曾多次提醒我,“你那狗日的堂哥为人险恨,又一肚子坏水。对他来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规矩’二字。我们惹不起他,倒还躲得起!”他对礼平的看法与父亲生前的预料如出一辙。
有一次,我和礼平、永胜、同彬四个人在一起打升级。我与同彬合家,永胜与礼平一伙。礼平摸了一手无分牌,说了句“造反”,就将牌往桌上一摊。同彬是个细心人,怀疑有诈,就一张一张地查验,最后发现了一张藏着的“梅花五”。同彬跳起来,骂他耍赖。礼平倒也不急,只是淡淡地道:
“这老规矩也该改一改了。文化大革命,造反有理嘛!五分也可以造反!”
随后他又威胁说,如果不让他造反,他立刻起身回家睡觉。同彬眼见好不容易聚起的牌局要散,只得咽下这口恶气,同意礼平修改规则。可是,没过多久,同彬也摸到了一手五分牌,便摔牌造反。礼平要比同彬大气得多,他根本不屑于去查牌,只是冷冷地说:“你又不是造反派,他妈的造什么反!你们家本来就是漏网地主,根本没资格造反。赶紧把牌拿回去,我们接着打。否则的话,我们即刻散伙回家。”
贪玩的同彬权衡了一下利弊,再次决定忍气吞声。那天晚上,由于心里别扭,怎么也压不住屈辱的邪火,我和同彬输得一塌糊涂。我输掉了两张珍贵的“中华”牌烟壳,同彬那顶别着五角星的草绿色军帽,最后也戴到了礼平头上。
还有一次,我们四个人加上雪兰和堂妹金花,在一起躲猫猫。
礼平、金花和永胜先躲。他们藏在红头聋子家和老福家夹墙的甬道里,我们三个人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他们找了出来。轮到我们躲了,正撞上更生从唐文宽家下棋回家。他远远地朝永胜喊了两声,永胜正与礼平悄悄地商量着什么事,没顾上理他。更生就叉开大步走了过去,也不说话,照着儿子的肚子就是一脚。随后,不由分说,揪住永胜的耳朵,将他提溜回去了。
天空忽忽地打了两道闪,滚过一阵响雷。一阵风过,地上的树叶随着尘土打起了旋子,闷热的天气陡然间变得凉风习习。雪兰看了看天色,说:“好像要落雨了,不如散了。我明天一大早还要跟奶奶去皮村卖花生呢。”
可礼平不让,“两个小时之内,如果我找不到你们,等明天卖棒冰的人来了,我输你们每人一根赤豆棒冰。”
听他这一说,同彬就来劲了。他督促礼平和金花冲墙站着,高举双手,以标准的行刑枪决的姿态紧贴在墙面上,十分钟之内不准回头。为了防止他们偷看,我们故意先向东边的桑树林里跑,中途又悄悄地返回,沿着燕塘对岸的河堤,重新潜回到村中。最后,我们翻过蕉雨山房的一段倾颓的围墙,来到了死鬼赵孟舒杂草丛生的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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