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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内情的密室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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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成,是搜查班的谁在恶作剧?

“因为我是密室收藏家嘛。”男人答了不算回答的回答。

“您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密室收藏家?”

“实物的证据我没有。要证明我就是密室收藏家的话,只有披露我解开密室事件的能力而已。所以,要证明我是密室收藏家,您就必须告诉我事件的详细内容。”

“要告诉您事件的详细的话,您就必须得证明您就是密室收藏家。”

这样下去就来回兜圈子了。

“只能请你们相信我了。拜托了。”

说完,深深地低下头。凉子看着藤本问道:“你怎么看?”。

同僚抱着胳膊答道:“……看不出他是在撒谎,也不觉得他在演戏。我觉得可以相信。”

被这样一说,凉子下定决心了。“那么,就由我来说吧。”

凉子将至今为止的搜查内容详细地说明了一番。

“……就是这样,虽然犯人还无法断定是谁,不过已经缩小到三人的范围了,密室的话,也用不着您出马,已经让我们搜查班的人解开了。”

“原来如此,了不起。不过,虽然解开了‘如何制造密室’,但不是还没有解开‘为什么要制造密室’吗?”

“确实如此……”

“只要与密室相关的谜题还存在,我就有使命将其解开。”

“您知道了犯人为什么要制造密室了吗?”

“现在还不清楚。我打算从现在开始分析。——我能够和你们共席吗?”

“请。”密室收藏家一声不吭地就席后,便向祖母点了份意大利浓咖啡。

祖母温和的脸庞上,浮现出难以抑制的惊讶表情。到底是怎么了?

“犯人故意制造密室的情况,其理由能想象到的有八种。”

密室收藏家用平静地开始述说。

“有八种?”

“第一种理由,就是为了让人以为是自杀或事故死。只要现场是犯人无法出入的情况,就会让人认为那是自杀或事故死亡。”

“但是……”

“是的,如果要让人认为是自杀,应该会让被害者握着手枪来伪装才对,但犯人将手枪拿走了,也没有作任何的伪装自杀以及事故死的手脚。于是,这个理由被否定了。第二种理由,是为了嫁祸给能够出入那间密室,亦或是曾和被害者共处密室的人。打个比方,假如犯罪现场被上了锁,而钥匙的持有者只有一个人有,那么就只有那一个人物能够出入现场,犯人也得以将罪行嫁祸给对方。又或者是被上锁的犯罪现场除了被害者还有另一个人在,那么能够犯罪的就只有那个人物,犯人就得以将罪行嫁祸给那个人。”

“但是……”

“是的,由于被害者没有将玄关钥匙交给过任何人,能够出入密室的人不存在。而且现场里也没有和被害者同处的其他人在。因此,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第三种理由,是通过制造密室,妨碍犯罪的立证。因为只要密室一直不被解开,警察就无法逮捕犯人。这次的事件,犯人似乎极力在事前消除了各种密室别解的可能性。因为密室若被别解解开了的话,哪怕解法与实际的不同,犯罪依旧还是会被立证的,所以犯人理所当然要消除别解。这样来想的话,确实觉得第三种理由是正确的。可是,这回的密室老实说,完全不是那种妨碍犯罪立证的难解之物。事实上,你们警察也轻松地解开了。这样一想,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虽然可以认为是犯人自己觉得这次的密室难解得足以妨碍犯罪的立证,不过从事前消除密室别解来看,犯人给人一种准备周到的印象。这样一个人,实在无法想象居然无法客观判断这次的密室是否足以妨碍犯罪立证。”

祖母端来了咖啡。密室收藏家回了个礼,以优雅的姿势小啜了一口后继续说道:“第四种理由,是为了延长被害者的尸体被发现。做成密室的话,现场便无法让人进入,尸体的发现时间也会被延迟。可能是犯人有什么不想那么快让人发现尸体的理由。但是,就当是不让人进去而制造密室吧,犯人只需用钥匙把门锁死便可,根本没必要用那么麻烦的诡计锁窗。因此,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第五种理由,是为了让人认为密室现场是案发现场。只要现场是密室,而密室里躺着一具他杀尸体,警察一般都会认为那里就是案发现场吧?实际上,被害者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后,才被搬来密室现场的也说不定。如此让人误认案发现场,或许能让犯人得到什么好处也说不定。”

“但是,被害者可是被子弹击穿左胸,子弹还镶在了墙壁上了噢。案发现场毫无疑问就是被害者的自家公寓没错的。”

藤本刑警插话道:“是的。因此,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第六种理由,就是偶然想到某种密室诡计,犯人想要尝试一下。这种基于自我炫耀和虚荣心下的产物,也就是‘为了密室而密室’。”

凉子纳闷了:“再怎么说也没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杀人吧?”

“并不是为了制造密室而杀人,杀人的动机是其它的,也许犯人是这么想的,‘反正都要杀,不如试着自己想到的密室吧’。不过,从犯人千方百计消除别解的行为上看,对方应该对密室诡计有一定程度上的认识。那么,对方就应该能认识到这次的密室是非常平凡的诡计才对吧。如果是极具独创性的诡计就算了,这种极平凡的诡计,就算是偶然想到我想也不会去执行的。因此,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第七种理由,是为了隐藏真正的密室。”

“隐藏真正的密室?我听不太懂您在说什么。”内容越来越往不寻常的领域上走了。

“打个比方,某个人物在门窗都上锁的处于密室状态下的房间内自杀。随后包括犯人在内的几个人来到那间房间,破门发现尸体。犯人由于保险金之类的理由,不希望那个人是自杀。但由于现场是密室状态,一般来想的话只能导出‘自杀’这个结论。于是犯人在其他发现者跑去报警的时候,对门和窗用针线什么的进行上锁的手脚,故意留下做手脚的痕迹。那样一来,进行搜查的警察就会发现那个痕迹,并认为在发现者来到现场时的密室是犯人用针线制造的。这样一来,没有任何手脚的真正的密室——死者实际上是自杀的事实就被隐蔽了。真正的密室,就意味着自杀或事故死。为了将其隐蔽,就必须用人为制造的密室而不是‘真正的密室’伪装之。”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不过,这从的事件,被害者明显是他杀,既不是自杀也不是事故死。我觉得现场原本是‘真正的密室’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您说的对。这个理由也被否定了。”

“那么,最后的——制造密室的第八种理由是什么?”

“第八种理由,就是制造密室所伴随的过程中的行为,才是犯人真正的目的。单单做那种行为会显得很不自然,所以才制造了包括那个行为本身的密室,来达到隐藏行为本身的保护色效果。”

“唉?这次也是不懂您在说什么。”

“打个比方,比如这次的事件,也许犯人真正的目的,是‘让文字处理机的送纸滚轮卷起细绳’这个行为也说不定。但单是做这种行为就显得不自然,于是才合着制造了密室,达到隐藏行为本身的保护色效果。”

“送纸滚轮卷起细绳是犯人真正的目的?为什么犯人会想做这种事?”

“不不,那不过是我举的一个例子而已,并没有说那就是犯人真正的目的。到现在为止,犯人真正的目的行为是什么还不明确。不过,制作密室的八种理由中,第八种理由就是符合这回事件的理由,这点应该是不会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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