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捕食者(2/2)
“那在你们自家的牧场上,迄今为止你亲身经历过的,有多少次?五十次?十几次?”
他仍向上看着屋顶的横梁。“十几次吧。”他退了一步,“我们有牧羊犬,篱笆也扎得很牢靠,但就算这样还是不行。我们丢了大概十几只羊。虽然并不总能搞清楚是谁干的,尤其蒙难的是羊羔的话,就更闹不明白。因为不管捕食者是谁,羊羔都会被整个儿拖走,一点渣都不剩。”
“在你说的那些情况中,任何一样东西都有可能。邻居家的狗,仓鸮,可恶的白头海雕。”
埃迪·邦多做了个鬼脸,不置可否。
“郊狼只是被你抓来当替罪羊的。没有人会把它当宠物养起来;它不受任何人束缚,只听自己的。所以,行啊,那就送它一颗子弹吧。”
他转过身,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用一侧手肘支起身子。“你没弄懂的是,牧场和农场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不是个吃素的地方。”
她摇了摇头,但什么都没说,开始渐渐陷入自己的思绪中。西部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和人人都热衷的牛仔故事说的一样吗?那里的人都本领高强,能把恶棍打得落花流水。她想起了她嗓音低沉的父亲,他的嘴唇紧抿,因用力而发白,一如他牢牢握住去势器时绷得苍白的指节。而那时她卖力地箍着那哞哞叫的牲口的脑门。他们在给小牛犊去势。
窗上的蛾子再次躁动起来,在透光的帘子上扑腾着,帘后就是户外的大明大亮。他见她盯着蛾子,便伸手轻拽她的头发。“万万没想到,我竟然和一个动物爱好者上了床。”
她看向他,有些吃惊。她但愿他知道自己刚才其实一直陷在给牛去势的回忆里。他自以为对她了若指掌,着实让她困扰不堪。她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又犹豫着闭上了。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开口,对自己要说的话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告诉你吧,如果一只野猫从不知是哪儿的农场冒出来,跑到了这山上,捣毁鸟巢、杀死小鸟,还在树林里生小猫,你觉得我会怎么办?我会设套抓它,把它摁在小溪里淹死。”
他做出夸张的难以置信的表情。“你不会的。”
“也许我会的。我也想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那样的猫不属于这里。它们是冒充者,就像栗树枯萎病一样,是传入的。它们的破坏性太大。”
“你就不喜欢猫。”这就是他的判断。他又什么都知道了。
“我小时候养过猫。但大多数人都懒得费心去帮它们安顿下来,于是它们就在谷仓里下崽,到树林里游荡觅食,对什么东西该抓什么东西不该抓毫无概念。它们并不是天生的捕食者,也许只在谷仓里才是例外。在树林里,它们就像燃烧弹。它们可以很快摧毁一个栖息地。只消一季,它们就会泛滥成灾,因为根本就没有天敌去控制它们。如果这地方还有红狼的话,就能节制野猫。可这里没有红狼。”或者有足够数量的郊狼也行,她心想。
他琢磨着眼前这个焕然一新的迪安娜,一个潜在的虎斑猫杀手。她瞥了他一眼,便翻转身子,以两只手肘撑起上身,一手拢过发梢绞得像画刷一般,在另一只手的掌心里点点触触。
“我并不是喜欢某一只动物,我这样说会比较好理解吗?”她说,“我喜欢的是动物的整个种群。我觉得它们有权按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如果有人粗心大意,把家猫留在了这片林子里,我可以取它的性命,纠正这件事,或者不理不睬,使之一错再错。”
“一只猫能造成多大的损害?”
“你没法想象其损害的程度有多严重。我可以给你看一份灭绝物种的名单,全都是因为人类没管好猫造成的。在地上筑窝的鸟儿尤其深受其害。”
“那可不是猫咪的错。”
“是这个理。”她说,她的猎人竟然在为猫咪开脱,她觉得太好玩了,“而且,猫也不会有包括自身在内的每个生命都很神圣的观念。那是人的观念,我可以让人类认可这样的观念。但迫使其他有自己生存法则的动物也建立这种观念,就很怪了。大多数动物都是像希特勒一样的种族主义者,许多动物还会杀掉自己的幼崽。猫会这么做,狮子也会。许多灵长类动物也都会。”
“是吗?”
“是的。我支持它们,如果它们就是这样繁衍生息的,那便有权杀害自己的小崽儿,不应受人类干扰。我是这样的动物爱好者。”
他扬起眉毛,缓缓地点了点头。
“不是你想的那样,对不?”
“咳,现在我倒是觉得你也许会和我一起去打猎。”
她翻身躺下。“算了吧。我永远不会只为寻开心去杀戮。要是为了食物,我饿极了,那也许会。但我永远不会当个捕食者。”
“所以宁愿做只鹿,也不愿做狐狸?食肉动物比食草动物更恶劣吗?”
她思考着这个问题。“不是更恶劣。只是食草动物更短命,繁殖得更快。它们更适合被消耗。要是不遭捕食,一眨眼的工夫,它们就会过度繁殖。”
他躺在她身边,很享受这种谈话。“兔子就是这样。但更复杂。在北部山区,猞猁也在这样循环。每过十年,忽地多出许多,然后又大减。”
“可不是嘛,最好别管它们。”她主张道,“有些事情,还是别掺和的好。没准儿会导致北极圈爆发瘟疫什么的。”她想知道他是否见过猞猁。她很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一只。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他承认道,“可现在已经乱了套了。”
“它们长什么样,猞猁?”她尽量把这话说得寻常,别显得像个爱妒忌的孩子。
“哦,宝贝,你肯定会喜欢这种猫的。它们和你很像。”
“什么意思?”
他咧嘴一笑,想了想。“离群索居、脾气不小,自尊心还特强。它们都很漂亮。要是你偶然发现一只掉进陷阱的猞猁,放它走,它不会慌忙逃走,完全不会。它只是站在那儿,瞪你一会儿,然后慢条斯理地转过身,趾高气扬地走开。”
她能想象出这番场景。“你还不明白吗?猎杀天生的捕食者是一种罪过。”
“你有你的规矩,我有我的。”
她坐起身看着他。“话是这么说。但不是有普世的规则吗,有那么一些谁也改变不了的规则。人类的过错,就在于没有看清这一点。”
“世上有哪条规则说猎杀捕食者是在犯罪?”
“那是道简单的数学题,埃迪·邦多,你肯定知道。一只蚊子可以让一只蝙蝠开心个十五秒钟,然后蝙蝠就会寻找下一个猎物。但一只蝙蝠一晚上说不定要吃两百只蚊子。想想看,这链条里的黄金标准在哪儿?谁对其他生命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好吧,我听明白了。”他说,“冷静点。”
“要冷静的是你。”她说,“这些生态规则并不是我捏造的。如果你对此不爽,就去其他星球上住吧。”我这是在想尽一切办法把这家伙撵走,她心想。但她不能再这样什么也不说。她需要这场谈话。
“好吧。”他说,“但我要是个饲养虫子的人,我也有权开枪把饲养场里的蝙蝠打掉。”
她往后靠在枕头上。“你对郊狼的看法没有丝毫理智。比起畜养的牲口,它们对野生的猎物有着更重大的影响。我敢打赌,美国大西部不会有一家牧场仅仅因为郊狼的捕猎而破产。”
“也许是不会破产。”他说。
“那就是恐惧,在我看来就是这样。没想到,一帮管理牧场的大男人却害怕莫须有的影子。”
“你根本不知道经营牧场有多艰难。”
“我是没见过你牧羊,埃迪。但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你占不了上风。”
“将来有一天,我会继承一千五百英亩的牧场。”他说,听上去不太自信。她心想,这句平淡的回应里究竟暗含着怎样的家庭不睦,怎样的恐惧与期望?要在家里占据一席之地,他又得付出多少代价?她自己就是一个失去了土地的农夫的女儿,她不会滥施同情。
“好啊,”她说,“将来有一天,你会和小娇妻安顿下来,日日牧羊直到老死,这就是你的生涯规划?就这么件小破事,值得你现在满世界东奔西跑,要先把郊狼赶尽杀绝?”
他耸了耸肩,不去理会她带刺的话。“我还有时间。我喜欢到处走走,见见世面。”
见郊狼就杀,见女人就搞,就这样见世面。她心想:这是不想长大的借口吧。不过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他人还不错。今天早上,他卖力地给她的小窝带来热量,抱着一大捆柴火,就像抱着一束花。她设法不去想太多,这样只会自讨苦吃。“那好,你要对你的牧场效忠,”她说,“于是你跑了这么大老远就是为了保护怀俄明的绵羊不受伤害?”
“你就取笑吧,你懂什么。牧羊需要所能得到的一切助力的支持。否则随时会把事情搞砸。”
“我不懂什么?你从那边的山上下来之后,就会遇见一片田头,没错吧?那么,当你站在这里的田界上,不管往左还是往右总能踏上某些人家已经失去了的土地,他们或许由于运气差,或许因为天气糟,或许是栗树得了枯萎病,或许是家中出了事故,甚至只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反烟草游说,而失去了农场。随你怎么看,反正我是认识一些农夫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而完蛋。但他们没有怨天尤人。他们去丰田公司的工厂里干活,不去想这些事。”
“他们不会不想,”埃迪·邦多说,“他们只是缺少一个能端起猎枪瞄准的敌人。”
她长久地看着他。她想起了父亲,在他去世之前,在他们卖掉家中土地之前,他就整天借酒浇愁。如果他有目标可瞄准的话,他会开枪打什么呢?
“你还真没说对。”她终于开口说道,“你懂什么。”
“要是现在这个县里也有了郊狼窜来窜去,它们也会被开枪干掉的。”
“这我知道。我一直在想这事。”
“这么说,它们已经来到这儿了。你知道它们在哪儿。”
她回视他,他目光清澈。“所以,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在我身边晃来晃去?想从我这儿得到情报?”
他绿色的眼眸黯淡下来,掩藏的慌乱与焦灼浮上来,稍纵即逝。“你要是这么想,我立马穿鞋走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么想的。打从你第一次在这儿出现,我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但如果你是为了那个目的,你就必须走。”
“如果我是为了那个目的,那我就傻透了。我很清楚郊狼窝就在这山上的某个地方,但我不知道具体的落脚点;我还很清楚,不管是为爱还是为钱,你都不会给我任何线索。”
“算你说对了。”
“迪安娜,你难道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如果我信任你,我会带你去看它们。可我不信任你。不是那种不信任。”
“你其实已经告诉我了。就是我们第一次遇到那天,在山上,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在追踪山猫。你对我说你在做什么事、要怎么样。我都没有反驳。”
“我露出马脚了吗?”
“对。”
“那我们还在这儿干什么?”
“在床上吃早饭。”他答道,“想方设法抓一只蛾子,但又不能伤到它毛茸茸小脑袋上的鳞片。”
她仔细打量着他俊俏的脸庞和精致的躯体,希望自己能看到他心里去,看看爱意、怒气和欺骗究竟是如何做到相安无事的,各自比例又有多少。“你多大了?”她问他。
他似乎很吃惊。“二十八。怎么了?你多大了?”
她犹豫起来,对自己感到诧异。她往前坐了坐,拉过被子,裹住身体。这辈子她头一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不安。比这男人老了近二十岁——太荒谬了。
“我不想说。”
“靠,小姑娘,就别扭扭捏捏了。看看你自己。花了三十几年才把自己打理成现在这样子吧。”
“比三十大多了,”她说,“四十多了。”
“不会吧?”
“是真的。”
她似乎看见了一丝惊讶一闪而过,但他遮掩得很好。“你该有九十七,可以当我奶奶了。过来,奶奶,我得给你按摩按摩,别让你这把老骨头害上风湿病。”他将她拽到自己身下躺着,炉火骤然发出噼啪一声爆响,火光透过炉子上的小圆窗闪现出灿烂的橘黄色。她能看见他眼眸中映出的火焰。
“我得提醒你一件事。”她说,与他四目相对,“你追踪起来很有一套,但我比你更在行。要是你在附近发现了郊狼的幼崽并杀了它们,我会照着你的腿来上一枪。算是意外。”
“你说真的?”
她知道自己不会,但他未必不会杀掉郊狼。“绝对。如果有必要,我会一路跟着你。我说的意外就是这个意思。”
“腿上。不是脑门?”
“不是。”
他微笑起来,从她身上翻转开,躺了下去,双手枕于脑后。“那好,算是对我的警告吧。”
“是警告。”她同意道。
她起身下床。表现出如此决绝的架势,她心里很不好受。她将法兰绒长罩袍从脑袋套进,再往下抖落,像是裹着一身茧。她从厨房碗橱里拿了只塑料敞口杯,从书桌上的书报堆里抽出一个信封。她翻过信封:是老早以前南妮·罗利寄来的一封信。往她这儿写信的,也就这一个人了。她走到窗前,轻轻拉起帘子,受惊的蛾子又开始死命地往玻璃上撞。它已在帘子上产下了两排细小的卵,如双线缝一般齐整。为了活命,蛾子如此不顾一切地做着最后的挣扎和冲撞,看得迪安娜不禁悲从中来。她读到过,雌蛾会和不同的雄蛾交配,将所有雄蛾的精包储存起来,然后,凭借某种无法理解的机制从中进行挑选,此时雄蛾早已不在。事实上,它是在产卵的同时决定选用哪颗精子来使卵子受精的。迪安娜端详着这只小蛾子留在帘子上的勤恳成果。也许,就在前一刻,她仍相信白马王子就等在不远的将来,她一直维持着自己的状态,虚悬以待。可现在为时晚矣。
“可怜的小东西,”她悄声说,“千万别撞得头破血流,你已赢得了自由。”她小心翼翼地用杯子扣住蛾子,再将信纸塞入杯口和玻璃之间。受困的生灵敲击着硬塑料杯壁。由于并不是被人的手拢住,鳞片还不致被蹭掉。迪安娜光着脚套入未系鞋带的靴子,腾腾腾地往外走,用手肘顶开房门,感觉埃迪·邦多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猞猁,他就是这么看她的吗?她没觉得猞猁有多优雅,或是多独立。他让她说了太多的话。
天气大好。这便是夏日无疑。清晨的凛冽即将逝去,化入这万物繁殖时节的热浪之中。她深吸了一口气,就连空气嗅起来都有股蓬蓬勃勃的交欢气息。青苔与蕨类植物将孢子散入空中。鸟儿褪去胸腹的羽毛,露出孵卵斑,压在卵上;郊狼的幼崽,不管栖息在何处,都将迎来生活中的第一堂课。迪安娜站在门廊边上,掀开盖住杯口的纸片,轻柔地将杯子举高,好将蛾子送上属于它的路途。骤然明亮的光线中,蛾子磕磕绊绊地挣扎着,笨手笨脚地往上攀爬了几秒钟,才恍然领悟了这突如其来的自由。
一只东菲比霸鹟猛地从屋檐冲出,将蛾子从空中攫走。如一道亮棕色的光,霸鹟迅疾折返,前去喂食嗷嗷待哺的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