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更改故事(1/2)
读书会和签售会之后,露丝和签售会的赞助商共进晚餐。第二天晚上,在乌得勒支大学办完读书会后,她又给一些书签了名,马丁和西尔维娅协助她在为读者签名时拼写那些荷兰人名。
男孩请露丝在书上写的是“乌特、海恩、汉斯、亨克、吉拉德、耶伦”之类,女孩则是“埃尔斯、萝丝、米艾斯、玛丽叶柯、耐尔(只有一个l) 【5】 ”什么的,都是露丝不熟悉的名字,有的读者还希望露丝写上他们的姓氏(欧佛比克、范-德·默伦斯、范-穆尔斯、布洛克乌斯、维尔德乌泽斯、吉克斯特拉斯、德-格鲁特、斯密茨……),让刚参加完读书会的露丝头疼不已。
幸好乌得勒支和它那座历史悠久的大学非常美丽,读书会开始前,露丝和马丁、西尔维娅、两人已经成年的儿子们提前吃了晚餐,露丝还记得男孩们幼年时的样子,现在他们已经比她高了,其中一个还留着络腮胡,而三十六岁的露丝依然没有孩子,认识有小孩的夫妇,难免被其子女成长速度惊到。
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和两人的儿子们年纪差不多的时候,对同龄男孩缺少吸引力。(那年夏天,她和汉娜去欧洲玩,那些帅小伙总是更喜欢汉娜。)
“可现在正好反过来了,真是不好意思,你们儿子这种年龄的男孩都喜欢我。”
“你很受年轻读者欢迎。”马丁说。
“露丝不是这个意思,马丁。”西尔维娅告诉他,露丝羡慕西尔维娅,她聪明漂亮,有个好丈夫,还有个幸福的家庭。
“噢。”马丁说。他很拘谨,脸都红了。
“我不是说你们的儿子对我有那方面的兴趣,”露丝赶紧告诉他,“我指的是某一些和他们年龄差不多的男孩。”
“我觉得我们的儿子大概也对你有那方面的兴趣。”西尔维娅告诉露丝,看到丈夫吃惊的样子,她哈哈大笑,马丁没注意到两场签售会中露丝身边簇拥着许多年轻男性。
年轻女性也为数不少,但她们把露丝视为人生榜样——既是成功作家,又是个有过好几个男朋友的未婚女性,并且仍然独自生活。(为什么这样会显得有魅力,露丝想不明白。如果她们知道她多么不喜欢这种生活的话,不知会怎么想。)
在那些年轻男性里面,总会有一个——至少比露丝小十岁,有时甚至比她小十五岁——笨拙地想要讨好她。(“那种笨拙简直令人心碎。”露丝对马丁和西尔维娅说。)作为同龄男孩的母亲,西尔维娅明白露丝的意思,作为父亲,马丁更关心自己的儿子,对环绕着露丝的那群年轻人并不在意。
这次她遇到一个挺特别的男孩,阿姆斯特丹和乌得勒支的读书会之后,他两次站在队伍里等待露丝给他买的书签名,这两场读书会上,露丝朗诵的都是同样的内容,但这个年轻人好像不介意,阿姆斯特丹那次,他带来的是一本经常翻阅的老旧平装书,乌得勒支那次,他拿来的是一本精装的《少儿不宜》——两本都是英文版。
“我叫维姆,字母w开头。”第二次签名的时候,他告诉她,因为也有v开头的“维姆”,第一次露丝把他名字里的w写成了v。
“噢,又是你啊!”她对男孩说。他长得过于漂亮,而且明显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因此她很难忘记他。“早知道你要来,我会挑别的段落朗诵的。”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对视会刺痛他的眼睛似的。
“我在乌得勒支读大学,但我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我是在那里长大的。”(好像这样就足以解释他两场读书会都参加的原因。)
“我明天是不是还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讲?”露丝问西尔维娅。
“没错,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西尔维娅告诉年轻人。
“是的,我知道——我会去的,”男孩说,“我会带另一本书给你签名。”
露丝继续签名,那个被她迷住的男孩站在一边,期待地看着她,在美国,露丝·科尔几乎不办签售会,因为年轻人崇拜的凝视让她害怕。但在欧洲,露丝通常会答应给读者签名,因为她从没觉得欧洲年轻人爱慕的眼光有什么威胁感。
在国内害怕,出了国反倒不怕了,这里面的逻辑实在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的是,露丝把欧洲年轻人对她的崇拜浪漫化了,他们好像一群完美无瑕的天使,讲着外国口音的英语,读过露丝写的每一个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长的情人,他们现在也成了她的幻想对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不无幽默地这样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
对她而言,这段旅途实在太短,没法把新小说的一切全都告诉马丁夫妇,在调侃那些年轻人的同时,露丝意识到她想要更改小说的设定,女作家在法兰克福书展上遇到的男人不应该也是作家,而应该是她的粉丝——他想成为作家,也会成为她的情人。女作家想要结婚,就像露丝那样,有个她非常喜欢的年长男人向她求婚了,她在偶遇的年轻人和老男人之间犹豫不决。
那个叫维姆的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丝很难不去想他,要不是刚刚经过斯科特·桑德斯那场闹剧,她可能会考虑和维姆发生一点什么,毕竟现在机会难得,她独自在欧洲旅行,回国后结婚的可能性很大,遇到这种年轻人,放纵一下才不会有遗憾,而且这孩子比她年轻很多……那些准备和比自己大的老男人结婚的老女人不是经常做这种事吗?
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想要参观红灯区,因为这是她的新小说的情节需要:一个年轻男人说服年长一些的女友付钱给妓女,看妓女接客,结果后来发生的事让这位女友觉得受到了羞辱,于是她决定改变自己的人生。
“那个女人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控制权——还因为这个年轻人是她年轻的时候勾不到手的帅哥,可她不知道这个男孩有能力给她带来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设想的,”露丝补充道,“但主要取决于妓女那边发生的事情。”
“你想什么时候去红灯区?”马丁问。
露丝装出一副她刚刚有此打算,并不曾仔细考虑过的样子,说:“看你什么时候方便了……”
“老女人和年轻人什么时候去找妓女?”马丁问。
“大概在晚上,”露丝回答,“他们有点喝醉了,我觉得她只有喝酒之后才敢这么做。”
“我们现在就可以去,”西尔维娅说,“转一圈再去你的酒店,从车站到那边不过是五到十分钟的路。”
露丝很惊讶,西尔维娅竟然考虑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的火车抵达阿姆斯特丹时已经过了十一点,接近午夜了。“这么晚了,不会有危险吗?”露丝问。
“那边一直都有很多游客,”西尔维娅厌恶地说,“唯一的危险就是扒手。”
“大白天的都能被偷。”马丁说。
在老城区里游荡的人比露丝预想中的要多,有吸毒成瘾的和醉酒的年轻人,小街上还能看到别的类型的人:有很多对情侣,大部分都是游客(有些是来看现场色情表演的),甚至还有一两个旅行团,如果时间再早一些,露丝都敢一个人来,所谓的色情表演无非是不知疲倦地展示人类的肮脏龌龊,和多数游客一样,她只是过来看热闹的,至于那些专门来挑妓女的嫖客,他们那鬼鬼祟祟却很久都拿不定主意的贪婪模样在人群中显得特别扎眼。
露丝觉得,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环境,她小说里的那对男女可能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机会接近妓女(不过根据她和罗伊接触的经验,只要走进妓女的房间,外面的杂音似乎全都会消失),所以两位人物可以在后半夜过来碰运气——那时除了真正的吸毒者(和性瘾者)之外,大家都会去睡觉——傍晚或者白天的时候来也行。
自露丝上次访问阿姆斯特丹以来,红灯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出现了许多不是白种人的妓女。有条街上几乎全都是亚洲女人——很可能是泰国的,因为附近的泰国按摩院特别多。马丁告诉她,她们确实是泰国人,他还说,其中一些泰国妓女以前是男的,据说在柬埔寨做了变性手术。
莫伦街和老教堂广场一带的姑娘都是棕色皮肤的,马丁告诉露丝,她们是多米尼加和哥伦比亚人,六十年代末从苏里南来阿姆斯特丹的那批女人现在都走了。
布罗尔德街上的有些女孩看起来像男人,个子很高,手特别大,还有喉结,马丁告诉露丝,这些人大部分是厄瓜多尔的异装癖,出了名的喜欢揍客户。
白人妇女也是有的,但不全是荷兰人,她们都在圣安能街和杜尔比金奈街附近。还有一条街,露丝宁愿马丁和西尔维娅没带她去过——特龙佩特街不仅比小巷还窄,宽敞程度都赶不上楼梯间,空气不流通,尿骚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像烂肉的味道,还有妓女的吹风机烤焦头发的气味,与这条街的潮湿不太相称,因为这里在不下雨的时候也是湿乎乎的——少得可怜的风永远没法把人行道上的水洼吹干。
肮脏潮湿的墙壁在男人们的衣服前胸和后背上留下污迹——因为他们不得不贴着墙才能擦身而过,窗户(或者门洞)里面的妓女近在咫尺,很容易闻到摸到,满眼尽是一个接一个的妓女面孔,还有浏览妓女的男人的丑陋嘴脸,他们对妓女伸进巷子里招来摇去的手特别警惕,特龙佩特街是买方市场,卖家招揽生意的方式非常直接。
露丝意识到,在老城区,根本不需要付钱给妓女看她们接客——主意肯定是那个年轻人想出来的,或者说女作家的性格使然,两人的关系必定存在某种问题,或者缺失了什么东西。毕竟,在“色情表演中心”就有观看淫秽录像的小房间,广告上写着“都是最好的”,各种现场色情表演也保证说是“真刀真枪”,因此窥淫狂的需求很容易在这里得到满足。
小说的发展总是比刚开始看起来的复杂,其实,小说的发展本就应该比它一开始看起来复杂得多。
让露丝欣慰的是,成人用品店里的“特价s玩具”还是老样子,橡胶仿真器官依旧挂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煎蛋饼,只不过挂着它的红色吊袜带现在换成了黑色的,拴着铃铛的假阳具还没卖出去,鞭子和各种尺寸的灌肠器都也还在,连橡胶拳头都经历了时间的检验留存下来,像往常一样无人问津……至少露丝是这么猜想的。
马丁和西尔维娅十二点半把露丝送回酒店,露丝仔细记住了他们回来的路线,在酒店大厅,她和两人亲吻道别:荷兰人的礼仪——亲三次,但比罗伊亲她的速度更快、更形式化。然后露丝回到房间,换上一条褪色的旧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色的运动衫,运动衫穿在她身上显得很大,但足以隐藏她的大胸,她还穿了一双随身带来的最舒服的黑色麂皮便鞋。
她在房间里等了十五分钟才出了酒店,再过一刻钟就是凌晨一点,不过她离最近的几条妓女街只有不到五分钟的路程,露丝不打算在这个时候去拜访罗伊,但她想到罗伊的窗口看一眼,也许我可以观察她如何勾引客人,露丝想,她可以明天或者后天再正式登门。
根据迄今为止与妓女接触的经验,露丝·科尔得到一个教训:她对妓女世界的事态发展的预测能力,远不及写小说的能力。她也多少清楚自己实际上搞不懂从事娼妓行业的女人——因为露丝发现,贝尔格街上,原本属于罗伊的那扇窗户后面,坐着个比罗伊粗鄙也年轻许多的女人。露丝认出她身上穿的是罗伊衣橱里的那件皮背心,衣服是黑色的,领口钉着银扣子,可女孩太丰满,扣子没法完全系上。她深邃的乳沟下面是松弛的肚皮,黑色的半截衬裙已经破了,腰带也被撕坏了,露出白色的松紧带,和黑色的衬裙、蜡黄色的肚皮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年轻妓女说不定怀着孕,但她眼睛下面的黑眼圈说明她的身体有问题,不太可能怀孕。
“罗伊呢?”露丝问。肥胖的年轻妓女从凳子上下来,把门敞开一条缝。
“去找她女儿了。”女孩疲惫地说。
露丝正要走开时,听见窗玻璃上传来沉闷的敲击声,不是她听过的那种妓女拿指甲、钥匙或者硬币敲玻璃的声音,她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女孩拿着一只粉红色的大号假阳具敲玻璃,这只假阳具正是露丝在罗伊的医疗用具盘里见过的那个,见露丝回头,女孩把假阳具的一头放进嘴里,略带凶狠地咬了起来,然后她面无表情地冲露丝点点头,又耸了耸肩,好像在说,虽然她已经很累了,但她可以和罗伊一样尽力让露丝快乐。
露丝摇头表示拒绝,但她友好地朝年轻的妓女笑了笑,作为回报,可怜的女孩拿着假阳具不停地拍打手掌,仿佛在给一段只有她听得到的音乐打拍子。
那天晚上,露丝做了一个和那个叫维姆的漂亮荷兰男孩有关的极为亢奋的梦,尴尬地醒来之后,她觉得新小说里的那个坏男友不一定非得是金红色的头发,她甚至怀疑这个男朋友不一定非得是“坏”的,如果那个年长的女作家将要经历迫使她改变人生的羞辱事件,那么坏人应该是她自己才对,别人的坏无法迫使你改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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