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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黎明前的世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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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说。

格雷丝小姐不怎么喜欢笑,脸上没什么笑意。她嘴唇薄薄的,鼻子又扁又宽,眉毛又细又黑,一双蓝眼睛,眉骨突出,眼眶很深。她把饼干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吃点饼干?”

我没什么胃口,不过爸妈常常提醒我,不要拒绝人家的好意。于是我拿了一块。

“来,多拿一块嘛。”格雷丝小姐说。我又拿了一块。她自己吃了一块饼干,然后吸了一口烟,一缕烟从鼻子里喷出来。“我们家的牛奶都是你爸爸在送。”她说,“你手上的清单应该有我们家的东西。牛奶六升,脱脂牛奶两升,巧克力牛奶两升,奶油一升半。”

我低头看看清单。她的名字就在上面——格雷丝·斯塔福德。而且她说得没错,名字后面确实还写着她订的东西。我告诉她东西都准备好了,然后我就到后面把她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正忙着,格雷丝小姐忽然问我:“你几岁了?十二岁?”

“还没有。7月才满十二岁。”

“我也有个儿子。”格雷丝小姐弹弹手上的烟,把烟灰抖掉,接着又拿了一块饼干塞进嘴里嚼起来。“12月就满二十岁了。他住在圣安东尼奥。你知道那是在哪里吗?”

“知道。在得克萨斯州。电影《边城英烈传》里的阿拉莫之战就是在那里。”

“没错。他年底就满二十了,这样一来,我就三十八了,变成老太婆了,你说对不对啊?”

我想了一下。女人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你千万别当真。于是我回答:“不会啊。”

“嗯,你这孩子还挺机灵的。”她又对我笑了一下,这次是真的眉开眼笑。“来,再吃块饼干。”她把整盒饼干塞给我,然后转身走进屋子里大吼起来:“莱妮!莱妮!该起床了!快点出来!”

这时爸爸出来了。在早晨的阳光下,他看起来很苍老,眼袋黑黑的。“我刚刚打电话给警长。”他坐上湿答答的驾驶座,把脚塞进鞋里,“他会派警察到湖边的现场跟我们碰面。”

“那个人是谁啊?”格雷丝小姐问。

“看不出来。他的脸……”说到一半,他飞快瞄了我一眼,然后告诉格雷丝小姐,“他被打得很惨。”

“我猜他大概是喝多了,神志不清。”

“看样子不像。”爸爸在电话里并没有告诉警长,开车的那个人全身赤裸,被一根钢琴弦勒死,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这些事不能让格雷丝小姐或任何人听到,只能当面告诉警长。“你见过谁左肩上有刺青的?那刺青看起来像是一个骷髅头,两边的太阳穴上长了翅膀。你见过吗?”

“我这辈子见过的刺青比谁都多。”格雷丝小姐说,“不过,印象中我没见过这一带谁有那种刺青。怎么?那个人没穿衣服吗?”

“对,他没穿衣服。他这里有个刺青,一个长了翅膀的骷髅头。”说着他伸手拍拍自己的左肩,这时候,他又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握起双手搓了好几下。“我看他们是永远找不到那辆车了。永远找不到了。假如那辆车的长度是一厘米,那萨克森湖的深度恐怕有一百米。”

这时门忽然哐当一声,我立刻转过头去。我手上捧着一只木箱,里头是满满的牛奶瓶。

走出来的是一个女孩子,眼睛肿肿的,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穿着一件格子浴袍,打着赤脚。她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颜色看起来像玉米穗。她朝我们的小货车走过来,好像觉得阳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妈的起来啦。”

我差点没当场昏倒。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女孩子骂得这么难听。当然,我知道“操”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听到一个女孩子随口就说出这种粗鄙的字眼,那种震惊真的无法形容。

“莱妮,这里有小朋友,”格雷丝小姐的口气十分有力,足以让钢钉都弯曲,“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莱妮瞄了我一眼,眼神冷酷,看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有一次把汤匙插进插座里。莱妮的眼睛是深棕色,表情似笑非笑,感觉像是在冷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看起来很强悍,眼神很机警,小心翼翼,仿佛对这世界已经完全失去信任。我注意到她喉咙上有一小块红斑。“这小鬼是谁?”她问。

“麦克森先生的儿子。你讲话能不能放尊重点?”

我用力咽了一口唾液,撇开头不看莱妮。她袍子的前襟不知不觉翻开了。我忽然明白,这个说脏话的女孩是做什么的,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了。我听约翰尼·威尔逊说过,奇风镇某个地方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妓女。这件事,本·西尔斯也说过。我们学校里几乎每个小朋友都知道。要是有哪个同学敢骂别人“操你……”,那他铁定会挨拳头。想象中,我总认为妓院应该是那种富丽堂皇的大宅,门前种着几棵弯弯的柳树,门廊上坐着一排嫖客,黑人奴仆伺候他们喝薄荷酒。结果呢,眼前看到的,原来妓院也不过就是一间拖车房改装成的破烂房子,而这个头发像玉米穗、满口秽言的女孩子,就是靠出卖肉体为生的妓女。我的背脊忽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很难形容,那种感觉仿佛是有一阵毁灭性的风暴席卷了我的脑海。

“把那些牛奶拿到厨房去。”格雷丝小姐对她说。

她忽然冷笑起来,深棕色的眼睛露出凶光。“厨房的杂事不关我的事。这星期轮到唐娜·安。”

“小姐,哪个星期轮到谁,由我来决定。我说谁就是谁。还有,像你这种态度,这个月厨房的杂事就统统由你负责,明白了吗?好了,叫你拿你就拿,少跟我废话。”

莱妮撅起嘴,嘴唇皱成一团,看样子,她平常一定常常露出那种表情。不过,看她的眼神,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处罚。她眼中射出一股冷冷的怒火。她把我手上那只箱子抢过去,接着,她忽然朝我伸出舌头卷成一个圆圈。由于她背对着我爸爸和格雷丝小姐,所以他们都没看到。但那只是短短的一刹那,她舌头很快又缩回去,然后就猛一转身走开了。她头抬得高高的,走路的时候屁股很夸张地扭来扭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大摇大摆进了屋。莱妮进去之后,格雷丝小姐哼了一声说:“这女孩子脾气又臭又硬,像粪坑里的石头。”

“你这里的女孩子不都是这样吗?”爸爸说。格雷丝小姐吐出一口烟圈,然后说,“没错,只不过她连假装客气一下都不肯,看到谁都不给面子。”接着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科里,那盒饼干就给你吃了,好不好?”

我看了爸爸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好,谢谢你。”我说。

“很好。真的很高兴认识你。”接着,格雷丝小姐又转过头去看着爸爸,把香烟塞进嘴里。“要是这案子后面有什么进展,一定要告诉我。”

“我会的。还有,谢谢你借我用电话。”他在驾驶座上坐好,“还有,那只箱子我下次再来拿。”

“你自己要小心点。”格雷丝小姐说,然后就走回那栋白色的房子里。这时候,爸爸发动引擎,放下手刹。

我们开车回到湖边的现场。晨曦中,萨克森湖的水面上一道道蓝色和紫色的水光交相辉映。爸爸把车子开下公路,开上一条泥土路。我们明白,出事的车就是从这条路开过来的。天色越来越亮,天空变成一片蔚蓝。我们坐在车子里等警长来。

我坐在那里,感觉自己的脑袋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想那辆车和树林里的黑衣人,而另一半则在纳闷,爸爸怎么会跟妓院的格雷丝小姐那么熟?当然,爸爸认识他的每一个顾客,因为吃晚饭的时候,他会跟妈妈提起他们。只不过,我从来没听他提到过格雷丝小姐或妓院。话说回来,吃饭的时候确实也不适合谈这种事,不是吗?而且另一方面,我在旁边的时候,他们当然不会讨论这种事。其实,我那几个朋友,甚至全四年级的同学都知道,奇风镇附近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坏女人。

而如今,我自己也去过那个地方了,而且亲眼看到了一个坏女人,亲耳听到她骂脏话,看到她身上只穿着一件浴袍,走路的时候屁股扭来扭去。

这下子,我铁定会变成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科里?”爸爸轻轻叫了我一声,“格雷丝小姐的房子里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我……”就算是三年级学生也猜得到,“我知道。”

“平常,我都只是把牛奶放在她家门口。”爸爸愣愣地看着湖面,仿佛还看得到那辆车慢慢沉入湖底,车里有具尸体,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格雷丝小姐家的牛奶一直都是我在送,已经两年了。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一和星期四。也许你会想到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先告诉你,妈妈知道我每个星期都会来这里。”

我没说话,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我要提醒你,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去过那里,也不要让别人知道你见过格雷丝小姐。”爸爸继续说,“我希望你就当做自己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懂吗?”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因为格雷丝小姐跟你、我和妈妈很不一样。她可能比较粗鲁,脾气暴躁,她的工作也不会讨牧师喜欢,不过,她人还不错。我只是不希望有人说闲话,所以,尽量不要提到格雷丝小姐和那栋房子,这样会比较好,懂吗?”

“我懂了。”

“那就好。”他忽然抓紧方向盘。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再谈了。

我一向说话算话。这下子,变成学校风云人物的梦想泡汤了。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我正打算告诉他,当时我看到树林里有个人影,忽然看到马路前面的转角有一辆车开过来,停到我们车子旁边。那是一辆黑白相间的福特汽车,车顶上有警灯,驾驶座的车门上有奇风镇的镇徽。那是艾默里警长的车。他的全名是塔尔梅奇·艾默里二世,缩写是jt。警长开门走出车子,爸爸走到他面前。

艾默里警长瘦瘦高高的,下巴很长。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华盛顿·欧文的短篇小说《沉睡谷》。故事里那个警察伊卡布·克雷恩整天在追无头骑士。他不但手大脚大,而且耳朵也大得吓人,恐怕连小飞象也要自叹不如。要是他鼻子再长一点,就可以当风向标用了。他的警徽别在帽子前面,帽子底下则是光秃秃的脑袋。他的头几乎已经全秃了,只剩两三根深棕色的头发。他站在湖边跟我爸爸说话的时候,把帽子往后一推,露出油光发亮的额头。我看到爸爸比画着手,跟艾默里警长描述当时车子如何从树林里冲出来,掉进湖里。接着,他们同时转头看着平静的湖面。我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那辆车恐怕已经沉到地心去了。就算是生活在湖边的鳄龟,恐怕也没办法游到车子沉下去的深度。无论车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此刻他恐怕已经沉到黑暗的湖底,陷进泥里了。

“手铐?”艾默里警长嘀咕了一声。他的眉毛又黑又浓,眉骨突出,眼眶深陷,眼睛黑得像木炭,皮肤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夜猫子。“汤姆,你真的确定他被铐上了手铐?还有,你说他脖子上缠着钢琴弦,确定吗?”

“确定。那个人下手很重,他的脖子差不多断了。”

“铐着手铐,”警长又嘀咕了一声,“目的是不让尸体浮上来。”他伸出食指轻轻敲着下唇。“嗯。”最后他终于说,“看样子是谋杀案,没错吧?”

“要是这不叫谋杀,那天底下就没有谋杀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悄悄走下车,走到树林边。先前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树林里看我,当时那个人就是站在这个位置。此刻,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野草、石头和泥土。我猜应该是个男人。不过,会不会是女人呢?印象中没有看到长头发,不过,当时我看到的就只有一件在狂风中翻飞的大衣。我在林边走来走去,再往里,树林会越来越茂密,而且地面会慢慢变成沼泽。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看,你跟我到局里去一趟好了,我做个笔录。”警长对我爸爸说,“不过,你可以先回家换一套干衣服。”

爸爸点点头。“我还得先送完车上的牛奶,再送科里去上学。”

“没关系,反正湖底那个人也不太可能捞得出来。”他嘴里嘀咕着,手伸进口袋里,“谋杀案,我们奇风镇上一回发生谋杀案,是1961年的事。那次,波·卡拉冈拿一座保龄球赛的奖杯把他老婆活活打死,你还记得吧?”

我回到车上等爸爸。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照耀着整个世界。或者应该说,照耀着我所知道的这个世界。我忽然感到心头很沉重,因为,我忽然发觉世界似乎有两个。一个是白天的世界,一个是黎明前的世界。假如果真如此,那么,另一个世界说不定也有人住。我们习惯白天这个世界,而另一些人却喜欢黑夜的世界。而我看到的那个人,说不定就是从黑夜世界来的。那个黎明前的世界。接着,我忽然想到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说不定他已经发现我看到他了。

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沾满了泥巴,把车子的底板弄脏了。

我抬起脚看看鞋底的泥巴。

左脚的鞋底黏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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