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2)
维多利亚火车总站有着长而平坦的邦际线月台,往外延伸,消失于金属天空底下——那是由拱顶状波浪顶棚构成的天空,而鸽子是那建筑天空的小天使。它们从一个栖群飞到另一个栖群,飞在极高处,身影只隐约可见;它们是透着白光、遥远飞翔的天神。这座宏伟的火车站(每日进出者简称其为vt.[victoria ter])以讲究细部刻画的正立面、高塔、外部装饰和气派堂皇的造型著称。但在我眼中,它最壮美的地方在于其大教堂似的内部。在这里,局限的功能与艺术雄心相交会,时刻表与永恒赢得同样的尊重。
我在北上邦际线月台的尾端,坐在我们的行李堆上,度过漫长的一小时。时间是傍晚六点,车站里满是人、行李、一捆捆的货物、各种活的和刚死的牲畜。两列不动的火车间,有大群人在来回打转,普拉巴克跑进人群之中。这是我看到他第五次离开。然后,几分钟后,我看到他第五次跑回来。
“拜托,普拉布,坐下来。”
“不能坐,林。”
“哦,那我们上火车。”
“也不能上火车,林。现在还不是上车的时间。”
“那……什么时候才是?”
“我想,就快了,不会很久。听!仔细听!
有广播,大概是讲英语。那就像是发怒的醉汉所发出的声音,透过许多老旧的锥状扩音器放出来,带着一种独特的变音效果。普拉巴克听着广播,表情由忧虑变成极度痛苦。
“现在!现在!林!快!我们得快!你得快!”
“等一下,等一下,你刚刚叫我像个铜佛坐在这里快一个小时,现在怎么突然那么急,有必要那么急吗?”“就是有必要,巴巴。没时间造大佛——这位圣人得罪了。你得赶快。他来了!你得准备好,他来了!”“谁来了?”
普拉巴克转身望着月台远处。不管广播说了什么,广播已使群众动了起来,他们冲向那两列停着的火车,把行李和自己猛塞进车门和车窗。有个男子从那闹哄哄的人群中走出来,走向我们。那人人高马大,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高大的男子之一。他有两米高,肌肉结实,长而密的胡子垂落在他魁梧的胸膛上。他穿着孟买火车脚夫的制服,帽子、衬衫、短裤都是红色的亚麻布。
“他!”普拉巴克说,盯着刀阶巨人,辛钊青既钦敬又畏惧。“你边淤民那个男人走,林。”这脚夫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经验丰富,一出手即掌控情势。他伸出双手,我以为他要握手,于是也伸出手。结果他把我的手拨开,那表情清清楚楚告诉我,他是多么讨厌那手势。然后,他双手伸到我胳肢窝下,举起我,放到行李一边,以免挡他的路。重达九十公斤的人,就这么轻松被另一个人举起,那种经验叫人既窘迫又兴奋。我当下决定,只要不是太丢脸,都会跟这脚夫乖乖合作。
大个子把我的重背包拿到头上顶着,收拾起其他行李,在这同时,普拉巴克把我推到他背后,一把抓住大个子的红色亚麻衫。
“来,林,抓住这衬衫。”他教我,“抓紧,别放掉这件衬衫。郑重向我保证,你绝不会放掉这衬衫。”
他的表情出奇严肃,我点头答应,紧抓住脚夫的衬衫。
“不,也要说出来,林!一字一字说出来,我绝不会放掉这衬衫。快!” “噢,拜托,好吧!我绝不会放掉这衬衫。满意了吧?”“再见,林。”普拉巴克大叫着说,转身跑进那混乱的人群里。
“什么?什么!你要去哪里?普拉布!普拉布!”“好!我们走!”脚夫以低沉的嗓音吼道,那是在熊穴里发现、密封在生锈火炮炮管的嗓音。
他转身走进人群,拖着我,他每走一步都抬高他粗壮的膝盖,把脚往外踢。在他前面的人自动散开,不散开的人,则被他撞到旁边。
他一路高声恐吓、辱骂、骂脏话,在挤得让人透不过气的人群里撞开一条路。他粗壮有力的双腿每一抬起、前踢,就有人倒下,被推到一旁。人群中央极为嘈杂,那喧嚣声像鼓点打在我皮肤上。人群大叫、尖叫,仿佛在逃难。头顶上的扩音器,咆哮地放送着语无伦次、听不懂的广播。汽笛声、铃声、哨子声持续在哀号。
我们来到车厢,那车厢和其他车厢一样已负载饱和,车门口堵着厚厚的人墙——腿、背、头堵成的人墙——看来根本穿不过去。突然间,我在惊讶而又十分羞愧之下,紧抓着脚夫,靠着他那双所向无敌、力大无穷的膝盖,跟着他挤进车厢。他不断往前推进,到了车厢中央才停下。我推断是车厢里爆满,让巨人般的他也不得不停下。我紧抓他的衬衫,打定主意他一旦再移动,我绝不松手。车厢里挤得像沙丁鱼,闹哄哄的,我渐渐听出一个字,像念咒文一样一再重复,语气坚决而痛苦万分:sarr ……sarr ……sarr ……sarr ……sarr ··一最后我才知道那是我的脚夫发出的声音。他极尽痛苦地重复说出这个字,我却听不出来,因为我不习惯别人用sir (先生)这个尊称来称呼我。
“先生!先生!先生!先生!”他喊叫。
我放掉他的衬衫,左顾右盼之时,发现普拉巴克正伸长身子占住整条长椅。他先我们一步奋力穿过人群,挤进车厢抢得座位,这时正用身体护住座位。他用双脚缠住走道一侧的扶手,双手则抓住靠窗一侧的扶手。六个男子已挤进车厢这一区,各自使出吃奶的力气和粗暴的手段,想把他赶走。他们扯他的头发,打他的身体,踢他,打他耳光。身陷重围的他,毫无还手之力,但眼神与我相会之后,他痛苦扭曲的脸上绽放胜利的笑容。
我怒不可遏,把那些人推开。我抓住他们的衣领,凭着一股愤怒所升起的神力,将他们逐一丢到一旁。此时普拉巴克随即把脚放到地上,我马上在他身边坐下。长椅上剩下的空间,立即引发争夺。
那脚夫把行李丢在我们脚边,他的脸部、头发、衬衫都被汗水弄湿了。他向普拉巴克点了头,表示敬意。在这同时,他愤怒的眼神清楚表示,他对我非常不屑。然后他左推右操挤过人群,一路高声叫骂到车门。
“你付多少钱雇那个人?”
“四十卢比,林。”
四十卢比。这家伙带着我们所有行李,冲锋陷阵,杀进车厢,就只赚两美元。“四十卢比!”“没错,林,”普拉巴克叹气道,“很贵的,但这么好的膝盖就是贵。那家伙的膝盖很出名。一些导游抢着要他那对膝盖,但我说动他替我们服务,因为我告诉他,你是——我不知道英语该怎么说——我告诉他你脑袋有些不正常。”
“智障!你告诉他我是智障?”
“不是,不是,”他皱眉,想着该用什么字眼,“我想傻这字眼比较贴切。”“我来搞清楚,你告诉他我是傻子,他因此同意帮我们。”
“没错,”他咧嘴而笑,“但不只是有点傻,我告诉他你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好,我懂了。”
“因此,每个膝盖要价二十卢比,然后我们有了这好座位。”
“你没事吧?”我问,很气他为了我而受伤。
“没事,巴巴。全身上下会有一些癖伤,但没有破皮。”
“唉,你到底在干什么?我给你钱买票。我们大可以坐一等或二等车厢,像文明人一样。我们干嘛坐这里?”他看着我,淡褐色的大眼睛里满是责备与失望。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小叠纸钞,交给我。
“这是买票找回的钱,谁都可以买一等车票,林。如果想买一等车票,你完全可以自己来。想买票坐在舒服、空荡荡的车厢,你不需要孟买导游。但如果想在维多利亚车站挤上这车厢,坐上好位置,就需要非常优秀的孟买导游,比如我,普拉巴克·基尚·哈瑞,不是吗?这是我的工作。”
“是!”我语气软化,但仍然气他,因为我觉得愧疚。“但拜托,接下来的行程,别只为了让我有个好座位,就让自己挨打,行吗?”他沉思片刻,紧皱眉头,然后再度眉开眼笑,阴暗的车厢里再见到他那熟悉的灿烂笑容。
“如果实在没办法,非挨打不可,”他说,以坚定而和悦的神态跟我谈起受雇条件,“我会叫得更大声,让你能在紧急关头出手相救,让我免于一身癖青。就这么说定?” “成交。”我叹气道,火车猛然往前动了一下,慢慢驶出车站。
火车一上路,戳眼、咬人、争吵完全停下,接下来的整个旅程,车厢里一片装腔作势、斯文过头的和气。
坐我对面的男子移动脚,不小心擦到我的脚。那只是轻轻碰触,几乎察觉不到,但那男子立即伸出右手,以指尖摸一下我的膝盖,再摸一下他自己的胸膛,做出印度人为无意间冒犯他人而道歉的手势。车厢里的其他乘客,对别人也差不多一样的尊敬、体谅、关心。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孟买前往印度乡下,最初,我对他们不惜动粗抢着上车,然后突然变得那么和气有礼,很是恼火。几分钟前,他们还相互推挤,几乎要把对方推出车窗,如今脚轻轻碰到别人,就那么恭敬关心,让人觉得虚伪。
如今,从第一次搭乘拥挤火车前往乡下过了许多年,也搭了许多趟火车后,我了解到那争抢扭打和恭敬有礼,乃是人生哲学一体两面的表现,那人生哲学即是“必要”。例如,使蛮力动粗乃是上车所必要,一如客气与体贴乃是确保拥挤车厢在接下来的旅程里尽可能舒服所必要。什么是必要?那是在印度各地都会碰到的问题,未言明但心照不宣的问题。了解这点,印度公共领域里那许许多多让人费解而蔚为特色的层面,也就豁然可解了:从市政当局容忍贫民窟漫无节制地扩张,到牛可以大摇大摆游走于车阵中,从容忍乞丐出现于街头,到官僚体系紊乱无章;从宝莱坞电影唯美华丽、肆无忌惮地逃避现实,到国家人口过多,有自己的苦难和需求待处理,仍收容来自西藏、伊朗、阿富汗、非洲、孟加拉国的数十万难民。
我最终理解到,真正的虚伪存在于那些来自富裕国家的人,他们的眼神、心态、批评,他们完全不需要为抢火车座位而和人大打出手。甚至就在那第一趟的火车之旅时,我默默明白狄迪耶拿印度的十亿人与法国相提并论时,说得的确有理。我的直觉呼应了他的想法,如果有十亿法国人或澳大利亚人或美国人在那么小的地方,抢登火车的场面还会粗暴得多,而事后的谦恭有礼则又会逊色得多。
事实上,小农、巡回推销员、流动散工、返家的父子和丈夫所表现出来的礼貌和体贴,的确让这趟火车坐得还算舒服,但局促拥挤和愈来愈热,还是令人难受。座位上的每一寸空间都塞了人,就连头上坚固金属行李架也是。车厢里某处地板,特别腾出且清理干净,供走道上的人轮流蹲坐。每个人都感受到至少有两个身体压着自己,但没有人有一丝怨言或生气。
但当我把座位让给一位老人家,让他坐了四小时,普拉巴克就火大得不得了。那老人有着一头蓬乱的白发,眼镜厚得和军中侦察兵的望远镜镜片一样。“林,我这么辛苦替你抢来座位,现在你却丢掉,像吐掉帕安汁那样,宁可在走道上站着。”
“别这样,普拉布。他是个老人家,我不能看他站着,而我坐着。”
“那简单,你就别看那老家伙,林。如果他站着,就别看他站着。那是他的事,站在那边,跟你坐着无关。”
“这是我的作风。”我坚持,因为他对着整车厢注目的乘客放言高论,我笑得有点僵硬。
“看看我身上这些抓伤和癖青,林。”他诉苦,表面上在对我说,实际上在说给那些好奇的听众,要他们评评理。他拉起衬衫和汗衫,身上的确有粗糙的抓痕和愈来愈肿的疲伤。“为了让这个老头子的左边屁股可以坐上这位子,我受了这么多抓伤和疲伤,为了他的右边屁股,我身体另一边也受了些癖伤。为了让他的两边屁股坐上这位子,我全身疲青、被抓伤。这样实在很不像话,林。我要说的就这些,这实在很不像话。”他交叉使用英语、印地语,最后让全车的人都知道他在抱怨什么。同车乘客个个皱着眉头看我,或边看边摇头表示不以为然。最严厉的责备目光,当然来自那个我让位的老人家。这四个小时期间,他一直恶狠狠地瞪着我。最后他起身下车,我坐回自己位子时,他小声说了句很难听的脏话,惹得其他乘客阵阵狂笑,还有两个乘客过来轻拍我肩膀表示慰问。
火车眶当眶当行驶,穿过沉睡的夜晚,直到天边泛着玫瑰色的黎明。我细看,我倾听,与内陆村镇的居民肩抵着肩挤在一块。在这拥挤的二等车厢度过促狭而大体无声的十四小时,我学到的东西,比搭一个月的头等车厢旅行还要多。那趟首度离开孟买的远行中,最让我高兴的是,莫过于完全搞清楚印度人著名的摇头晃脑动作是怎么一回事。先前跟着普拉巴克在孟买度过几星期,已让我懂得脑袋左右摆动,印度最特殊的表意动作:头若往前面一点,表示是。我还辨认出我同意和没错,我要那个这两个更细微的涵义。在这列火车上,我则认识到这动作用于打招呼时,具有一种通用意义,使它特别的好用。
大部分人进入这车厢后,头会轻轻左右摆动,向车厢里坐着或站着的乘客打招呼。这动作总会引来至少一位乘客,有时几位乘客,摆头回应。一站又一站,我都看到这情形,所以判定新上车者左右摆头,不可能在表示是或我同意,因为没有人开口,除了那动作,没有任何互动。我渐渐了解到,头左右摆动乃是在向其他人传达和善而让人放心的讯息:我很友善,没有伤害人的意思。
这神奇动作叫我既欣赏又艳羡,我决定自己也来试试。火车在一个乡间小站停下,一位陌生人走进我们的车厢。我与他首次四目交会时,我轻轻摇头,微笑。结果叫人吃惊。那男子对我大放笑颜,笑容灿烂的程度有普拉巴克笑容的一半,而且猛力摇头回应,教我一开始时有些受惊。但这趟车程结束时,我已把这动作练得和车厢里其他人一样自然,已能传达这动作的温婉涵义。这是我身体所学到第一个地道的印度肢体语言,是我改头换面的开始。而这一改变,最终支配了我的人生,在那一趟与许多可爱之人共挤一车厢的旅程之后,年年月月支配我的生活。
我们在贾尔冈下车,贾尔冈是当地的中心城镇,有宽阔、热闹、商业活络的大街。时间是早上九点,早上的交通尖峰时间,车水马龙,到处是轰轰声、隆隆声、眶嘟眶嘟声。离开车站时,列车正卸下原物料:铁、玻璃、木头、织物、塑料等。还有陶器、衣物、手编榻榻米在内等多种产品,正运抵车站,准备转运到城市。
空气中传来新鲜食物的香气,添加大量香料佐味的食物,勾起我的饥饿感,但普拉巴克一路催着我到公交车总站。事实上,公交车总站只是一大块凹凸不平的空地,充当数十辆长程客车的中途集结站。
我们带着又大又重的行李,走过一辆又一辆的巴士,这样走了半小时。每辆巴士前头和侧面的印地文、马拉地文,我都看不懂。普拉巴克看得懂,但仍觉得问问每个司机要开往哪里,比较妥当。
“每辆巴士前头不是都有标明开往哪里吗?”我问,恼火他如此拖拖拉拉。“是没错,林。瞧,这一辆写着奥兰加巴德,那一辆写着阿族陀,那一辆写着贾利斯冈,那一辆写着……”
“对,对。那……我们为什么要一个一个问司机开往哪里?”“啊!”他高声叫道,十足惊讶于我这一问。“因为并非每个标示写的都可靠。”“什么意思,标示不可靠?”他停下脚步,放下他身上的行李,对我露出耐心而宽容的微笑。
“唉,林,你知道吗,那些司机有一些是要开去没有人想去的地方,只有一些人住的小地方。因此,他们摆上比较热门地方的标示。”
“你是说他们摆上的标示,表示他们会开往有许多人想去的大镇,但其实他们会开去别的地方,没人要去的地方?”“没错,林。”他满脸笑容。
“为什么?”
“你知道的,因为这样,那些想去热门地方的人才会找上他们,然后,司机说不定可以说服他们改去不热门的地方。生意考虑,林。纯粹为了生意。”
“太离谱了。”我一脸气愤。
“你该同情这些人,林。如果他们摆上正确的标示,会一整天没人上门,然后他们会很孤单。”
“这样啊,现在我明白了,”我小声说,语带挖苦,“我们不该让他们孤单。“我就知道,林,”普拉巴克微笑,“你这人有副好心肠。”
最后我们终于搭上巴士时,我觉得我们的目的地似乎是热门地点。司机和助手询问上车的乘客,确定每个人要下车的地点,才让他们上车。下车地点最远的乘客,安排坐在后面。行李、小孩、牲畜放在走道上,很快就堆到人肩膀的高度。最后,每个设计来供两人乘坐的座椅,各挤进三名乘客。
我坐在走道的座位,因此得帮忙将东西从塞满的走道上方,接力往后送,从包袱到婴儿都有。我前面的年轻农民将第一样东西递给我时,盯着我的灰色眼睛,迟疑了片刻。于是我左右摆摆头微笑,他随之咧嘴而笑,就把那包袱递给我。巴士驶出繁忙公车站时,我看到的每个男子都向我微笑摆头,我则不停向他们摆头回礼。司机后面的标语,以大红的马拉地语、英语写着,巴士严格限载四十八人,我们却有七十名乘客,还有两三吨重的货物,但似乎没人在意。这辆老旧的贝福德巴士,弹簧已疲乏,摇摇晃晃,像暴风雨上的拖船。车顶、车侧和车地板,发出各种吱吱嘎嘎声,每次煞车都传来长而尖的叫声。但巴士离开城区后,司机竟能把车子加速到时速八、九十公里。由于道路狭窄,道路低的一侧俯临陡坡,高的一侧又常有成排的人和牲畜沿路而行,我们的笨重巴士体积庞大又摇摇晃晃,司机转过每道弯时又猛又急,丝毫不顾我们死活。因此,八、九十公里的时速已够让我一路紧绷,一刻也不敢睡觉或放松。接下来三个小时,巴士以如此令人胆战心惊的高速行驶,我们爬上山巅,再度下坡抵达肥沃平原。那座山岭是广大德干高原的最边缘,而肥沃平原则位于德干高原的边缘处。我们在尘土飞扬的荒凉小站下车,嘴里念着感恩的祷文,心里怀着对生命脆弱的新体认。那小站只以挂在树枝上的一面破烂旗子当标志,旗子迎风飘展,树枝细瘦。我们在这里转车,不到一小时,我们的车到来。
” gora kaun ha ! ”我们上车时司机问。这个白人是什么人?
” aza itra ahey ! ”普拉巴克答,刻意显得若无其事,想掩饰心中的自傲,终究失败。他是我的朋友。
他们以马拉地语交谈,马拉地是马哈拉什特拉邦的语言,孟买是该邦的首府。那时候,他们的对话,我听懂的不多,但接下来在乡下待的几个月,我一再听到同样的发问和回答,因而把大部分语句都默记于心,其中有些大同小异之处。
“他来这里做什么?”
“他来看我家人。”
“他打哪来的?”
“新西兰。”普拉巴克答。
“新西兰?”
“没错,新西兰,在欧洲。
“新西兰很有钱?”
“对,对,很有钱。那里都是有钱的白人。”
“他会讲马拉地语?”
“不会。”
“印地语?”
“不会,只会英语。”
“只会英语?”
“没错。”
“为什么?”
“他国家的人不讲印地语。”
“他们那里不讲印地语?”
“没错。”
“不讲马拉地语?不讲印地语?”“不讲,只讲英语。”
“天哪!可怜的蠢蛋。”
“是。”
“他年纪多大?”
“三十。”
“看起来不止。”
“他们都这样,欧洲人看起来都比实际来得老、来得脾气坏。白人就是这样。”“他结婚了?”“没有。”
“没结婚?三十,还没结婚?他有毛病?”“他是欧洲人,他们有许多人老了才结婚。”
“真扯。”
“没错。”
“他干哪一行?”
“教书。”
,教书好。”
“没错。”
“他爸妈还健在?”
“在。”
“在哪里?”
“在他家乡,新西兰。”
“他怎么没跟他们在一块?”
“他出来旅行,看看全世界。”
“为什么?”
“欧洲人就这样,工作一阵子,然后四处旅行一阵子,一个人,没有家人同行,直到老了为止,然后结婚,变得很认真。
“真怪。
“是啊!
“他一定很孤单,没有爸妈,没有妻小。
“是啊!但欧洲人不在乎。他们很有孤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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