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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三、玉米粑粑的故事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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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罗朗塔楼的小室里有人住着。要是读者想知道是谁,只要听听三个忠厚女人的谈话自会明白。她们三人,当我们请您注意老鼠洞的时候,恰好沿着河岸从小堡走向河滩,走到了这个地方。

其中两位的衣着是巴黎中等市民的。细软的白胸衣,红蓝条纹相间的细呢子裙,脚踝处彩绣、白线编织的长统袜把腿部包得严严实实,褐色方头皮鞋鞋底是黑色的,尤其她们的帽子:那种尽是缎带、花边、金属碎片缀饰的尖顶高帽(香巴涅省女人今天还戴这种帽子),堪与俄罗斯帝国近卫榴弹兵的帽子媲美——这一切都表明她们属于那种富商太太阶层,也就是,介乎如今仆人会称呼“老板娘”和“夫人”之间的那种女人。这两位没有佩戴金戒指或金十字架,很容易看出:在她们,这不是因为穷,只是由于她们怕罚款(23)。另一位的衣着倒大致相仿,只是,服饰和举止中有一种难以言状的东西,叫人一眼看出好像是个外省状师的妻子。她把腰带束到了腰部以上,这就可想而知,她好久没到巴黎来了。此外,大襟式的胸衣、鞋上缎带的结,式样都很特别,而且长裙的条纹不是竖的,而是横的。还有其他许许多多古怪的东西,也使高雅趣味的人不胜骇异。

(23)上文已经见到,中世纪这种禁令施及的社会等级是很宽的,事实上,以后所谓的三大等级中只有贵族才得佩戴。

前两位的步态也是巴黎妇女所特有的,即,要叫许多外省女人见识见识巴黎情调的那种。那位外省女子手里牵着一个胖小子;胖小子手里拿着一块大粑粑。

我们很是生气,只好指出:由于天气寒冷,他正在把舌头当手帕使用。

这孩子硬是要他妈妈拽着才走,non passib &339;is(24)——正如维吉尔所说。随时绊交,惹得他母亲大声呵斥。确实,他两眼直盯着手上的饼,并不看道儿。大概有个什么重大原因使他不去咬它(是说咬手上的饼),他只是以温情脉脉的目光盯着它看。其实,应该由妈妈来执掌这块粑粑的。把胖娃娃搞成了唐塔路斯(25)未免残忍。

(24)拉丁文,步伐并不坚定有力。

(25)希腊神话中的一位国王,受众神惩罚,永受饥渴之苦,想吃的和想喝的都得不到。此处喻可望而不可即。

这时,这三位太太(“夫人”一词当时只用于贵妇人)开始说话。

“咱们快点走吧,马伊埃特太太,”最年轻、也是最肥胖的一个,对那个外省打扮的说,“我很担心会赶不上了。小堡那儿刚才就在说,立刻就要把他带到耻辱柱去啦。”

另一位巴黎女人接口说:“咄!着什么急呀,乌达德·缪斯尼埃太太!他得在耻辱柱上待两个钟头哩。时间尽够的!您见过耻辱柱刑罚么,亲爱的马伊埃特?”

外省女人说:“见过,是在兰斯。”

“得了吧!你们兰斯的耻辱柱算什么呀?可怜巴巴的笼子罢了!只‘转’些农民!没劲!”

“才不是哩!”马伊埃特说,“呢布市场上有的是!在兰斯!大罪犯咱们见过的可多啦,还都是杀娘老子的!说是农民!您把我们看成了什么,惹维丝?”

这外省太太肯定快要发火了,因为事关她家乡耻辱柱的名誉。幸亏,慎重的乌达德·缪斯尼埃及时扭转了话头。

“顺带问一声,马伊埃特太太,您看咱们那些弗兰德尔御使怎样?你们兰斯也有这么好看的么?”

马伊埃特答道:“我承认,只有在巴黎才看得见这样的弗兰德尔人。”

“御使团里那位大块头,就是卖袜子的那位,您看见了吗?”乌达德问道。

“看见了,”马伊埃特说,“他长得像农神哩。”

惹维丝说:“还有那个胖子,脸好像露出来的肚子?还有那个小个子,小眼睛,红眼皮上全是汗毛奓着,跟毛球似的?”

“他们的马才叫好看哩!”乌达德说,“全都披着他们那儿的时髦衣服!”

“啊!亲爱的,”外省女人马伊埃特打断她的话,这次她也摆出优越的架式,“这算什么!要是你们在六一年,十八年前,看见在兰斯举行的加冕典礼(26),看见王爷们和圣上随从们的马,你们还不知道会怎么说呢!各种各样的鞍褥马衣都有:有大马士革呢子的,金线细呢子,边上镶着黑貂皮;还有丝绒的,镶的是紫貂皮;有的,尽缀些金器,挂着金银穗带!钱花得淌水似的!马背上骑着的侍卫一个个标致极了!”

(26)指路易十一的加冕典礼。

乌达德冷冷地驳道:“就算是这样吧,反正弗兰德尔御使的马还是呱呱叫,而且昨天在市政厅府尹道(27)大人请吃饭,可真吃得好,还有糖杏、甜酒、香料,还有别的稀罕东西。”

(27)前文已经说过,是与府尹重叠的官儿,代表市民阶层。而红衣主教和府尹代表王权。

“您说的什么呀,我的好街坊!”惹维丝叫了起来,“他们是在红衣主教府,在小波旁宫吃饭的!”

“不是,是在市政厅!”

“哪里,是在小波旁宫!”

“确确实实是在市政厅,”乌达德尖刻地驳道,“可不,还是斯库腊勃向他们发表拉丁文演说的,听得他们挺满意。这是我丈夫——宣过誓的书商——告诉我的。”

“确确实实是在小波旁宫,”惹维丝也驳道,尖刻不亚于她:“可不,红衣主教大人的状师赠送给他们:一打半升的甜酒,白的、紫红的、鲜红的;二十四盒蛋黄铺面的双层里昂杏仁蛋白糕;二十四支大蜡烛,每支两斤重;最好的半打博纳葡萄酒,白的、紫红的。我希望这些都是证明。我是听我男人说的,他是市民厅的五什长。今天早晨,他还把弗兰德尔御使同约翰教士和特瑞比宗德皇帝的御使比较了一番。这些使臣是先王在世的时候从美索不达米亚到巴黎来的,耳朵上都戴着耳环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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