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之三 · 一 · 2(2/2)
“总之,你现在就给我回去。我要是能送你回去固然好,可我眼下实在没那工夫。你明明离家出走跑来,竟然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您府上在哪儿?”那位女客在旁问我。
“大久保。”我脱口而出应道。
“那离我们社很近呢。”
女子出生在甲州,二十八岁,拖着一个五岁的女儿住在高圆寺的一栋公寓里。她告诉我,她丈夫已经去世,至今三年了。
她对我说:“您看起来像是个吃过很多苦成长起来的人。看得出您很机敏,真够可怜的。”
从此我开始过上了小白脸般的生活。静子 (就是那个女记者)去位于新宿的杂志社上班时,我就和她那个名叫繁子的五岁女儿一起看家。在此之前,每当母亲外出时,繁子总是在公寓管理员的房间里玩耍,而现在有了一个“机敏”的叔叔陪她玩,她看起来很是高兴。
我在那儿思绪恍惚地待了大约一个星期。公寓窗外不远处的一根电线杆上,有只风筝绊挂在上面,夹裹着尘土的春风将它吹得破烂不堪,但它依旧牢牢地缠在电线上不肯离去,只是迎着风像在频频点头似的。每见此景,我总不禁苦笑、脸红,甚至夜晚做噩梦。
“我需要点钱。”
“……要多少?”
“很多……俗话说‘钱在人情在,钱尽缘分断’,可是一点儿也不假啊。”
“你真傻,那不过是一句从前的老话……”
“是吗?不过你是不会明白的,照这样下去,没准我还会逃走的。”
“到底是谁更没有钱呢?到底是谁要逃走呢?你真怪。”
“我要自己挣钱,用挣来的钱买酒,不,是买烟。就拿画画来说,我觉得自己要比堀木这种人画得好多了。”
这种时候,我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来的,便是自己中学生时代所画、被竹一说成是“妖怪的画像”的那几张自画像,我那遗落的杰作。尽管在三番五次的搬迁中不慎将它们丢失,但我始终觉得,唯有它们才称得上妙笔秀骨的逸作。那以后我也画过许许多多画,但都远远及不上记忆中那逸作的水准,以致我总是被一种失落感所折磨,仿佛整个心灵都变得空阒似洞了。
一杯饮剩的苦艾酒。
我暗自在心里用这个词来形容那永远无法消弭填塞的失落感。一提到画,那杯喝剩的苦艾酒就会忽隐忽现地在我的面前晃动。啊,真想把那些画拿给她看看,我要让她相信我的绘画才能!我被这股焦躁折磨得心荡魂销。
“呵呵,画得怎么样?看你一脸正经地开玩笑,真是可爱呀。”
我不是开玩笑,而是真的!啊,真想让她亲眼见识见识那些画。我徒劳无果般独自烦闷地想着,突然心机一转,放弃了原先的念头,“漫画!至少画漫画的话我一定比堀木强。”
这句自欺欺人的敷衍话,想不到竟反而令她信以为真了。“是啊,其实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你平时画给繁子看的那些漫画,让我看了都忍不住笑出来呢。你不如就试试看吧,怎么样?我可以在我们总编面前替你当当说客。”
他们那家杂志社出版一本面向儿童的月刊杂志,没有什么名气。
“……一看到你,大多数女人都巴不得为你做点什么……因为你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可又滑稽得要命……有时候你孤家寡人地独自消沉,不过那模样更加让女人心动。”
静子还说了许多话来给我戴高帽子,可一想那些恰恰是小白脸的卑贱猥琐的特性,我于是越发变得“消沉”,完全提不起劲来做事。我心中暗忖:金钱比女人来得更加重要,无论如何我必须离开静子,自食其力、独立生活。我一心想着逃离她,甚至还有所安排,但结果却是越来越依赖她,包括从“比目鱼”家出走之后的善后了结,几乎全都由这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甲州女人替我支应,而我面对静子更是不得不愈加“战战兢兢”。
在静子的安排下,“比目鱼”、堀木以及静子三人协商并达成协议:我同老家就此彻底断绝关系,而与静子开始“堂堂正正”的同居生活。在静子的奔走下,我的漫画出乎意料居然也变成作品换回了钱,我用这些钱来买酒和烟,然而我的不安和抑郁却有增无减。意气消沉之至,我在替静子的杂志画每月连载的漫画《金太与太田的冒险》时,情不自禁地思念起故乡来,由于备感凄寂落寞,手中的画笔会戛然停下,有时候还会默默地低头垂泪。
这种时候,能稍稍慰藉我的就只有繁子了。此时,繁子已经毫无抵触地管我叫“爸爸”了。
“爸爸,听说人只要向神祈祷,神明什么都会满足你的,这是真的?”
说起来我倒正需要这样的祈祷哩。
——神啊,请赐予我冷静的意志!请晓谕我“人”的本质!人类相互倾挤排轧,应该不算什么罪过吧。请赐给我愤怒的面具!
“嗯,是呀,对繁子嘛神什么都会答应的,可是对爸爸呢,恐怕就不灵验了。”
我连神明都惧怕。我不相信上天的爱,只相信上天的惩罚。什么信仰,我觉得那不过是迷诱人心甘情愿地俯首跪拜在审判台前,接受神明的惩罚鞭笞而已。我宁愿相信地狱的存在,却怎么也不相信天国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