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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六章 寄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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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香园是个很幽雅的地方,它的老板应该也是有大能量的人,能够依托白沐山和风雨湖,在靠山和临水的地方,划拉这么大一块风水宝地。

回廊亭榭,山水花鸟点缀,浓浓的春意绽放在园中的各个角落里,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迎面而来,刚是这些,就能够让人流连忘返。而这,也是这地方时隔二十年后依然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后来,董立带任曦和徐亮到这里来吃饭,任曦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地方,早上说到请客,也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里,却没有想这里的消费让张老师对他这个人有了看法。

任曦他们订的院子叫做潇湘苑,里面倒是应景的栽了些竹子。潇湘苑本来就是用来举办小型宴会的,四张大桌子,坐四十五个人,倒是一点也不挤。

点菜的时候可热闹了,几乎每一个人点的都不一样,每桌菜都不一样,反正没有人为任曦考虑钱的事情,都把他当做大肥羊在宰。

关于喝酒的问题,在女生有美味食品公司生产的橙汁和青檬可乐喝的情况下,男生自然叫嚣着要喝白酒,特别是渐渐放开了的“酒罐子”董立和猛男罗志刚叫的最大声。

任曦是知道董立喝白酒那是两斤都能够拿下的牛人,而且罗志刚显然也不是善茬,如果一喝起来,以他半斤的酒量,加上是焦点人物,很有可能没十分钟就给撂倒在地。

于是,任曦很聪明的找了个借口,说大家都没有成年,就算要喝的话,也只能和啤酒,不然醉倒了怎么回宿舍,怎么回家都是个大问题。

这年代乖乖仔比较多,而且能够读京大附中的更是如此,看他们大多也没有喝过白酒,所以,任曦的提议一出,响应者甚众,甚至,谢宗维这货显然也不是个喝酒的料,连忙在一旁附合。

闹了一会,终归敌不过任曦的主人身份,加上菜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在上,那些乖觉的谁还理你这个,都拿起筷子欢快的吃开了,弄得罗志刚只好偃旗息鼓。

不过,吃开了后,喝啤酒也要比一下的,罗志刚甚至起了坏心思想要用啤酒把任曦灌倒,便吆喝着男生们每人要敬任曦这个主人一杯。

任曦啤酒的量也只有八瓶,全班二十八个男生,大概四杯一瓶,每人一杯就是七瓶,再加上罗志刚一开口就要和任曦连干三杯,旁边的董立也在叫好,如果任曦老老实实的喝下去,他还是得喝趴下。

最重要的是,他今天还得回家,还有事情和老妈陈晓珍说。于是,任曦很可耻的让妹妹任馨挡驾,不管罗志刚怎么挑衅,他就是厚着脸赖皮。

任馨的酒量是天生的,喝白酒董立都不是她的对手,喝起啤酒来那完全就是在喝水,只要肚子装得下,绝对没有醉的可能,最起码任曦从来没见她醉过。

罗志刚开始的时候还挺为任馨担心的,一直在说任曦实在是太无耻,太没有男人风度,甚至说今天早上对他的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只是,到了后来,等任馨在喝完不下三十杯啤酒仍旧面不改色时,罗志刚才算是知道任曦为什么这么做,然后,这厮看着任馨的眼神更加的明亮,直说任馨真是酒中红颜,可亲可佩。

在任馨挡住了大部分男生的敬酒时,任曦在和董立聊天。记忆中,董立并不是读京大附中,而是读的一河之隔的宁东市二中,一所市重点,但比京大附中还是有段很远的距离的。

后来,董立高考的时候也考的不好,才和同样学习成绩不是很出色的任曦读了邻省的一所二流大学。

任曦问的很委婉:“董立,你现在的学习成绩很牛啊,我可是找了关系才进的附中呢”

董立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此时也喝了不少,倒是没有多想,笑嘻嘻的答道:“是啊,我小的时候也觉得我笨,可是读初中的时候,好像突然开了窍似的,学习成绩突然直接就好了很多。”说到这,又突然悻悻然的说道:“可是,我中考的时候还是差了两分,本来是打算读二中的,可是咱爸说既然我自己出息了,他也要支持我,让我更有出息,便花了二万块进了这个地方。”

董立的家境一直不错,这得益于他的父亲是个开文具店,并兼营零食小卖部的商人,后来,还在他们家附近开了个小超市,生意一直很红火,倒也有几个钱。

不过,在这个年代花了两万块,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难怪董立到现在还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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