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遗嘱(1/2)
死者为大在为邱老办理丧事这几天,不管是吴放歌和珍珍都没有提不该提的事儿,只是一门心思的帮着处理丧事
起灵那天一大早,又来了一位客人,此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材消瘦,衣着简朴,可走进了一看,那衣服都是手工的牌子,表面看着朴素,其实价格不菲看他的年纪,应该是代替父辈前来祭奠的吴放歌恰好手上腾不开,就对珍珍说:“你去……”原本想说你去接待一下,回头时却发现珍珍早就不见了影子,只得亲自上前接待,那人和他握了手,然后口齿清晰地说:“你就是吴放歌我是葛学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你的情敌”
吴放歌和他友好地握了手,说:“久仰了,葛公子”
葛学光说:“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死者为大,我先去为邱叔叔上柱香”
吴放歌也陪着他去了
上完了香,葛学光又说:“刚才我好想看见珍珍也在,难道是我看错了”
吴放歌说:“你没看错,她这几天也在这里帮忙,可您一来,他就不见了”
葛学光想笑,可是这种场合却是不方便笑的,只得忍了,然后说:“这个珍珍,每回见了我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算啦,我这就准备回去了咱们看什么时候方便,找个时间谈谈”
吴放歌说:“好啊,等办完了邱老的丧事再联系”说着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友好告别
葛学光走了好一阵子,珍珍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悄声无息地溜到吴放歌旁边问:“他走了”
吴放歌答:“走了”
珍珍可能想缓和一下气氛,就说:“我看你和他谈的很投机,说啥呢不会是把我卖了”
吴放歌说:“当然说的不是这事儿”
珍珍舒了一口气:“不是就好啊”
熟料吴放歌接着补充说:“不过要是价格公道,我会考虑的”
珍珍顿时气结
好容易办完了丧事,吴放歌和珍珍就要回金乌了,却被邱老的律师留住说:“不行,邱老还有遗嘱没宣布呢,这里头还有你呢”
吴放歌觉得有些诧异,因为老爷子一辈子廉洁奉公,虽说工资不少,可是一来不善于理财,二来出手又大方,什么老战友的遗孤啊,希望工程啊啥的,常常甩手就出去了,若不是郑雪雯嫁了他,家里都趁不下几样像样的家具所以说老爷子基本上是身无长物啊,那遗嘱里能有些什么可是既然人家这么说了,还真不方便就这么甩手走了,就算是对老爷子的最后一点尊重,于是吴放歌就让珍珍先回去,自己再留两天珍珍虽然不愿意,但也答应了
其实吴放歌留下还有个原因那就是郑雪雯
郑雪雯嫁了这么一场,其实也算是为自己攒了不少人脉关系,不过从葬礼的表现上看,她也算是对老头动了真情了,弄好多老爷子都羡慕不已至于物质上的东西,她还真没图着什么,就算是现在住的房子,其实也是部队配给的住宅,现在邱老死了,郑雪雯也就没有了住这房子权利只是部队挺有人情味儿的,只是告知了一下,并没有明说什么时候要来收房
郑雪雯也真硬气,就在离单位不远的地方先借了一套房子,葬礼一结束就张罗着搬家,吴放歌看在眼里,总不能不搭把手所以他先用两天时间帮郑雪雯搬完了家,这才和她一起去律师事务所看遗嘱,结果遗嘱一宣布,吴放歌又小小的震惊了一下原来老爷子虽然身无长物,却写了一本书但因为这本书太过真实,而且牵涉了很多历史上的东西,所以直到现在都只是在内部发行,不过根据风向,很快就要解禁,一旦解禁,必然大卖所以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邱老在遗嘱中认为,虽然书的署名权只是他一人,但是在写书的过程中,郑雪雯和吴放歌都起了主要作用,所以受益应该由三人平分另外老爷子自己那一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郑雪雯就拥有这一份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一半由郑雪雯和吴放歌共同继承这么一算,郑雪雯的份额要大些,一共是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三,吴放歌获得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一吴放歌自学过法律,因此还算的明白,郑雪雯虽然聪明,却新近遭受了丧夫之痛,还没有缓过来,所以半天也没算明白不过也没关系,因为书还没解禁,能赚多少还不知道呢
可是郑雪雯算是钻到这里头去了,脑袋整个儿昏沉沉的,就死乞白赖地问那律师到底是多少钱律师哪里说的清楚呢,书都还没卖出去呢最后还是吴放歌给解释说:“咱们就打比这书一共能卖三万块……”
郑雪雯赶紧说:“不止不止,老爷子那么辛苦,肯定不止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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