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2)
弗格森掀开盖子,看到里面的东西后,他感到困惑极了,不知道是该笑出声来还是该羞愧地钻到床底下。
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三摞小册子,总共有六七十本,全是装订好的,每本都是四十八页,朴素的白色封面上印着下面几个粗体黑字:
灵魂的伴侣
文/阿奇·弗格森
弗格森拿起一个小册子翻了几页,惊讶地发现他那个故事正在以十一磅大小的文字与他面面相觑,他母亲说:他本想给你个惊喜,但印刷的地方把事儿搞砸了,拼错了标题 [3] ,你父亲很难受,觉得自己太愚蠢了,竟然没有事先检查一下,确保一切没差错,所以他实在不好意思告诉你。
他应该告诉我的,弗格森说,声音低到他母亲快听不清。谁会在乎一个标题?
他很为你骄傲,阿奇,他母亲说。他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怎么说罢了。他这个人,从来都没学会怎么说话。
有一件事,弗格森当时并不知道,后来也一直不知道,直到又过了七年母亲跟他说起,那就是在过去的十八个月里她和丹·施奈德曼一直在偷情。每周两三个晚上的桥牌局,其实只有一个晚上是在打牌,丹的那些扑克之夜和保龄球之夜,也没用在打扑克或者保龄球上,弗格森父母的婚姻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仅仅是一场关系冷淡、毫无激情的逢场作戏,而是已经死掉了,比停在县太平间里的死尸死得还要绝对,他们之所以还继续貌合神离待在一起,仅仅是因为在世界的那个角落,离婚仍被认为是丢人现眼的事情,他们想保护儿子,不想让他蒙受来自一个所谓破碎家庭的羞辱,因为在很多方面,这要比是挨家挨户卖真空吸尘器的推销员或者贪污犯的儿子还丢人。离婚是电影明星或者住着纽约的豪宅、去法国南部度假的有钱人才会干的事情,但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的新泽西城郊,婚姻不美满的夫妻就应该忍着,这也正是弗格森父母的打算,等到儿子高中毕业,永远离开枫林镇,他们再各奔东西,而且最好是奔到两个不同的镇子上,每个都离枫林镇越远越好。与此同时,他父亲晚上已经开始睡在客房,原因据说是他的呼噜声太大,吵得弗格森的母亲睡不着觉,而弗格森一次都没怀疑过他父母有可能没说实话。
弗格森的父亲是唯一知道露丝和丹·施奈德曼有染的人,弗格森的母亲也是唯一知道斯坦利近来跟利文斯顿一个叫埃塞尔·布卢门撒尔的寡妇好上了的人。大人们这种瞎搞厮混的轻率和鲁莽程度,并不亚于十五岁的孩子们,但他们做起来很隐蔽,也很谨慎,所以无论是别的地方还是枫林镇的人,一点儿都没觉察到。丽兹·施奈德曼不知道,吉姆或艾米不知道,弗格森的外婆外公不知道,米尔德里德姨妈或唐姨夫不知道,弗格森自己也不知道——虽然那天晚饭后他母亲说的那句话,丹告诉我的 ,把门推开了一两寸的缝儿,但还没有宽到能让他看清楚门后的房间里有什么,因为里面依旧很阴暗,而他不知道该朝哪边去找灯的开关。
他父母不是那种满腔怨愤之人,既不痛恨对方,也没有希望对方不好。他们只是实在不想继续过下去了,眼下他们假装一切照旧,也就是尽量能过一天是一天。十八年的婚姻已经被碾成了一撮灰,比一根掐灭的香烟留下的烟灰重不了多少的粉末残渣,不过有一样依旧未变,那就是在儿子的幸福上,两人始终同心同德,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露丝才想方设法要弥合斯坦利和阿奇之间生出的嫌隙,毕竟,斯坦利虽说算不上是个称职的父亲,可也没有阿奇描绘的那么不堪,好像他是个恶人,在他们的小家庭瓦解很久以后,斯坦利依旧会是阿奇的父亲,要是阿奇在以后的人生中一直对他耿耿于怀,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好在还有这些搞砸的小册子。当然,想以此来讨好儿子的尝试是挺可悲的,他几乎一点儿都不了解这个儿子,而且出错之后,斯坦利为什么那么被动(为什么不能回去找印刷的人,让他们重做一下?),但有总比没有好,至少这些册子能证明些东西,在以后的年月里每当阿奇想起他父亲,肯定得把这些小册子考虑进去。
说起来,似乎早在1941年,露丝刚到老施奈德曼那家位于西27街上的照相馆工作不久,丹尼尔·施奈德曼便爱上了她,只是她当时已经和戴维·拉斯金订了婚,可到第二年8月,拉斯金在本宁堡牺牲时,施奈德曼又已经和伊丽莎白·迈克尔斯订了婚,而且他自己也马上要去参军了。多年之后,他向露丝坦白说,要是当时他觉得自己有机会和她一起,哪怕再渺茫,他都会解除之前的婚约,但是露丝那会儿还在哀悼亡人,躲在一座麻木与绝望的黑屋里与世隔绝,甚至不确定自己还想不想继续活下去,哪会有心思跟人交往,既然她没兴趣和别的男人约会或者爱上谁,更别说是他这样一个马上就要跟别人结婚的人,所以,什么都没发生,也就是说,丹娶了丽兹,露丝嫁给了斯坦利,而露丝从来不知道丹在心中暗暗幻想她嫁给的人是他。
弗格森只是得知了有外遇这么一回事,但具体细节并不清楚——怎么开始的,他们在一起的那些晚上在哪儿私会,他们对将来有或者没有什么打算——他只知道这事儿开始于肯尼迪正式就职两天之后,而且他母亲做得问心无愧,因为她和他父亲的婚姻那会儿已经结束了,早在六个月前双方就已经做出决定,解除了他们在1944年所作的婚誓,所以除了最后走一下离婚的过场,以及该怎么跟阿奇解释斯坦利单独睡一张床之外,已经没什么要讨论的了。不过,丹的处境就棘手多了,因为他和丽兹还没最后摊牌,仍然是法定夫妻,而且他担心,也一直会这么继续下去,因为经过二十年坎坷、焦灼但并非完全不幸的婚姻生活,他没有勇气抛下她一走了之,而且和弗格森的母亲不一样的是,吉姆和艾米的父亲对于他的不忠行为感到羞愧难当。接着是更多的羞愧,现在两个人都深感内疚,丽兹的癌症带来的那种腐蚀般的攫人心肺的愧疚,他们曾经无数次幻想丹和丽兹不在一起之后,他们在一起会多么幸福,可现在诸神要把丽兹从故事里删掉了,这件他们原本梦寐以求但从未有胆量说出来的好事,竟然变成了一件坏到不能再坏的坏事,一件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出来的噩耗,他们怎么能不觉得,是他们的念头把这个行将就木的倒霉女人推向了她的坟墓呢?
十五岁的弗格森当时知道的只有一件事——施奈德曼太太快要死了——所以当星期天深夜,也就是他母亲预先跟他讲了施奈德曼家的孩子们要遭遇的大不幸三天之后,艾米打来电话时,弗格森已经准备好了面对艾米的眼泪,也多少能挤出几句算是中肯的话,回应了她在电话上告诉他的事:星期六和星期天她去医院看了她母亲,她躺在病床上,打着吗啡的点滴,惊恐不安,神情恍惚,刚开始很疼,后来不怎么痛了,接着又疼了起来,然后慢慢地昏睡了过去,不省人事,她的脸是那样瘦削苍白,好像已经不是她自己了,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而她衰竭、耗尽的内脏正在一点点地把她拖死,她父亲为什么要在这种事上说谎,她埋怨道,为什么要用去芝加哥看里尔外婆这种白痴故事骗她和吉姆,他这么做真是太可恶了,她自己也很可恶,还想着买支黑色口红 来气她母亲,可那会儿她母亲正在往医院送呢,她真是悔不当初,对太多的事都悔恨不已,弗格森尽力想办法让她冷静下来,说她父亲那么做,等吉姆从大学回到家以后再把消息一起告诉他们,是对的,还有别忘了,他,弗格森,会一直陪在她身边,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她需要一个肩膀靠在上面哭一场,他希望她首先想到的是他的肩膀。
施奈德曼太太又坚持了四个星期,6月底,恰在学年就要结束时,弗格森参加了过去十一个月里的第二个葬礼,不像阿提·弗德曼的丧礼那么隆重,但要更肃穆一些,没有一阵阵无法自已的嚎哭和抽泣,这次更多是沉默与震惊,无可奈何地送走一个在她四十二岁生日早上去世的女人,弗格森听着普林茨拉比吟诵着惯常的祷词,说着惯常的话,一边四下张望着,发现只有几个不是施奈德曼家亲戚的人眼里泪光闪闪,他母亲是其中一个,在追悼会上从头哭到尾,但就连吉姆都没哭,只是低着头坐在那里握着艾米的手,仪式结束后,在开车去墓地之前的短暂休息期间,他动容地看到他泪眼婆娑的母亲走过去,和同样泪眼婆娑的丹·施奈德曼紧紧拥抱了好久,一点都没意识到那个拥抱的深意,或者为什么他们要抱那么久,然后,他也抱住了泪流不止、眼睛红肿的艾米,在过去一个月里她已经在他肩膀上哭了无数次,因为他很是替她难过,因为把她抱在怀里那种感觉很美好,所以弗格森决定,他必须应该而且一定要迅速爱上她。她的情况现在是那么不稳定,需要从他身上得到的东西已经不只是友谊,不只是他们在过去那些年里磨合出来的那种阿奇和艾米的旧常规,但弗格森再也没找到机会告诉她自己突然转变的心意,因为那将是接下来两个月里他最后一次见到艾米。她母亲的葬礼过后,她父亲准许她不用去上那学期的最后四天课,第五天——他们班从枫林镇初中毕业的日子——施奈德曼一家三口动身前往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开始了为期一个暑假的旅行,弗格森的母亲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对于像他们这样遭受了变故的一家人来说,这是再好不过的良药了。
弗格森毕业的那天上午他父亲还有工作,来参加典礼的只有他母亲一个人。结束后,他们开车去了南奥兰治村,在葛朗宁餐厅吃了顿午饭——在蓝谷乡村俱乐部毁掉最早的星期天惯例之前那些年,他们曾在这里吃过无数个美味的汉堡——在后面找到一张桌子坐下来的几分钟里,他们讨论了弗格森的暑期计划,其中包括去他父亲在利文斯顿的专卖店打工(一份拿最低工资的打杂职位,工作内容有拖地,拿着清洁剂擦销售展厅里的电视屏幕,清洗冰箱和其他展示的电器,跟送货工乔·宾利装空调),参加枫林镇——南奥兰治曙光联合会每周两场的户外篮球赛,还有在他的写字台旁尽可能多坐些小时:他又有几个新故事的构思,希望能在新学期开始前完成它们。不用说,还有看书,这是当然,几十本他想看的书,然后,只要时间还有剩余,他就写信给艾米,尽可能多写几封,并且祈祷她会正好在他把信寄去的那个地址。
他母亲听着,他母亲点着头,他母亲若有所思地淡淡笑了一下,然后,在弗格森还没想到接下来要说什么之前,她打断了他,说道:你父亲和我要分开了,阿奇。
弗格森想验证一下自己没有听错,便把那几个字对她重复了一遍:分开了。是指离婚 那种?
是啊。就是再见了,有缘与你相识很好 那种。
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
好久好久以前了。我们原本打算等到你高中毕业,上了大学或者去了什么别的地方再告诉你,但三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这么等着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前提是你同意。
我?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别人会说闲话的。别人会指指点点。我不想让你觉得不自在。
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关他们什么事。
所以呢?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了。叫我说的话,我很久没听到这么好的消息了。
你是认真的?
当然是认真的。不再有谎言,不用再假装。真相的时代由此开始!
时间一天天过去,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弗格森会一次又一次停下来,仔细观察身边的一切,然后告诉自己生活在一点点好起来。不光是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这意味着他写的任何东西都不必遭受鲍德温夫人的指指点点,还有他父母的婚姻解体之后,很多事情也随之解体了,没有了那些习以为常的老规矩,要知道从这天到那天会发生什么也变得越来越难。弗格森倒是很享受这种新的不稳定。事情或许变化不定,时不时就濒临彻底混乱的边缘,但至少它们不无聊。
眼下,他和他母亲还会继续住在枫林镇的大房子里。他父亲在利文斯顿租了一个小房子,离他的女朋友埃塞尔·布卢门撒尔的家不太远,只是这个女朋友此时还是个秘密,弗格森并不知道,不过,长远的打算是在离婚生效后的几个月内把大房子卖掉,他父母各自搬到别处去住。不用说,弗格森会跟他母亲一起生活。他要想见他父亲的话,随时都可以去,但如果事实证明他不想见他父亲,那他父亲有权每个月和他吃两次晚饭。这是最低次数,上不封顶。如此安排似乎还算公平,所以他们都握手表示了同意。
他父亲当时每月会给他母亲开一张支票,支付所谓的杂项和必要的生活开支 ,他们俩各自请了律师,但本应在几周之内了结 的和平分手,却因为一些不太和平的争论,比如赡养费的支付,共同财产的分割,出售房子的最后期限,拖了好几个月才完。在弗格森看来,似乎是他父亲在故意从中作梗,好像他在下意识地竭力抗拒离婚,虽然弗格森很替母亲恼火(她想尽快了结),但在他父母最初纠缠不休的那些日子里,父亲的推三阻四却让他感到宽慰,这似乎表明,虽然在那么多年里他儿子并没有感受到,但这位利润先知原来也有正常人的情感能力,且不论是因为斯坦利·弗格森依然忠贞不渝地爱着这位他在将近二十年前娶过来的女人(感情原因),还是因为在其他人的眼中,离婚这种丑事意味着失败和耻辱(社会原因),或者仅仅是因为他不想眼睁睁看着弗格森的母亲轻而易举地卷走卖大房子得来的一半钱(财务原因),这些都不如他感觉到了什么 这个事实重要,尽管他父亲最终让了一步,在弗格森母亲表示愿意放弃她享有的那份房产份额后,于12月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这并不意味着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钱,因为弗格森隐隐感觉到,情感和社会原因才是冲突的真正因素,在钱的问题上拒绝妥协,仅仅是为挽回一点儿面子罢了。
用那笔钱来阻挠谈判的行为,还是让弗格森觉得罪不可赦。他父母共同持有的最大资产就是那所房子,虽然弗格森一直痛恨这所为了摆谱买来的都铎式豪宅,当初根本就不想搬进去,可现在弗格森的父亲从他即将分手的妻子手中夺走了这笔最值钱的资产中属于她的那部分收益,等于把弗格森的母亲打成了贫民,让她根本不可能有钱买一所自己的新房子,也就等于在逼着她和他自己的儿子 过那种捉襟见肘的日子,在铁道附近什么地方找个便宜的小公寓凑合住。他是在惩罚她不再爱他了,所以才拿着他的要求百般刁难,而弗格森的母亲竟然不顾经济方面遭受的巨大损失,同意如此刻薄的条款,更加证明了她有多么迫不及待地想逃离这段婚姻。如果说最终协议的措辞中还有什么希望的话,那就是直到离婚生效两年之后,房子才可以拿去出售,差不多够弗格森读完高中三年了,但这又如何,脚底——灵魂事件以来弗格森一直试着给他父亲机会,在利文斯敦的商店打工的整个漫长又无聊的暑假期间,尽力友好、礼貌地对待他,现在弗格森转而与他父亲反目,他心中涌动着某种接近仇恨的东西,他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的人生里,再不会从他父亲那里接受半毛钱,不要零花钱,不要衣服或者二手车,不要大学学费,以后什么都不要,即便他长大成人之后,一本书都没能出版,沦落为酒鬼,住在包厘街上最低贱的片区,他也不会松开紧攥的拳头,让他父亲把一块五十分的硬币塞进他手里,而当他父亲最终离开这个世界,弗格森继承了八千万美元的遗产以及四百七十三家电器商店的所有权,他还会关掉所有的门店,把钱平分给那些他在贫民区的街边过着被遗忘之人的日子时结识的流浪汉。
但说到底,生活是在一点一点变好,而且他父亲在7月2号从家里搬出去后,弗格森很钦佩他母亲很快就适应了他们的新环境。突然间一切都不一样了,每个月有限的生活费迫使她放弃了大部分物质享受和嫁给一个有钱人带来的所有奢侈:安吉·布莱的服务是一件(这曾为她免去做饭、收拾屋子这类劳累的家务),蓝谷乡村俱乐部是另一件(目前的情况下没法再去,因而高尔夫球的乐趣也戛然而止了),但其中影响最大的还是在衣服和鞋子上随意的花销,每周两次的美发,美甲和按摩,一时兴起买下但很少再戴的手链和项链,这些都是她在过去十年里过的那种所谓好日子的标志,现在她都毫无怨言地放弃了——至少在弗格森看来如此。离婚前分居的第一个暑假,她在后院打理花园,收拾屋子,在厨房做菜,在厨房大显身手,让儿子下班回来后就能吃上丰盛又美味的晚餐,弗格森每天在他父亲的商店上班,大部分时间在想他母亲那晚又会做什么好吃的。她很少出门,除了她母亲外,也不怎么和其他人打电话,但那年夏天她的朋友南希·所罗门来过很多次,这位她母亲儿时的忠诚伙伴,让弗格森想起情景喜剧里那种隔壁邻居,同为家庭主妇,但长相怪异,而且总是有时间过来喝杯咖啡或者长谈一番,而弗格森上楼去看书或者写他的新故事或者又给艾米写信时,没有什么能比听到两个女人在楼下的厨房哈哈大笑更让他开心的事了。他母亲又开始笑了。她眼睛下面的黑圆圈在渐渐消失,一点一点地开始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也或许是新的神采,毕竟,过去的她很早以前就已消失不见,弗格森一点儿都记不起她的老样子了。
8月底时,丹·施奈德曼和他的孩子们从欧洲归来。在他们走后的六十二天里,弗格森给艾米写了十四封信,其中有一半准时无误地投到了她的手上,另一半则无人认领,继续懒洋洋地待在意大利和法国各处的美国运通营业厅里。他没敢在那些信里谈情说爱,因为直截了当地问她,问这种她没法当面回答的问题,会显得他很冒昧也很不公平,但信里全是各种深情的宣言,有时候还非常激昂,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她自己有多想念她,多想再次见到她,以及他生活的那个小世界里没了她之后,变成了一个非常空虚的地方。至于艾米那边,她寄出的五封信和十一张风景明信片,全都安全送到了新泽西,虽然从伦敦、巴黎、佛罗伦萨和罗马寄来的明信片都很简短(而且满是感叹号!!),但信就长很多了,大部分谈的都是她在如何慢慢接受她母亲的离世,而且似乎每天,有时甚至是每小时,都不太一样,有时候还能忍受,有时候就痛苦不已,还有奇怪的是,有些时候相当不错,她根本不会想起这件事,但每当她想起她母亲,很难不感到内疚,她写道,这是最难接受的部分,那种无尽的内疚感,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她自己知道,生活里没有她母亲之后,她会更开心,但承认这种感受,就等于可怕地承认了她自己是个坏透了的人 。弗格森回复这封令人揪心、充满了自我憎恨的信时,进一步分享了他父母分居和即将离婚的消息,告诉她说,他不仅很高兴这事要发生了,而且知道以后再也不用和他父亲在同一屋檐下多过一晚,他还很兴奋,可他丝毫都不觉得内疚。我们感受到什么就是什么 ,他写道,我们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受。或许行动可以,是,但感受不行。你从来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母亲的事。有时候你会和她吵架,但你还是个好女儿,一定不要为你现在的感受而折磨自己。你是无辜的,艾米,你根本无权为你没做过的事感到内疚 。
那年夏天写给她的信有一半都丢了,但这几句话恰巧就在那几封她最终收到的信里——她当时人在伦敦,第二天就要和父亲、哥哥飞回纽约了。
回来的第二天,施奈德曼一家三口过来吃了顿晚饭。除了这顿饭,在弗格森读高中的第一年里,他母亲还会为他们做很多次晚饭,每周两顿、三顿,甚至是四顿,而且吉姆回学校之后,基本上来吃饭的就是丹和艾米,但因为弗格森仍然不知道他母亲和艾米的父亲之间有什么别的关系,只以为他们还是当年春天那个丹告诉我的 时代的好朋友,这些邀请则是出于好心和善意,向一个仍在哀悼的家庭施以援手,毕竟丽兹没了之后,无人再来操持家务,父亲和女儿仍然悲伤过度,没有心思自己去买菜做饭,家里也乱七八糟,床不铺碗不洗的,但除了这种慷慨之外,弗格森意识到个人动机也不是没有,因为他母亲现在是一个人,从暑假开始之后就一直如此,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尚未可知,而她的生活就这么悬着,她凭什么不欢迎讨人喜欢的丹·施奈德曼和他女儿艾米的陪伴,他们给那个家里带来了多少欢声笑语和情意,而且很显然,在这种过渡时期,一家刚办完葬礼仍旧悲伤不已,另一家则马上就要离婚了,这些晚饭对他们很有好处,尤其是弗格森自己,在他看来,坐在厨房餐桌旁吃的这些饭成了迄今最有力的论据之一,进一步支持了他那个生活确实在一点点好起来的理论。
当然,好起来并不就意味着好,很可能离好还有相当的距离。只是说事情不像以前那么糟了,他的人生总体上有了改善,但考虑到8月末同施奈德曼一家吃第一顿饭时发生的事,事情的改善程度依然不尽如人意。他已经有两个月没和艾米在一起了,她脸的轮廓越来越让他感到不熟悉,他们五个人对着他母亲的炖牛肉大快朵颐时,他坐在桌对面一边端详她一边意识到,艾米的眼睛之所以美,和她的眼皮有关系,她眼皮上的褶子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正因为此她的眼睛才看起来既酸楚又无邪,这样的组合他从来没在任何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即使她自己年老之后,这双年轻的眼睛还会继续年轻下去,这就是为什么他会爱上她,他猜测到,顿悟的时刻发生在她母亲的葬礼上,他看到这双眼睛里涌出的泪水,被这双哭泣的双眼感动得无以复加,已经不能再把她当作只是朋友罢了 ,突然间,他对她的感觉就成了爱,深爱的爱,超越了一切爱的其他形式,所以他也渴望她能像这样来爱他。吃完甜点后他带着她去了后院,想两个人单独说会儿话,其他三个人则仍然坐在桌旁闲聊。那是个新泽西典型的闷热、潮湿的夏末夜晚,黏稠的空气中有无数只萤火虫在闪烁飞舞,小时候他和艾米会在夏天的夜晚抓萤火虫,把它们放在透明的玻璃罐子里,抱着这些发光的圣坛走来走去,现在,他们走在同一个后院,聊着艾米的欧洲之旅、弗格森父母婚姻的终结和七八月时他们互相写的信。弗格森问她有没有收到最后一封,就是十天前他寄到伦敦的那封,她说收到了之后他又继续问她明不明白他一直在努力告诉她的话。明白吧,艾米说,但我不确定有什么用,或许以后什么时候才会有用吧,但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感受那些话,我得好好思考一段时间才行,阿奇,因为我现在仍然止不住地感觉我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
这时弗格森用右胳膊挽住她的肩膀,说:我爱你,艾米。你知道的,对不对?
嗯,阿奇,我知道。我也爱你。
弗格森停下脚步,转身面向她,然后左胳膊也挽住了她。他一边抱着她的身体往自己身上靠,一边说:我说的是真正的爱,施奈德曼,毫无保留、永远不死的爱,自古以来最大的爱。
艾米笑了。过了一会儿,她也抱住了她,当她裸露在外的长胳膊碰到弗格森裸露在外的胳膊,他的双腿开始有点儿软了。
这几个月我也一直在想这件事,她说,我们该不该试一试。我们是不是命中注定该爱上对方。我很动心,阿奇,但我也很担心。如果我们试了但没成功,很可能就没法做朋友,至少不可能是现在这样的朋友,世界上最好的那种朋友,就像姐姐和弟弟一样亲,我一直都这么想,觉得我们就像姐弟,每次我试着去想亲你的样子,都觉得好像在乱伦,好像做错了什么,好像我知道我一定会后悔,可我不想失去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要是不能当你的姐姐,我一定会难受死的,而且说实话,为了黑灯瞎火地亲几下而失去我们现在共同拥有的这一切美好,真的值得吗?
听到她这么说,弗格森一下子有些崩溃,他松开抱着她的双臂,向后退了两步。姐姐和弟弟,他语气中的愤怒越积越多,胡说些什么!
但这不是胡说,那晚的第一顿晚饭之后,过了十一个月又四天,艾米的母亲和弗格森的父亲结婚了,两个朋友正式成了姐姐和弟弟,尽管称呼里还多了一个继 字,但从此之后他们成了一家人,各自睡在他们这个新家二楼同一条走廊上两间相邻的卧室里,一直到高中毕业。
注释:
[1] 茄子的英文是eggpnt,鸡蛋是egg。
[2] 鲍勃和史密斯是非常普通的名字和姓氏,常被人用在一起做假名,在此处有点儿汉语中张三、李四的意思。
[3] 弗格森的故事原本叫le ates,但其中的le(脚底)在这里被误拼为了ul(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