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夜(2/2)
马革儿:
黄侦探发来传真,他又在新疆,山东,西安,四川找到十六个受害者。笔录完备,有的是网友,有的是卖淫女,有的是老同学,其中有五人丧失了生育能力,有人高烧之后左耳失聪。作案者今晚刚刚开口说话,晚些时候黄侦探会通过内应把口供的大意发给我。我这个小说的核心部分就有了。我想喝一杯。
我看了一眼手机的右上角,现在是一点十分。
我说:
一杯红酒。
她说:
成交,你们在哪里?
我说:
一个bar,很安静,快打烊了。
她说:
你们聊什么?
我说:
没什么共同语言,都是过去的事儿。有一次班级联赛,他进了一个乌龙球,哭了一下午,类似于这种事儿。
她发了一个拥抱的表情,和尚一样的小人,两颗睾丸一样的绿胳膊。
岳小旗到草丛里尿了一泼尿,我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小半杯,一口喝下,又给自己倒了半杯拿在手里。我在脑子盘算着一件事情,如果这一瓶喝完了,附近还有哪里能买到酒。
他把自己抖擞了一下,走回来,用手指了一下说,那边有人踢球。我说,是,半身不遂。他说,也许颠颠球会好一点。经我回忆,我媳妇这个病因还是跟我有关。我说,为什么跟你有关?他说,有一次睡觉,我在她身边打手枪被她发现了。我想了一想说,不懂。他说,我也不是故意的,闲着没事儿,有时候一晚上打三次,实在是闲的。我说,自力更生不求人,饿死也不吃美国粮,是这意思吗?他说,哥,我给我太太包了一层塑料布。我说,为啥?他说,她很爱干净,冰箱里的东西她都用保鲜膜包上。我带她去看过医生,医生说她什么毛病没有,比我还健康。她知道自己出了毛病,想方设法不让自己睡觉,但是人总要睡觉,我也得睡觉,我有两个孩子得养,白天得工作。我说,你想没想过把她锁起来?我是说睡觉的时候。他点头说,当然,结果她弄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弄第二只的时候被我发现了。后来我想明白了,我也不开工了,晚上陪她溜达,有一天她走累了,可能也就停下来了,过去没转过这个弯,损失一只眼珠子。
一只流浪猫大摇大摆从我们面前走过,姿态优美,顾盼生情。丫找伴儿呢,岳小旗说,他把烟头一弹,火花飞溅,猫灵巧地躲过,颠着小碎步沿着湖边跑了。那个颠球的人在休息,蹲坐在地上喝水,一条腿平伸出去,用胳膊压着。
她最远只到过回龙观,岳小旗说,她夜里出门的时候谁也不认识,也不认识我,就是唱着歌一蹦一跳往前走。我说,什么歌?他说,儿歌。我觉得她也许是想家了,带她回过一次长春。她妈去世了,她爸和一个女的搭伙,看见她少了一只眼睛吓得不行。俩人没话,她很麻木,没什么触景生情,但是她一直偷偷给她爸钱花,我知道,假装不知道。我给她爸说,你给她唱一支儿歌,她爸觉得我有病,那次我把她爸打了一顿,回来了。他伸手把我的酒倒给自己一点说,夜里的时候她看着小,总是笑,这几年她不工作,在家带孩子,把两个孩子都带得很好,我儿子能背一百多首唐诗,你知道吧。我不置可否。她比我认识她时胖了三十斤,屁股那么老大,有几次她洗完澡出来,我看着她穿着三角裤衩,像一口锅一样。有一次我喝多了,她晚上出去的时候把我女儿背上了,我找到她们的时候,她们俩正在马路中间藏猫猫。我把女儿叫到身边抱住,她说,她是你们家的?能再陪我玩一会吗?我们约定不能再藏在车底。那一天我下定了决心,不能让她活了。我说,你也许可以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或者疗养院,现在说这个都没用了。他说,让她再弄瞎自己的一只眼睛,或者咬断自己的舌头,或者晚上被几个精神病强奸?或者白天清醒的时候因为想孩子而发疯?哥,弟弟我没什么能耐,可能是我让她憋屈了,但是我能送她一程。他站起来,把手里的空杯子扔到半空,抬脚一踢,把杯子踢到了球场的铁丝网上。关于这件事,我女儿郑重地找我谈过一次。他做了几个高抬腿。她妈犯病时她五岁半,现在她七岁了。她跟我说,她想让妈妈消失。我说,你女儿?他说,是,她说她确认了妈妈已经不是原来的妈妈了,那就让她消失,换一个妈妈,反正陌生的妈妈都是一样的。我说,你问了你儿子的意见吗?他说,他愿意一直照顾她,把新的玩具给她玩,把她走烂的双脚贴上创可贴,但是二比一,他是少数派。
我看了一眼手机,发现马革儿在二十分钟前给我发了两条微信。
我做了几个假设,一是这个男人得了绝症,单身,妻子弃他而去,也许是睡了他的同事,他便觉得天下的女人都是娼妓。这种想法有点好莱坞,但是有时候现实生活会模仿艺术。另一个可能是,他极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妻子死了,他们两人没有子嗣,他便觉得他妻子这样好的人落得如此下场,其他女人更不配有孩子。不知你意下为何?
一定不只一杯红酒。每当马革儿喝多之后,她的脸颊会居中泛起一片红,如同《西游记》里兔子精围脸的纱巾,跟我说话也会客气起来,变得就事论事,似乎天下的事情都没有她现在要讲的道理重要。
第二条微信是五分钟后发来的。
黄侦探得到了第一份口供,此人结婚多年,有两个孩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上海,太太是一位放射科大夫,在世。无劣迹,两人经常晚间散步,周末去郊外骑行,他做饭,而且做得很好,杭帮菜。提审时他细讲了自己几道拿手菜的做法,之后再不开口。我决定以此作为小说的开头,他应该脱发,这是我的想象,需向黄侦探求证。小说宜做多线叙事,全知视角,铺向案犯和受害人,在中部汇集,下半部进入侦破和受审。若你有想法,可抓紧向我建议,一旦动笔就进入创作者的独裁。你面前如果还有一杯酒,我建议你不要喝下,每次都是恰好多一杯,克制是人间美德,对艺术和人生都是如此。
酒是一滴不剩了,目前的情况,我提出再换个地方喝酒似乎不妥,酒精在我身上缓慢地起了作用,我感觉舒适和疲乏,觉得一切都荒谬无稽,一切也都可理解。酒精在岳小旗身上起的作用有限,他还像刚来的时候一样,带着微醺的和善和充沛的精力。我说,弟弟,现在怎么办?你找我来到底要干吗?他说,我就找一个信得过的人说说,然后和我一起把她埋了,万一有一天我死了,还有一个人知道她埋在哪。我说,你准备埋在哪?他说,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你觉得就埋在这个公园里行吗?就顺到这个湖里?我说,我以后还得来踢球呢,别埋这了。他说,那就远一点,埋在顺义或者通县,我就怕不一定什么时候要盖楼,再把她挖出来。我说,我有个疑问,人没了,总有人要报警,她的朋友家人,你怎么解释?他说,她的病派出所是知道的,我就说她走失了。我们小区的业主和物业正在对峙,要把物业炒掉,这段时间监控全瘫痪了。我说,所以你选择这段时间动手。他说,我就是试了一试,没想到一击就中了,就好像当年要孩子一样。我说,你是一辆什么车?他说,斯巴鲁。我说,好,我去撒泡尿,回来我们一起找地方。你知道吗,你找我算是找对了人,东北人,兄弟一句话,十年生死两茫茫,懂吗?他说,哥,你慢点。我说,到时你别上手,留下指纹,让我来,谁能想到是我呢?你丫还真是聪明人,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就把我认出来了。实话说,这么多年我跟我原来那帮兄弟远了,我一直在等着这么一个机会,为谁出点力,你是真体谅我,真了解我,别动,容我撒泡尿。说完我走到草丛里面撒尿,气温大概降到了二十四小时里最低的时候,尿液零零散散撒到杂草上,好像短暂融化的雪水。二十年前我跟一帮人在街上胡混,经常闹到这么晚,有时候路上走过一女人,我们就过去护送她回家,边走边聊,送到胡同口,然后再回来坐在路肩上聊天。我不爱回家,我爸老跟我妈打架,动不动就把我妈打到医院去,我妈也有错,但是那又如何呢?我试过几次,打不过他,连他的脑袋都够不着,等我长大了,想废他的时候,他却自己病死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都是骗那些怂蛋的。尿完之后我猫着腰在草丛里找了一会,在一棵小树后面找到了那把匕首,我摘下围巾把刀刃包上,脱下鞋子用另一只手拿着,绕了个弯走出来。岳小旗背对着我,两只手肘放在膝盖上,好像在思索我刚才的话,我把刀柄对准他的后脑,脑子回想小时候给我妈捣蒜的姿势,伸手在自己的后脑摸了一摸,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浮出我和马革儿结婚时的誓言,具体内容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得当时我们二人都哭了,哭得没完没了,司仪没有防备,以至于后面的程序都弄错了。我把匕首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一下打下去,啪的一声,岳小旗向前倒下。我把他翻过来,他还有呼吸,估计晕不了多长时间,我检查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骨头没碎,我把他抱上长椅,脱下衣服给他盖上,从他的衣兜里掏出车钥匙,我想了一想,把喝空的酒瓶放在了他手里。
那个人又开始颠球了,左脚右脚,球完全不听使唤,好像抹了油一样一次一次从他的脚上滑开去。我穿上鞋打开铁门走进球场,那人扭头看了我一眼,我这回看清了,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耳朵上戴着红色的耳机,脸皮嫩白,眉毛好像修过。球滚到我脚边,我把球挑起来,颠了两下,虽然喝了酒,但是平衡还没有完全失去,颠了二十几个,我踩住球,蹲下来,用匕首把球扎漏了。我把死去的皮球扔给他,打开铁门走了出去。
找车用了一点时间,岳小旗把车停得比我想象的远,在一条巷子里。我犹豫了一下,没有打开后备箱,直接坐进了驾驶室,这时马革儿又来一条微信:
黄侦探发来消息,案犯在审讯的间歇服毒自杀,用他藏在假牙里的毒药。没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干了。他到底做了多少起案子,也没人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不知道几个女人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而自己并不知晓。他恨女人?他按照什么逻辑选择被害人?这些女人曾经犯过错?他的手头有一册上帝给他的账本,他以此追索?我的小说完蛋了,我的下体渗出血来,这不是比喻,是真的,我不怎么疼,你不用着急,只是一点鲜血而已,我觉得我的一条肋骨,正在化作一个生命,他无知无畏,要汇入浑浊的洪流里。敬一杯给他,等你回来。
我发动了汽车,向着家的方向驶去,油箱是满的,副驾驶有一个红色的儿童座椅。斯巴鲁的油门有点软,我努力把它踩到最底。到了小区门口我把车停下,大概只用了三分钟,我从车上下来,围着车走了一圈,终于我鼓起勇气打开后备箱。如果里面是空的,我把马革儿送到医院,回头就去找岳小旗。一个女人穿着粉红色的睡衣躺在里面,周身围着透明的塑料,只有头颅露在外面。她双手交叉在胸前,脸冲上,头发散开,没有化妆的脸看上去好像冬天的草原一样平静,一只眼睛上戴着白色的眼罩。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像接生婆一样把她从后备箱里抱起,虽然她挺胖,但是重量比我想象的轻。要把她抱到哪里去呢?我忽然搞不清楚为什么要把她抱出来,她的身体还有温热,胳膊松弛地耷拉下来。我自言自语说,你要去哪呢?这时她突然猛吸一口气,一团污物从嘴里咯出来,鼻孔里淌出两行鲜血。她睁开那只完好的眼睛看着我,说,真好啊。我说,什么?她说,真好啊,这个冬天。你啊,她用手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梁,你就是永远不知道我为了走到这里来,用了多久,我不后悔啊。说完,她用尽了全身力气发出了雷鸣般的啼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