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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岁的艾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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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故作严肃,板着脸读完第一章,她最后的那声“嗞”似乎吓到了某些观众。埃迪把这本书读了两遍,很爱第一章的结尾,但有的观众等了一会儿才开始鼓掌,因为他们不知道第一章已经结束。愚蠢的舞台助理张着大嘴盯着电视监控屏,好像打算给这一章加个后记,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好大一对奶”这种他最拿手的评论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艾伦·奥尔布赖特第一个鼓掌,比埃迪反应都快。作为露丝·科尔的编辑,他自然清楚“嗞”是第一章的最后一个字。随后而来的掌声十分热烈,持续的时间足以让露丝仔细研究一遍水杯底部仅存的那个冰块,冰块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她可以一口吞掉,不会觉得太凉。

朗读完后的问答环节令人失望。埃迪为露丝感到难过:表演性十足的朗读结束后,她必须忍受观众的无聊提问,这活动搞得简直是虎头蛇尾。整个问答环节中,艾伦·奥尔布赖特频频对露丝皱眉,似乎她有义务把问题的智商提高上去一样!她朗读的时候,艾伦老在观众席做鬼脸,把她气得不轻——好像他的作用就是在朗读过程中逗她笑!

第一个问题很有攻击性,结果给后面的问题设定了基调,陷入恶意问答的循环。

“你为什么老是重复已经写过的东西?”一个年轻男人问作者,“还是说,你是无意的?”

露丝估计他不到三十岁,观众席灯光不够亮,看不清他的表情——他坐在音乐厅的后排——但从他的语气判断,毫无疑问:他是在嘲笑她。

写过三本小说之后,露丝已经听惯了外界的指责,说她的人物在几本书中“循环”出现,而且这些人物总有一些“招牌式的怪癖”。我创造的人物的确有很大的局限性,露丝心想。但是,根据她的经验,指责作者重复的人,通常是因为他们最初就不喜欢某个特定的细节。毕竟——阅读文学作品亦是如此——如果你喜欢某样东西,肯定不会反感它重复出现。

“我想你指的是假阳具。”露丝对指责她的年轻人说。她的第二本小说中也出现了假阳具,但假阳具没在第一本书里露过头(可以这么说)——毫无疑问是个疏忽,露丝想。她说:“我知道,你们很多年轻人感受到了假阳具的威胁,但真的不用担心,你们是不会被假阳具彻底取代的。”她顿了顿,等观众笑完,随后补充道:“这根假阳具确实不是上一本的那一根,不属于同一类产品,我小说里的假阳具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大家都明白,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根假阳具。”

“你重复的可不只是假阳具。”年轻人说。

“没错,我知道——还有‘女性友谊的变质’‘失而复得’什么的。”露丝说,她意识到(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这些话来自埃迪·奥哈尔刚才的引言。后台的埃迪起初感到非常高兴,接着又怀疑露丝是在嘲笑他。

“坏男友。”执着的年轻人补充道。(这次说到了点子上!)

“《还是那家孤儿院》里面的男朋友是个不错的人。”露丝提醒这位反对她的读者。

“母亲永远不出现!”观众席上的一个老妇人喊道。

“父亲也没出现。”露丝反驳。

艾伦·奥尔布赖特双手扶额,他一直反对露丝回答观众的提问。他告诉露丝,如果她容忍不了那些敌对意见或者故意引诱她说错话的评论——无法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就不应该答观众问。读者批评一句,你就马上反咬回去,这样做不适当。

“可我喜欢反咬。”露丝告诉他。

“可你不应该在第一次受到冒犯时就反咬,第二次的时候也不应该。”艾伦提醒她。他的座右铭是“好人不过三”。露丝原则上同意这句话,但她觉得难以践行。

艾伦的观点是,忽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冒犯之后,如果再有人给你放诱饵,甚至直接攻击你,你可以给他点颜色看看。也许他的策略太“绅士”了,露丝做不到。

露丝很厌烦艾伦双手扶额的动作,认为他是故作姿态。她为什么总愿意挑他的毛病呢?其实,艾伦的许多习惯——至少就工作习惯而言——赢得了露丝的赞赏,她毫不怀疑他对她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比起小说的编辑,露丝·科尔更需要一个人生的编辑。(连汉娜·格兰特都会同意这句话。)

“下一个问题?”露丝问。她尽量装出愉快的语气,甚至还想表现得有魅力,然而,她的声调却明显透露出厌烦:她不是在邀请观众提问,而是向他们发出了挑战。

“你的点子是从哪里来的?”一个天真无邪的声音问。露丝看不见提问者,大厅的茫茫人海中,这个声音听上去很奇怪,分辨不出性别。艾伦翻了个白眼。这个问题是艾伦所谓的“购物式问题”:假定小说是一道菜,去超市转一圈,买齐了材料,就能做出这道菜来。

“我的小说不是点子——我没有任何点子,”露丝回答,“我先从人物开始,然后根据人物的性格构想出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最终形成故事——每次都是这样写的。”(埃迪在后台听着,觉得他应该做个笔记。)

“据说你从未有过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刚才那个问露丝为何自我重复的无礼年轻人又开口了,他是不请自来,露丝并没有点到他提问。

她确实从来没做过“真正”的工作,但没等她回应这个旁敲侧击的钓鱼式问题,艾伦·奥尔布赖特就站起来,转身向后,显然是要对坐在后排的那个不文明的年轻人发话。

“当作家就是真正的工作,你这混蛋!”艾伦说。露丝知道他一直在计数,根据他的统计,他已经容忍了两次冒犯。

艾伦的爆发激起了中等规模的掌声,当他转脸面向舞台,面对露丝的时候,向她发出一个具有他性格特点的暗号——右手拇指像刀子一样划过他的喉咙,意思是:快下台。

“谢谢大家,再次感谢。”露丝对观众们说。往后台走的时候,她停了一下脚,转身朝观众挥手,他们的掌声依然热烈。

“你怎么不给书签名?别的作家都给书签名!”那个恶毒的年轻人穷追不舍。

她还没来得及继续走,艾伦就又站起来,转过身去。露丝不必看他就知道,艾伦朝那个家伙竖了中指,艾伦特别爱对别人竖中指。

我是真的喜欢他——他很会照顾我,她想。然而,她也无法否认,艾伦经常惹她生气。

回到演员休息室,艾伦又惹恼了她。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从来没有提过这本书的名字!”

“我只是忘了。”露丝说。他怎么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当编辑。

“我没想到你会读第一章,”艾伦补充道,“你不是告诉我,你觉得第一章太喜剧性了,不能代表整部小说。”

“我改主意了,”露丝告诉他,“我决定搞笑。”

“回答问题的时候,你可不像在搞笑。”他提醒她。

“起码我没叫别人‘混蛋’。”露丝说。

“我忍他两次了。”艾伦说。

一位老妇人提着一购物袋的书混进后台——她骗过了想拦住她的人,谎称自己是露丝的母亲。她还想对埃迪说谎,埃迪当时站在休息室门口,一向优柔寡断的他一半身子在门里,另一半在门外。老妇人以为他是管事的。

“我要见露丝·科尔。”她告诉埃迪。埃迪看到她手上的购物袋里装着书。

“露丝·科尔不给书签名,”埃迪提醒老人,“她从来不签名。”

“让我进去。我是她的母亲。”老太太撒谎。

埃迪——尤其是他——根本不用靠近了看,就知道她不是露丝的母亲,他只觉得这个老太太和玛丽恩年纪相仿。(玛丽恩现在应该七十一岁了。)

“夫人,”埃迪对老太太说,“你不是露丝·科尔的母亲。”

然而露丝已经听到老太太自称是她的母亲,她推开艾伦,来到休息室门口,老太太一把抓住她的手。

“我从利奇菲尔德大老远把这些书带过来,想请你签名,”老人说,“康涅狄格州的利奇菲尔德。”

“你不应该撒谎说是别人的母亲。”露丝告诉她。

“我的每一个孙子孙女都想要一本你签名的书。”老太太兀自念叨着。她的购物袋里有六七本露丝的小说,但没等她把书从袋子里拿出来,艾伦出现了——他的大手放在老人的肩膀上,轻轻地把她往门外推。

“都已经宣布了——露丝·科尔不给书签名——就是不签。”艾伦说,“我很抱歉,但是,如果她给你签了名,对别人不公平,不是吗?”

老太太不理他,她没有放开露丝的手。“我的孙子孙女们喜欢你写的所有东西,”她告诉露丝,“只浪费你两分钟。”

露丝像冻住了一样站在原地。

“求你了。”艾伦对老人说,但老太太以惊人的速度放下袋子,打掉了艾伦放在她肩膀上的手。

“你敢推我?”老妇人说。

“她不是我的妈妈,对吧?”露丝问埃迪。

“不,当然不是。”埃迪告诉她。

“听着——我想让你给我的孙子孙女签名!这些都是你自己的书!”老太太对露丝说,“我买的这些书……”

“夫人,请你……”艾伦对老人说。

“你这个人到底怎么回事?”老太太问露丝。

“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露丝告诉她。老太太露出仿佛被人扇了耳光的表情。

“你敢再说一遍?”老太太说。汉娜会把老人的蛮横霸道称为“老一辈人的特点”,但露丝认为这是财富和地位养成的坏脾气,当然,老太太的粗鲁也有倚老卖老的成分。

露丝把手伸进购物袋,拿出一本她自己的小说。“你有笔吗?”她问埃迪,埃迪从潮湿的外套里摸索出一支红笔——他的“老师的最爱”。

露丝一边在老妇人的书上写字,一边大声把她写下的内容念出来:“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她把书放回袋子里,去拿另一本——她打算在所有的书里都写上同样的内容,唯独不签她的名字——不过老太太把购物袋夺走了。

“你怎么敢这样?”老妇人叫道。

“去你的,去你的孙子孙女。”露丝面无表情地重复道,正是她刚才朗读时的语调。她往休息室里面走,经过艾伦身边的时候,她说:“去你的好人不过三,连一次都他妈的不能忍。”

埃迪刚才一直后悔自己的引言太长、太学究气,现在他发现了弥补的办法。无论这个老太太是谁,她都和玛丽恩年龄差不多,但埃迪没觉得这个年龄“老”。她们只是年龄大一点,但并不老——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他发现露丝刚才写字的那本书的内页夹着一张藏书签,上面印着书主人的名字:

伊丽莎白·j 本顿

“本顿夫人?”埃迪问老妇人。

“什么?”本顿夫人问,“你是谁?”

“艾德·奥哈尔,”埃迪说,他朝老人伸出手,“你的胸针真好看。”

本顿夫人凝视着她紫红色西装外套的翻领,她的胸针是一片银色的扇贝壳,镶嵌着珍珠。“是我母亲的。”老人告诉埃迪。

“你说巧不巧,”埃迪说,“我母亲也有一只这样的胸针——而且她就是戴着这只胸针下葬的。”埃迪撒谎道。(他母亲多事西·奥哈尔仍然活蹦乱跳,健康得很。)

“噢……”本顿夫人说,“我很遗憾。”

埃迪修长的手指悬停在老太太奇丑无比的胸针上方。本顿夫人把胸脯朝埃迪的手掌那边挺了挺,允许他触摸银色的贝壳,贝壳上的珍珠碰到了他的手指。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再次看到这样的胸针。”埃迪说。

“哦……”本顿夫人说,“你和你妈妈感情很好吧?你们一定很亲近。”

“是的。”埃迪撒了谎。(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写书的时候这么自然地撒谎?他想。谎言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我在需要时无法召唤它们?他似乎只能等待适当的谎言出现在适当的时机。)

几分钟后,埃迪亲自把老太太送出后门。外面的雨下得不急不慢,一小群意志坚定的年轻人正在外面等着看露丝·科尔一眼——还要请她给他们买的书签名。

“作者已经走了,她从前门走的。”埃迪又撒了个谎。想起刚才他还没法对广场饭店前台的女人说谎,埃迪自己都觉得很诧异。如果他能骗到她,就可以早点坐上公交车,说不定还能幸运地赶上更早一班的车。

本顿夫人比埃迪·奥哈尔更擅长驾驭骗术,哄得埃迪多陪了她一会儿,然后愉快地和他道了晚安,再三感谢他的“绅士行为”。

埃迪主动提出要帮她弄到露丝·科尔的签名,说服她把装着书的购物袋留给他,包括那本被露丝“毁了”的书。(本顿夫人觉得这本书毁了。)埃迪知道,就算他要不到露丝的签名,也能以假乱真伪造出来。

他暗自赞赏本顿夫人的勇气,尽管她胆敢冒充露丝的母亲,但她对待艾伦·奥尔布赖特的方式让他佩服。她的紫水晶耳环的风格也十分大胆前卫——甚至过于新潮。她的耳环与暗紫色的套装不太相配,右手中指上还松松地套着一只过大的戒指……也许更适合戴在右手无名指上。

他也对本顿夫人这种单薄消瘦的身形情有独钟,他看得出她仍然觉得自己是个年轻女子。她当然可以认为自己更年轻,埃迪被她打动也无可厚非。而且,如同大部分作家一样(特德·科尔除外),埃迪·奥哈尔认为,一个作家的亲笔签名本质上是不重要的。为什么不为她做点他力所能及的事呢?

那么,露丝为什么如此坚定地拒绝了本顿夫人签名的要求?她为什么不喜欢公开签名售书?因为她讨厌给一大群人签名时那种被公开展示的感觉。总有人盯着她看,而且这类喜欢围观的家伙往往站在等签名的队伍外面,手里一般没有书。

她曾在赫尔辛基把上述原因告诉过公众,但她在那里给自己的芬兰语版的书签了名,因为她不会讲芬兰语:在芬兰或其他许多国家,除了给书签名,她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但在她自己的国家,她宁愿读给观众听,或者只是与读者对话,也不想签名。但她其实也不喜欢与读者对话,从今天她在92y的读书会上回答问题时的焦躁就能看出来。露丝·科尔害怕她的读者。

也有人秘密跟踪她。跟踪者通常是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年轻男人,自以为对她了如指掌,因为他们痴迷地阅读过她的所有作品,认为自己对她有好处——经常觉得可以当她的情人,或者志同道合的文学笔友。(当然,他们中许多人想成为作家。)

跟踪者里面还有少数是女的,她们比那些年轻男人更让露丝心烦,因为她们常常希望她把她们自己写进故事里,自认为属于露丝·科尔的小说。

露丝想要隐私。尽管经常旅行,无论在宾馆还是各种租来的房屋和公寓里,在别人的照片、家具和衣服的环绕下——甚至还为别人照顾着宠物的时候,她都能开心地写作。露丝只拥有一处自己的住宅——佛蒙特州的一个旧农庄,但她没怎么整修。她买下这个农庄,只是为了有地方歇脚,而且农庄原本就有个看管,不用现找。看管农庄的人是个不知疲倦的男人,和妻子家人住在附近的农场。夫妻俩生了一大群孩子,多得似乎数也数不过来。露丝出门的时候,就给他们安排很多零工,还让他们“重修”她的农庄——每次修葺一个房间。

在米德尔布里学院的四年,露丝和汉娜常抱怨佛蒙特的与世隔绝——冬天尤其荒凉,因为她俩都不滑雪。而现在露丝爱佛蒙特,也爱这里的冬天。她喜欢住在乡下,但也愿意往外跑。如果有人问她为什么不结婚不生小孩,她就以“经常旅行”为借口搪塞一下。

聪明透顶的艾伦·奥尔布赖特当然不接受她的搪塞,他们多次探讨过露丝对婚姻和小孩说不的复杂原因,此前,除了与汉娜讨论这些东西,露丝从未跟别人提起过。她特别遗憾的是没有和父亲谈过这些话题。

埃迪回到演员休息室,露丝感谢了他对本顿夫人的及时接待和干预。

“我好像比较擅长与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打交道。”埃迪承认——露丝感觉他并不是自嘲。(她还发现埃迪把本顿夫人的那袋书拎回来了。)

虽然艾伦不善于夸奖别人,但他十分赞赏埃迪阻止了不依不饶要求签名的本顿太太的英勇行为。

“干得好,奥哈尔。”艾伦由衷地感叹道。他是那种喜欢虚张声势的男人,遇到别的男人的时候,总爱叫人家的姓。(汉娜如果在场,会把他这种爱称呼别人姓氏的习惯也归为“一代人的烙印”。)

雨终于停了。他们从后门离开,露丝感谢了艾伦和埃迪。

“我知道你们两个都尽了全力挽救我的错误。”她告诉他们。

“你没有什么需要挽救的错误,”艾伦对露丝说,“全是混蛋们的错。”

不,是我本人需要拯救,露丝想,但她只是微笑着看着艾伦,同时拧着他的胳膊。埃迪没说话,他觉得露丝本人和混蛋们都需要拯救——大概也需要把她从艾伦·奥尔布赖特手中拯救出来。

提到混蛋们,恰好有一个混蛋在八十四街和八十五街之间等着露丝。他一定是猜到了他们打算去的餐馆,或者是狡猾地跟着卡尔和梅丽莎,一路循迹而来。这家伙正是那个坐在音乐厅后排、专门提攻击性问题的无耻之徒。

“我想道歉,”他对露丝说,“激怒你不是我的本意。”他的语气里没有多少歉意。

“你没激怒我。”露丝告诉他,她的话也不怎么诚实,“每次参加公众活动,我都会生自己的气,我不应该来公众场合的。”

“那是为什么?”年轻人问。

“你问的问题已经够多的了,伙计。”艾伦告诉他。如果艾伦叫某个人“伙计”,那一定是想打架了。

“每次在公众场合被人参观,我都生自己的气。”露丝说。她突然又说了一句:“噢,老天——你是个记者,是吧?”

“你不喜欢记者,对吗?”年轻的记者问。

露丝没理他,把他晾在餐馆门口,径自走了进去。记者在门口又和艾伦没完没了地争论起来。埃迪看了他们一小会儿,然后走进餐馆找露丝,发现她和卡尔、梅丽莎三人已经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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