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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把秘密藏起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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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所言非虚。《金酒与氰化物》的故事发生在伦敦,里面的人物叫作莱顿·琼斯、维多利亚·威尔逊、迈克尔·拉蒂默、布伦特·安德鲁斯和沃里克·史蒂文斯。所有这些名字部分或全部取自地铁站名。两个凶手,琳达·科尔(lda le)和玛蒂尔达·奥尔(atilda orre)都是异位字谜:分别是北线的科林达尔站(ldale)和拉蒂默路(tir road)的字母的排列重组。同性恋作家则组成了《送给阿提库斯的红玫瑰》一书中的角色阵容。至于《阿提库斯·庞德来探案》中的字谜,嗯,你自己来解吧。

约翰尼·沃特曼

帕克·鲍尔斯广告公司

卡拉·维斯孔蒂

奥托·施耐德教授

伊丽莎白·费伯

第二天早上七点刚过,我就醒了,头痛难忍,嘴里还有一股浊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詹姆斯的车钥匙还被我攥在手里,有那么一刻,我竟然有些期待,睁开眼睛后他就躺在我旁边。我走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穿好衣服,下楼去买了一杯黑咖啡和葡萄柚汁。我随身携带着《喜鹊谋杀案》的手稿。尽管身体不适,但我没费太多工夫就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故事里的人物都是以鸟的名字命名。

当我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在便笺上记下,要和艾伦讨论一下马格纳斯·派伊爵士和派伊府邸这两个名字。我觉得这有点孩子气——至少是老气。它们就像是《丁丁历险记》里面的人名。当我从头又看了一遍后,我意识到,几乎所有人物,甚至是无足轻重的角色,都是同样的待遇。有一些显而易见——牧师叫罗宾(知更鸟),他给自己妻子的昵称是汉(母鸡)。古董商怀特海德(白头翁)、医生雷德温(红翼鸫)和掘墓人韦弗(织巢鸟)的名字都是相当常见的品种,还有殡仪员兰纳(兰纳隼)和克兰(鹤)以及摆渡人酒吧的老板凯特(鹞子)。有些比较难一眼看穿。乔伊·桑德林(三趾鹬)是以一种小型的涉禽命名,杰克·达特福德(波纹林莺)则以一种林莺的名字命名。园丁布伦特的中间名是杰伊(松鸦)。十九世纪一位名叫托马斯·布莱基斯顿的博物学家用他的名字命名了一只猫头鹰——“巴君之雕枭”[1]由此得名。

取什么名字重要吗?嗯,其实很重要。我很担心。

人物的名字很重要。我知道有些作家会用朋友的名字,而另一些作家会翻阅参考书:《牛津引语词典》和《剑桥世界名人百科全书》是我听说过的两本。给一本小说里的人物取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的诀窍是什么?简洁往往是关键。詹姆斯·邦德如果音节太多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家喻户晓。也就是说,名字往往是你对一个角色的第一印象,我认为如果名字起得让人舒服、恰到好处,它会帮助你加深对人物的理解。瑞比斯[2]和摩斯就是两个值得赞赏的例子。它们是两种代码的名称,在侦探实际破解线索、破译信息前,光是这样朗朗上口的名字,就已经将读者带入了情景之中。十九世纪的作家,比如说查尔斯·狄更斯,起名字的本事更是炉火纯青。有谁会想让瓦克福德·斯奎尔(性情古怪的人)当他的老师,让班布尔(笨手笨脚的人)先生照顾他,让拉里·克朗彻(家暴倾向的人)娶她为妻?但这些都是滑稽可笑的角色。当涉及男女主人公时,他起名更加慎重,希望读者可以与他们产生共鸣。

有时候,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却是作者无意间偶然得之。最著名的例子是夏瑞福德·福尔摩斯和奥蒙德·萨克。如果柯南·道尔当初没有三思而后行,最后选中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尼·华生博士两个名字,他们会不会取得同样举世瞩目的成功就值得思考了。我曾亲眼见过手稿上改动的痕迹:笔锋一转写就了文学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样地,如果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写完《乱世佳人》后没有改变主意,将女主角的名字从潘茜·奥哈拉改成斯嘉丽,她还能轰动全世界吗?名字总有办法在我们的意识中留下印记。彼得·潘、卢克·天行者、侠探杰克、费京、夏洛克、莫里亚蒂……我们能想象他们叫其他名字吗?

我说这些的重点是,名字和人物是交织在一起的,他们互相成全。但在《喜鹊谋杀案》中,或是由艾伦·康威创作、由我编辑的其他任何一本书里,情况却并非如此。他用鸟的名字或是地铁站名给所有配角命名(或是钢笔品牌名,见《阿提库斯·庞德来探案》一书),使他们显得无足轻重,进而矮化贬低了他们。也许我在夸大其词。毕竟,他的侦探小说一向也只是娱乐性质。只不过他的这种行为,表明他对待工作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几乎是在蔑视,这让我很沮丧。我也很内疚之前没有注意到。

吃过晚饭,我收拾好行李,付清房费,然后开车去了格兰其庄园给詹姆斯·泰勒送钥匙。我看着这栋房子,心中有些异样。我十分肯定,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也许是因为萨福克郡灰蒙蒙的天空,它似乎散发着一种悲恸的气质,仿佛它不仅觉察到原先的主人已经死了,还意识到它的继承人不再需要它了。我勉强抬头看了一眼那座塔楼,它如今看上去阴森又可怖。我突然想到,如果一座建筑注定要闹鬼,那应该就是眼前这座。不久之后,将来的某一天,新的主人会在半夜惊醒,先是风中挟着似有似无的哭泣,接着不知是什么东西在轻轻拍打草皮。詹姆斯离开绝对是明智的选择。

我想过按门铃,但最终决定放弃。詹姆斯很可能还躺在床上,不管怎样,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对我也许比计划中更加开诚布公。我最好还是避开宿醉清醒后的指责。

我在伊普斯威奇镇还约了人。克莱尔·詹金斯信守诺言,安排我和洛克警司见面,不是在警察局,而是在电影院附近的一家星巴克。我收到一条短信,上面有明确的指示。时间是上午十一点钟。他可以给我十五分钟的时间。我有大把时间赶过去,但首先我想去拜访艾伦家隔壁那栋房子。我在葬礼上见过约翰·怀特,他穿着一双橙色的惠灵顿长筒靴,但我们还没有机会交谈。詹姆斯提过艾伦和他闹翻了,而《喜鹊谋杀案》中有一个人物以他为原型。我想了解更多情况。今天是星期天,他很有可能在家,于是,我把詹姆斯的钥匙通过信箱口扔了进去,然后驱车前往隔壁。

尽管这座庄园名叫苹果农场,但却看不见一棵苹果树的影子,也完全不像是一个农场。那是一栋漂亮的建筑,比格兰其庄园更加传统的风格,要我说,就像四十年代的建筑。平整的砾石车道;精巧的树篱;造价不菲的草坪修剪成绿色的条纹状。正门对面有一间敞开的车库,门外停着一辆豪车:法拉利458双座跑车。我不会拒绝开着这辆车在萨福克郡走街串巷——可花二十万英镑买下它,我账户里的零钱也没剩多少了。它让我那辆名爵b系列看起来有些可怜。

我按了前门门铃。我猜这栋房子里一定至少有八间卧室,考虑到它的规模,我想也许要等好一阵子才会有人来开门,但事实上门几乎立刻就开了。我发现面前站着一个面相不太友善的女人,一头中分的黑发,一身阳刚的装扮:运动夹克,紧身裤,踝靴。她是他的妻子吗?她没来参加葬礼。不知怎么,我觉得她不太像。

“我能和怀特先生说几句话吗?”我说,“您是怀特太太吗?”

“不是。我是怀特先生的管家。你是谁?”

“我是艾伦·康威的朋友。其实,我是他的编辑。我有事想问怀特先生,这件事很重要。”

我想,她正打算叫我消失,就在这时,一个男人出现在她身后的走廊里。“是谁,伊丽莎白?”一个声音问道。

“有人在打听艾伦·康威的事。”

“我叫苏珊·赖兰。”我的视线越过女管家的肩膀,对里面的人说道,“只占用您五分钟,我会非常感激。”

我的语气很诚恳,怀特很难拒绝。“你还是进来吧。”他说。

女管家让到一旁,我从她身边经过,进入大厅。约翰·怀特站在我前面。我在葬礼上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个子很小,身材很瘦,相貌平平,下巴上是经年累月留下的深色胡楂的印记,他的胡须剃得很细致。他穿着一件办公室衬衫和一件v领套头衫。我很难想象他坐在那辆法拉利方向盘后面的样子。他身上完全没有那股子冲劲儿。

“给你倒点咖啡?”他问道。

“谢谢你!太好了。”

他朝管家点了点头,她一直在等他发话,听到吩咐后这才去倒咖啡。“来客厅里坐。”他招呼道。

我们走进一个宽敞的房间,在里面可以俯瞰房后的花园。房间里摆放着摩登的家具,墙上挂着昂贵的艺术品,其中包括翠西·艾敏[3]的霓虹灯。我注意到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对长得很漂亮的双胞胎女孩。他的女儿?——我一眼就能看出,除了那位女管家,家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住。所以,要么是他的家人不在了,要么就是他离婚了。我怀疑是后者。

“关于艾伦,你想知道什么?”他问道。

这场会面处处透露着随性,但那天早上我一直在谷歌上搜索他,知道眼前这位男士为一家大型公司投资过不只一支,而是两支最赚钱的对冲基金。他成功预测了信贷危机,自己声名鹊起的同时,也让其他人赚了钱。他四十五岁退休时,赚了我做梦都想象不到的钱——如果我有那样的梦想的话。不过,他还在工作。他投资了上千万英镑,也赚了不止千万英镑,投资领域从钟表、停车场到房地产,不一而足。他其实是我很容易讨厌的那类男人——事实上,法拉利的存在更招人恨——可是我却不讨厌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那双橘色的惠灵顿靴吧。“我在葬礼上见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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